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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时间:2024-05-30

郭晓红

(榆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总站,吉林长春 130400)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郭晓红

(榆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总站,吉林长春 130400)

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的首要条件是土地相对集中规模经营,可当前土地仍然处于分散经营阶段。因此,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进行土地流转,这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由之路。

农村土地流转;弊端;对策和建议

1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弊端

当前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的推进,土地流转也在农村由原来的自发零星出现逐渐向正规大面积转变。各地政府也开始逐渐重视土地流转,设置专门的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土地流转提供了保障。但是由于我国土地流转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我国当前的土地流转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1.1 流转动力匮乏

由于当前很多农村的年轻人都进城务工,留在农村的多数是一些年龄较大的农民,他们一般比较守旧,具有很强的恋土情结,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由于当前许多农民对土地流转还心存疑虑,对土地流转后的生活缺乏安全感;由于许多城郊地区的土地开发及观光农业的推行,使得许多农民对土地未来收入的期望值增加,不愿意轻易流转出去。

1.2 当前许多土地流转的行为处于无序状态

我国土地流转起步较晚,相关政策不健全,许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属于自发无序行为,许多流转土地没有经过发包方同意及管理部门备案公证,有的签订了书面合同,但由于没有相关文件的借鉴也多数不完整、不规范,有的甚至擅自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甚至有的土地已经流转,许多惠农政策出台后土地增值,许多人开始反悔索回土地经营权。

1.3 大规模流转困难

由于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目的不一致,有的人愿意流转而有的人不愿意,所以大规模土地流转难以进行,土地集中经营很难实施。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农业生产水平相对较低,土地规模经营成本比较高,许多租赁土地的业主难以负担,热情降低。

1.4 土地流转后农民缺乏保障

当前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无法为土地流转后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许多农民因此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由于流转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流转过程中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完全保障,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收益存在风险,影响了流转热情。

1.5 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大

土地流转处于初级摸索阶段,政府的重视程度不高,扶持力度也不是很大,因此,对于土地流转的政策也不能及时出台,许多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由于缺乏政府支持,流转热情受阻;土地流转需要大额度的资金投入,许多土地承包业主缺乏资金支撑,金融部门缺乏政策倾斜,导致土地流转难度增加,效益难提高;国家对农业产业的项目支撑偏少,致使许多地方招商引资发展农业产业困难,许多企业和个人不愿意发展农业生产,进行土地流转。

2 推进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

2.1 加强政策宣传

要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以及国家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强土地流转典型的宣传,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氛围,让农民通过典型看到土地流转增收的实际效果,以此来消除思想顾虑,从而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

2.2 保障农民权益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离开了土地的农民生活难以保障,因此,土地流转的前提是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经营权流转过程中要引导农民和业主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实行可浮动的租金,有效规避因物价上涨、货币贬值而租金一成不变所带来的问题,保证农民收益。要加强地方经济的发展,拓宽农民就业渠道,让流转土地的农民生活得到保障。

2.3 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基本生活资料,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日常生活的保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此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

2.4 完善配套政策

注入发展活力应尽快出台土地流转细则,有效规范流转行为,使乡镇基层在推进土地流转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政策体系,通过对流出土地实行直接补贴,或建立专项资金鼓励实施土地股份合作、支持村级集体组织实施“反租倒包”等方式,增强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和自觉性。

2.5 完善土地流转支持保障措施

一是财政扶持。政府财政每年从有关土地收入分配用于支农的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设置土地流转专项资金;二是信贷支持。建立融资担保平台,筹资成立农业担保公司。引导现有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借鉴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的经验,开办大额农户联保、大额农户信用贷款业务;探索农业订单、保险单、农产品收益权、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等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简化贷款手续,实行利率优惠;三是技术服务。依托“农技校”和“阳光工程”,加强流转大户的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和指导,同时将技术干部向农村一线倾斜,派驻农业科技员,对种植大户及专业合作社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服务。鼓励各级农业技术人员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单位和个人,利用科技研发、技术承包、技术参股和组建专业化组织等形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F321.1

A

10.14025/j.cnki.jlny.2016.21.021

郭晓红,本科学历,榆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总站,经济师,研究方向:农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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