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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时间:2024-05-30

官禄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也是维护农民基本权益、解决各种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本文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分析,旨在提高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效率。

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指的是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关系进行确定,并且进行颁证的过程,覆盖了全部的农村和城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我国发展历史中遗留下来的土地问题较多,农民之间的矛盾纠纷较多,很容易因为土地权属关系不清出现矛盾。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的背景下,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我国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颁证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

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作用

在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土地是十分重要的资源,每一宗土地的权属关系都必须要明确,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调查、审核以及登记注册,最终颁布土地证书,确保土地的使用权和归属权得到最后的确认。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确权登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是影响农民基本权益的关键要素,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的矛盾,依法对农民的土地权利进行确定,强化农民对土地的物权意识,使得农民可以加强对自己的权益的保护。同时,经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也可以了解农村的土地资源的数量、种类,从而对土地资源的开发提供充足的数据,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地利用。

1.2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对土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等进行确定的过程,并且对所有的土地都建立起数据库,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现状,夯实农村土地管理力度,实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并且将农民的主体地位体现出来,使得农民和土地物权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积极性。

1.3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土地是农业生产以及工业开发的重要生产资源,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且我国的土地资源危机越来越严重,可用的土地数量逐渐减少,为了实现对农村土地的充分利用,必须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形成产权明晰的土地关系,并且对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进行合理分配,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夯实农村经济基础,促进农村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

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农民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的主体,对于农村的集体用地,农户享有所有权,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必须要农民积极配合才可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就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农民对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视程度很低,认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尤其是一些权属不明的地界的勘测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和矛盾较多,农民的眼光不够长远,互不相让,因此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影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进度。

2.2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不完善

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是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自从我国实施土地改革政策以来,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视程度都很高,而且也从制度、法规等方面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行约束和规范。但是当前这些文件中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有的制度文件都还只是停留在最基本的原则性问题上,没有对具体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导致土地确权过程中很多现实问题得不到解决。

2.3土地确权工作机制不健全

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是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水平的关键,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必须要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当前很多地区开展土地确权时,工作机制不健全,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动性较差,对确权工作效率产生影响。

2.4资金不足影响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一项庞大而繁琐细致的工作,从开始计划到确权登记结束,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缺乏充足的资金是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会导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人员队伍薄弱,各种设施设备的投入不足,从而影响确权登记工作进度。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经费主要是来自于财政拨款,有的地方财力比较薄弱,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拨款滞后的现象,从而极大地影响了确权登记工作效率。

3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存在问题的措施

3.1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对于群众来讲是一项较新的工作,让农民没有亲切感,甚至有抵触情绪,但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必须要农民的支持。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过程中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让农民真正了解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打消农民对该工作的疑虑,从而调动农民对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积极性。所以,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时,首先应该要成立专门的确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之后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深入到农村地区开展详细调研,了解当地土地的使用情况,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土地确权登记方案。其次,要加强全方位宣传,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意义的宣传,也可以在农村地区开展专题讲座介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相关內容,潜移默化地对农民进行教育,从而使得农民能够真正了解确权颁证工作的意义,并且能够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增强农民的主动意识,主动积极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真正为土地确权工作奠定基础,获得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3.2分类处理有争议的土地权属关系

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过程中最大的阻碍就是各种有争议的土地的权属关系的确定,这类土地的确权难度最大,因为农民对这部分土地最为敏感,一旦处理不合理,很容易引起群众之间的纠纷与矛盾。所以在历史遗留争议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最好采用协商处理的方式,不能单纯地采用法律法规对这些案件进行解释,要深入到现场进行实际考察,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土地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从而提高土地权属关系处理水平,减少矛盾。另外,对于一些由于农民故意隐瞒真相进行错误登记的土地,应该首先对其进行注销,然后再核发土地证,妥善解决各种争议。对于现场勘查存在异议的土地权属关系确定案件,可以多选择几家勘查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关系进行确定,从而使得群众对勘查结果认可。

3.3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机制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出力。在确权工作中应该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要将各个部门联合起来,例如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都要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过程中,对自己的职责进行明确,并且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任务顺利为农村。第二,完善监督制度。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过程中要建立监管制度,定期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成果进行考核,对于没有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任务的单位,要责成其分析具体的原因,并且及时解决各种难题,促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落实。第三,加强责任制度的建立,可以实施确权试点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将具体的责任分配给领导和干部,将确权工作与领导干部的业绩挂钩,确保土地确权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3.4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经费充足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需要的经费较多,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必须要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可以联合工作,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要求以及确权登记的实际问题设计相应的预案,拨付资金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各地区在开展确权登记的时候必须要对资金进行科学利用,防止贪污腐败现象导致资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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