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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动物检疫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4-05-30

乌云

摘 要 当前动物检疫工作已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公众对检疫人员信赖度不高,对检疫人员工作能力持怀疑态度,本文对当前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归纳,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动物检疫;现状;存在的问题;思考对策

动物防疫是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最有效措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在整个动物防疫体系中处于基础性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基层动物防疫效果却不尽人意,烈性、恶性传染病时有发生甚至局部流行,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本文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一些对策,希望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能力的提高有一定的作用。

1 动物检疫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来,动物检疫工作受到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各级政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由于对检疫工作了解不够,加上检疫手段十分落后,公众对检疫人员信赖度不高,对检疫人员的工作能力持怀疑态度,认为检疫后的放心肉并不能真正放心。部分执法部门降低检疫标准。工作人员素质低下,行业地位卑微,设备设施不全,手段落后,仅靠“一支体温计,一把检疫刀”进行常规检查。缺少了群众的普遍监督,逃避检疫、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就有了广阔的市场,内检和外检互相扯皮,导致检疫不落实,甚至无法开展。相关部门对动物检疫工作的不配合也影响了动物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1 宣传、重视程度不够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不够到位,没有达到家喻户晓。一些地方因受环境、地理条件、交通等因素影响,对实施动物检疫,尤其是开展原产地流动动物检疫工作认识不足,要求还不够严格,进而造成少数地方动物产地检疫率下滑的现象。

2.2 现行的基层兽医管理体制不尽合理

虽然以乡镇为主的基层兽防机构在人事、业务上得到了理顺,但在行政上仍由乡镇和县局双重管理,这导致乡镇兽防人员大都被政府安排来做其他工作了,这就势必导致他们“不务正业”,造成了有限专业人才的浪费,影响基层防疫工作的开展。同时,现在动物防疫工作薄弱的乡镇,也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待遇低,加之条件艰苦,导致防疫人员心里抵触、不安心工作,甚至是弄虚作假应付了事。

2.3 动物检疫工作不到位,病死牲畜处理不规范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畜主须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报检,官方兽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实施临栏检疫”。但是,實际工作中畜主常因报检不方便、需要承担检疫费、怕被检出问题等因素影响,导致不少产地检疫工作只流于形式。同时,动物产品检疫过程也存在不盖检疫章、只收费不出证等现象。同时不少畜主在动物死亡后,也不找动物防疫部门诊断、进行焚烧掩埋等无害化处理,而是把尸体随意丢弃,造成了疫源的扩散。

2.4 设备设施缺乏

总体来说,目前乡镇、村两级防疫机构的配套设备还相当滞后,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现代畜牧业发展。主要表现在防疫装备落后、检疫装备较少、疫情扑灭装备空虚、实验室装备形同虚设,不利于疫情的检测、控制和扑灭。

3 思考对策

针对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队伍,以切实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

3.1 深入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养殖户思想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单、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全社会关心、关注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3.2 加强人员培训

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强对动物检疫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促使每位动物检疫员都能熟练掌握检疫规程,更好地开展动物检疫工作。

3.3 强化管理、提升素质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专业管理人才担任动物检疫监督派出机构负责人,完善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官方兽医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把好人员进入关。依照中长期人才战略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官方兽医人员文化、专业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责任追究、违法处理、证照管理等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不断规范检疫、收费和出证行为,提高检疫标识真假鉴别力,加大内部违法违纪行为整治力度。引入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考核,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通过数年的努力,力争基层检疫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形象得到较大的改观,建成一支业务精良、作风正派、勤勉务实、保障有力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队伍。

3.4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设备设施

建议将基层站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兽医工作室和无害化处理场所等公共事业纳入财政预算,推进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免疫副反应和无害化处理经费保障机制,以便能及时补偿给养殖户,消除养殖户与防疫员之间的矛盾,这样也能杜绝养殖户随意乱扔畜禽尸体,大大减少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其次相关部门能完善村级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其工作性质,加大村级防疫员补贴费用投入,妥善解决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后顾之忧,调动村级防疫人员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关于动物产地检疫制度改革的探讨[J].侯佩兴,夏永高,黄优强,陈炎,张杰.中国动物检疫.2016(07)

[2]对动物检疫工作认知和布局的思考[J].熊家亮,邓烈红,文小东.中国动物检疫. 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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