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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羊布鲁氏菌病净化的实践与探索

时间:2024-05-31

覃世民,龚祖静

(湖北省松滋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湖北荆州 434200)

卫生部门于2014—2015 年通报松滋市发生了多起人感染布鲁氏菌病(以下称,布病)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这些病例都与接触羊有关。松滋市畜牧部门经对与人布病阳性病例接触的羊只开展监测,也发现了羊布病阳性病例。湖北省畜牧兽医局从2016年开始在全省2015 年出现过人感染布病病例的46 个县(市、区)开展羊布病净化,松滋市是其中之一。2016 年以来,松滋市通过采取“检测-扑杀-监测-净化”的措施,以养殖场为单位,分步骤分阶段实施羊布病净化工作。2016—2020 年,全市共采样监测养羊场3,242 场次,采样检测羊84,068 只次,检出布病阳性羊288 只,羊群布病感染率从2016 年的0.63%下降到2018 年的0,初步实现了羊布病净化工作目标。

1 近年来松滋市羊布病净化的实践

1.1 严格执行净化路线

净化初期,对全市养羊场(户)集中开展本底调查,并登记建档,共登记养羊场(户)687 个、存栏山羊29,316 只。第一次对所有羊场全群采样检测,未检测到布病阳性病例的羊场间隔3 个月后再次抽样检测,如仍未检测到阳性的则将该场转入常规监测,每半年抽样监测一次(表1)。检测到布病阳性病例的羊场扑杀阳性羊,每两个月全群采样监测一次,如连续3 次未检测到布病阳性的场则转入常规监测。布病检测采用血清学诊断方法,先采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筛选试验阳性样品用试管凝集试验进行确诊(GB/T18646—2002,GB/T18646—2018)。对检出的布病阳性羊严格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和《湖北省布鲁氏菌病畜扑杀及无害化处理技术要点》的要求[1],采用等渗氯化钾溶液颈静脉注射法进行扑杀,尸体作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表1 2016—2020年松滋市羊布病净化监测汇总

1.2 加强羊只检疫监管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羊只调运检疫。对全市羊养殖场(户)登记备案,规范建立养殖档案。对存栏种公羊登记造册,并对其流动进行跟踪管理。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从非免疫区调入松滋市的羊,要查验县级以上兽医实验室布病检测报告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中用于屠宰的,由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监督货主限期实施屠宰,不得继续饲养;用于饲养的,需隔离饲养30d 以上,种用羊需隔离饲养45d 以上,并再次采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混群[2]。羊出栏前,需经临床检查健康、并凭县级以上兽医实验室布病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出具检疫证明。本市内羊流通及种羊交换必须凭有效期内的兽医实验室布病阴性检验报告,同时报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登记备案。

1.3 强化综合防控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印制发放《羊布鲁氏菌病的诊断与防治宣传资料》《布鲁氏菌病防控手册》等资料6,000 份,在养羊场、集贸市场、村民聚集地等重点场所张贴《布鲁氏菌病防控宣传挂图》700份,在《松滋农业》报上开辟布病防治宣传专栏,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和从事山羊养殖、屠宰加工等相关高危职业人员培训,确保布病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

2)规范开展消毒灭源。各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指导养羊场(户)建立消毒制度和人员防护制度,有效切断布病传播途径。对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等深埋或焚毁,粪便经生物热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池;

3)强化联防联控。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协调畜牧、卫生、市场监督、公安、财政、交通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布病联防联控。畜牧、卫生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QQ 群,及时互通信息,加强交流合作。

1.4 加强组织保障

松滋市市、乡镇两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分年度制定了净化工作方案,落实了宣传、采样、检测、消毒、阳性羊扑杀补偿等布病净化专项工作经费,有力保障了羊布病净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1.5 布病净化成效(表2)

表2 2016—2020年松滋市羊布病净化成效

2 羊布病净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引种监管不到位

部分小型养羊场(户)到外地引种前不向当地畜牧兽医机构报告,对引种输出地羊布病疫情现状不了解,引种时未经布病检测和检疫,落地后也不及时报告,未经隔离直接混群饲养。松滋市经过2016 年、2017 年两年的监测净化阶段,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年未监测到阳性病例,但2020 年又在3 个羊场监测到阳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这3 个羊场都存在当年从外地引进过未经布病检测和检疫的羊混群饲养的情况。

2.2 屠宰监管还存在盲区

对于羊的屠宰,目前还没有法律法规硬性规定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松滋市山羊主产区刘家场镇是一个与湖南石门县、澧县和本省五峰县、宜都市两省4 县(市)接壤的山区镇,山羊屠宰交易也十分活跃。刘家场镇有多家传统的山羊屠宰经营户,屠宰点多,屠宰的山羊除本地外,大部分来源于周边县(市),监管难度大,存在一定的布病传播风险。松滋市近年来发生的人感染布病病例中,有多例都与在屠宰点参与羊屠宰相关联。

2.3 部分养羊场(户)不配合

布病净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重复采样检测的过程,随着采样频次的增加,部分养羊场(户)尤其是重复检测到阳性羊的场(户)产生厌烦情绪,对采样工作不配合,导致布病监测不能按计划进行,甚至导致个别阳性羊场迟迟不能转阴。

3 今后羊布病净化对策探讨

3.1 加强检疫把关

在一定区域内开展布病净化取得初步成效后,巩固净化成效的关键在于检疫把关,严防外疫输入[3]。对养羊场要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引种申报检疫和落地隔离检疫监管制度,非布病免疫区不得从布病免疫区引种;引种前应向当地畜牧兽医机构报告,了解引种地的布病情况;引种调运前,应向引种地相关机构申报布病检测和检疫,凭县级以上兽医实验室布病检测阴性报告和检疫合格证明调运羊只;引种回来后,立即实行隔离饲养并报当地畜牧兽医机构备案,并全群采样检测布病,隔离45d 后,再次采样检测布病,检测结果为阴性才能解除隔离。

3.2 推进羊只集中屠宰

完善畜禽屠宰管理法规,有序推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进一步提高羊只屠宰水平,保证肉品质量规范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标准[4]。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把宰前检疫关,屠宰前全面开展布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经检疫合格的羊只方能屠宰。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配备网络、电脑和打印机等开展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的相关设施设备。

3.3 加强技术支撑与统筹保障

相关科研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推动动物布病快速鉴别诊断技术和净化模式的探索和推广应用,为布病快速诊断技术与净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制定“羊布病监测计划(方案)”,对监测目的、监测范围和时间、监测内容和数量、监测方法等进行了明确。

3.4 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增强全员参与羊布病净化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人民群众知晓率,建议通过采取微信、视频等新媒体传播、印发宣传资料、“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方法把宣传动员做好[5]。进一步加大动物布病净化及人畜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强化全社会的防范意识,指导养羊场(户)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让广大养羊场(户)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布病净化工作。

3.5 实行联防联控

明确地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布病净化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做到资源共享,各负其责,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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