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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建成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示范区

时间:2024-06-01

推进沈抚新区建设发展,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16〕7号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优化辽宁区域发展总体布局、破解振兴发展难题、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沈抚新区建设发展的基本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坚持规划先行、产业先导、集群发展、开放共赢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政策、统一管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机制特活、环境特好、政策特惠、服务特优的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将沈抚新区建设成为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示范区,为辽宁乃至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沈抚新区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开发建设模式。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支撑沈抚新区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机制、平台支撑体系,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集群,成为带动辽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建立创新驱动的产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机制。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的办法,加快培育形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供给新动力。

——形成以产业为核心的平台支撑体系。按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目标,明确产业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创新市场化管理模式,突出发展若干特色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形成集中布局、集聚发展、用地集约、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平台。

——构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对接“中国制造2025”,推进沈抚新区向高科技、高增值、低能耗、低物耗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转型,促进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化、智能化升级,全面推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建设产城人融合发展的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示范区。坚持突出重点、高端引领、错位发展、开放合作、协同推进的原则,把沈抚新区建设成为产城人融合、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和创新改革试验示范区,使之成为支持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极及东北地区全面振兴“一带五基地”中的重要支撑点。

沈抚新区未来三年建设发展的主要任务:《沈抚新区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 中一共安排了50项重点工作,分3年推进,从下放省级管理权限、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为重点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新区建设专业平台、支持创新创业发展和支持吸引培养高端人才等七方面提出35项政策措施,是推进沈抚新区加快发展的强有力支撑。到2020年,沈抚新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倍以上;“同城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建立,“两大两智一谷”(大健康、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中国磁谷)特色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努力把沈抚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发展、军民融合、“中国制造2025”和东北亚对外经济合作示范区。 《沈抚新区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 提出,将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政策、统一管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打造区域最优的营商环境;引进龙头项目,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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