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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巢老人”权益保护值得关注

时间:2024-05-31

刘燕

近年以来,以农村空巢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各类犯罪案件增多。侵害老年人犯罪特点明显,一是以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和强奸犯罪案件为主;二是流窜作案现象突出;三是侵害老年人犯罪社会危害后果严重。

究其原因,一是农村地区作为主要劳动力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村的老年人防范和对抗犯罪的能力较弱,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二是多数老年人受到侵害后不会主动报警,通常是告知子女,由子女决定怎样处置,也有些老人出于害怕报复、不愿让子女担心等原因,往往不敢声张,不愿报案。三是受经济状况等影响,农村老年人居住房屋比较简易,犯罪嫌疑人很容易就能侵入作案。四是很多村庄、社区没有安全保障措施,有的即便成立了治安联防队,但青壮年大多外出力量,导致巡防、联防不足甚至形同虚设。

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是摆在政府和社会面前的现实问题。当前空巢老人已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成为遭受不法侵害的高危人群,公安机关要深入村庄、社区,做好空巢老人的基层基础工作,要对空巢老人开展经常性的入户走访,了解其实际困难,开展心理疏导,做好服务工作,掌握其动态信息。

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以村庄、社区为主导,以群防群治为依托,通过吸纳治安积极分子、社区平安义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构建群防群治的整体格局,压降各类案件的发生,为预防犯罪建立坚固的社会屏障。

应及时将法律、温暖、平安、服务送到空巢老人身边,让老年人了解常见诈骗手段和方式,提高防火、防盗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邻里互助”活动,让左邻右舍多留意老人的生活情况,在空巢老人遇到紧急情况、不法侵害时,能及时给与帮助或报警求助。

对贫困的空巢老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引领尊老敬老的良好风气,做好监护和帮护工作,使“空巢老人”在生活、安全等方面有一个良好的保障。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空巢老人的安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老人精神生活,以缓解老人的孤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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