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周微
拖拉机登记注册
1.拖拉机为什么要注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规定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后的拖拉机方可进行田间作业。
2.实行拖拉机注册登记的作用
一是能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和资料;二是可有效的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及田间、场院等作业场所的事故隐患;三是保证管理措施的实施;四是有助于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抢夺拖拉机的犯罪活动。
3.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后要在多长时间内注册登记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所有人要到住所地县(市、区)农机监理站申请注册登记。
4.拖拉机注册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
(1)拖拉机所有人身份证;
(2)拖拉机的发货票;
(3)出厂合格证;
(4)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拖拉机。
5.下列情况不予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
(1)拖拉机所有人(拥有拖拉机所有权的人)提交无效的证明、凭证;
(2)拖拉机来历证明涂改,或者是来历证明记载的拖拉机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
(3)拖拉机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拖拉机不符;
(4)拖拉机已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5)拖拉机属于被盗抢的;
(6)拖拉机有其他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6.无原始凭证的无籍拖拉机怎样登记
无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不全的无籍拖拉机,除按正常程序办理手续以外,还要填写《无原始凭证拖拉机注册登记审批表》。该表要写明拖拉机的来历,还要经拖拉机所有人所在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机站、县农机监理站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7.拖拉机所带的挂车是否也要登记
在拖拉机登记时,如其挂车是国家正规生产厂家生产并检验合格,方可登记。其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1996年的国家标准(GB16151.5-1996)。
8.变更拖拉机颜色、机身(底盘)、挂车怎样办理手续
拖拉机所有人变更拖拉机颜色、机身(底盘)、挂车应先到县农机监理站填写《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如准许变更,拖拉机所有人在10日内向监理站提交变更后的拖拉机,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9.换发动机怎样办理手续
拖拉机更换发动机后10日内,拖拉机所有人向农机监理站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据(新购置的发动机发货票),并交验拖拉机,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10.因质量问题更换整机怎样辦理手续
拖拉机因质量问题更换整机,拖拉机所有人在更换后向所在县农机监理站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提交更换后的拖拉机。县农机监理站在3日期内确认拖拉机,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对无免检验证的还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1.拖拉机所有人的住址迁出所在县(市、区)怎样办理拖拉机手续
拖拉机所有人迁出所在的县(市、区),应当向原所在县农机监理站提出申请变更登记,提交迁居证明。迁出地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临时行驶号牌,将拖拉机档案密封后交给该所有人携带。在90日内到迁入地县农机监理站申请转入.
12.拖拉机所有人的住址迁入新的县(市、区)怎样办理拖拉机手续
拖拉机所有人迁入新的县(市、区)应在新的县农机监理站填写《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交验拖拉机。并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该机的登记证书和档案,领取新的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证标志。
13.拖拉机所有人的住址家在本县内迁移怎样办理拖拉机手续
拖拉机所有人的家在本县内迁移的,应填写《拖拉机变更备案表》,向县农机监理站备案。
14.两个人以上共有的拖拉机,要将共有财产变更成一个人怎样办理手续
两个人以上共有的拖拉机,要将共有财产变更成一个人的,各方共同到县农机监理站,填写《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带如下凭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该机的登记证、行驶证,共有证明。监理站收回原行驶证,核发新的行驶证。如需要改变拖拉机编号的,要收回原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新的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15.拖拉机所有权发生转移怎样办理手续
拖拉机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转移登记的,转移后的拖拉机所有人应当于拖拉机交付之日起30日内,填写《拖拉机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交验拖拉机。农机监理站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确认拖拉机。转移后的拖拉机所有人住所在原登记地农机监理站管辖区内的,收回拖拉机行驶证,重新核发拖拉机行驶证。需要改变拖拉机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拖拉机登记编号,重新核发拖拉机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转移后的拖拉机所有人住所不在原登记地农机监理站管辖区内的按第11条、12条规定办理。
16.在什么情形下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1)有第5条规定的;
(2)拖拉机与该机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3)拖拉机在抵押期间的;
(4)拖拉机或者拖拉机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5)拖拉机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农机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农机事故的。
17.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的拖拉机,怎样办理所有权转移
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拖拉机所有权转移时,原拖拉机所有人未向转移后的拖拉机所有人提供拖拉机登记证书和拖拉机行驶证的,转移后的拖拉机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司法机关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拖拉机登记证书和拖拉机行驶证的证明。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公告原拖拉机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同时,发放拖拉机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18.怎样办理拖拉机抵押登记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由拖拉机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拖拉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拖拉机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在拖拉机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19.申请注销抵押的怎么办理
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拖拉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拖拉机登记证书。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在拖拉机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20.拖拉机抵押登记内容和注销抵押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吗
拖拉机抵押登记内容和注销抵押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
21.怎样办理拖拉机报废注销登记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拖拉机,拖拉机所有人申请报废注销时,应当填写《拖拉机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拖拉机号牌、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登记证书;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在计算机管理系统内登记注销信息。
22.怎样办理拖拉机灭失注销登记
因拖拉机灭失,拖拉机所有人向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拖拉机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拖拉机号牌、拖拉机行驶证和拖拉机登记证书。
因拖拉机灭失无法交回号牌、拖拉机行驶证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公告作废。
拖拉机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拖拉机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拖拉机号牌、拖拉机行驶证和拖拉机登记证书。
23.拖拉机停驶和停驶后恢复行驶怎样办理
已注册登记的拖拉机需要停驶或停驶后恢复行驶的,应当填写《拖拉机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1)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停驶的,交回拖拉机号牌和拖拉机行驶证。
拖拉机停驶,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收回拖拉机号牌和行驶证。拖拉机复驶,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发给拖拉机号牌和拖拉机行驶证。
24.拖拉机登记证书灭失怎么办
拖拉机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拖拉机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换领拖拉机登记证书,填写《补领、换领拖拉机牌证申请表》,提交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对申请换领拖拉机登记证书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换发,收回原拖拉机登记证书。对申请补领拖拉机登记证书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确认拖拉机,并重新核发拖拉机登记证书。补发拖拉机登记证书期间应当停止办理该拖拉机的各项登记。
25.拖拉机号牌或行驶证灭失的怎么办
拖拉机号牌、拖拉机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拖拉机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换领拖拉机號牌、行驶证,填写《补领、换领拖拉机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补发、换发拖拉机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拖拉机登记编号不变。
办理补发拖拉机号牌期间应当给拖拉机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号牌。
补发、换发拖拉机号牌或者拖拉机行驶证后,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号牌、行驶证。
26.怎样申请拖拉机临时行驶号牌
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需要驶出本行政辖区的,拖拉机所有人应当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拖拉机临时行驶号牌,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拖拉机来历证明;
(3)拖拉机整机出厂合格证明;
(4)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核发拖拉机临时行驶号牌。
27.拖拉机登记内容有错误怎么办
拖拉机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要求农机监理机构更正。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予以确认。确属登记错误的,在拖拉机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拖拉机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拖拉机登记编号,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8.已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被盗抢了怎么办
已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被盗抢,拖拉机所有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向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封存拖拉机档案。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在计算机管理系统内记录被盗抢信息,封存档案,停止办理该拖拉机的各项登记。被盗抢拖拉机发还后,拖拉机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解除封存,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受理申请,恢复办理该拖拉机的各项登记。
拖拉机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机身(底盘)、挂车架号码或者机身颜色被改变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
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
2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到哪个机构登记注册
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承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申请的受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及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作。
30.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在工作时应当坚持什么安全原则
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在工作中,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特别是在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切割器、推运器、升运器、发动机、制动器、转向器、指示灯、油、水、电器等,确认整机工作性能完好,才能进行工作。
31.联合收割机登记机型分为几种
联合收割机登记机型分为两种: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和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32.初次申领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的,是否还应取得县农机监理机构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初次申领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取得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按照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2-1996)相关标准执行。
33.联合收割机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联合收割机登记申请表;
(2)所有人身份证明;
(3)联合收割机来历凭证;
(4)产品合格证明;
(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34.农机监理机构受理后,多长时间核发牌证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确认联合收割机的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机身号码,核对发动机号码和机身号码的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符合条件的,核发联合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35.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在什么情形下申请变更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机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机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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