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是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

时间:2024-05-31

赵影

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十条具体措施,包括省级及省管正职干部配偶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等。

《措施》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出规范。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领导干部督促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对不按要求进行规范的,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予以调整。

作为领导干部,身为公职人员,在拿着工资、履行为民服务职责的同时,就决定了他和配偶、子女等不能从事经商办企业的活动,尤其是不得在其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道理不言自明,如果是办了,都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会借助领导干部的影响力从中牟利,对于其他企业而言,这无疑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这也是腐败的根源之一,容易出现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情况,从而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说服教育千次,不如动真碰硬一次。只要把这个举措有力有效地落实到位,发现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等违规办企业,就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況公之于众,必将起到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让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树立良好的家风,管好身边的人,不仅自己要做到令行禁止,其配偶和子女等都要做到遵规守纪,严格依法办事。

同时,组织人事部门也应该加大对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的核查力度。对于虚报瞒报,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严肃进行问责和处理。从源头上打碎个别领导干部既想保住乌纱帽、又想经商办企业赚钱的“黄粱美梦”,进一步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