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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刑诉工作平台体系构建

时间:2024-04-24

廖恒锋

摘 要: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呈现出智能化、科技化的特点,作为刑诉活动中重要的一环,传统的侦查手段逐渐不能适应有效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实现侦查手段转型升级、发现新型侦查模式是当前刑诉工作的内在要求。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工作平台体系构建通过展示在刑诉活动中侦查现状及当前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探析区块链核心技术与侦查需求之间的耦合关系,评估区块链技术在侦查工作中的适用性并分析选择何种区块链建立侦查工作平台体系,从违法犯罪发现前与发现后两个层面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体系,并且从程序、证据、时间三个角度分析侦查工作平台体系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刑事诉讼;区块链;侦查工作;平台体系;应用价值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13.051

面对新时代犯罪,当前我国的刑诉活动中存在着经验主导侦查、侦查证据有效性低以及部门之间合作协调性差等多个问题,导致了破案率逐年低下,难以保障证据合法性,影响了刑诉活动的推进。因此亟须建立一套完善成熟的刑诉工作体系模式,解决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新型侦查工作模式的构建提供了新的路径。

1 我国侦查工作现状及不足

1.1 当前我国侦查工作现状

我国侦查工作已经形成一套专业化的整体作战体系,近年来对于各类犯罪尤其是新型经济犯罪的打击效果显著。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侦查工作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方法滞后、模式落后等问题,在许多方面依然存在不足之处。

1.2 我国侦查工作的不足

(1)经验主导侦查现象严重。当前我国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成熟的侦查方法与侦查手段体系,并且很多书籍中所描述的侦查方法已不能适应日益更新的犯罪手法。(2)侦查人员认知偏差现象多。侦查人员的认知都是由其自身以及侦查团队决定的,侦查办案过程中,由于忽略证据、犯罪嫌疑人做的假证据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侦查人员的认知偏差不可避免,但是如果不对此问题认真纠正,会对案件的侦查造成不可预见的阻碍。(3)取证不规范造成证据合法性存疑。在侦查取证过程中,偶发的刑讯逼供行为;在电子证据的取证之后并未制作笔录或者制作的笔录并不完整;(4)隐私权保护不完善。随着社会法治观念的提高,公民对隐私权的保护与诉求越来越重视。但在司法实践中,国家公权力尤其是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侵犯事件经常发生,严重损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侦查的需要。

2 区块链技术与侦查工作的相互结合

2.1 区块链内部架构

一个完整的区块链项目包括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应用层六大部分:(1)数据层封装了底层数据区块以及相关的数据加密和时间戳等技术。(2)网络层包括分布式组网机制、数据传播机制和数据验证机制等。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区块链节点之间的数据传播与信息互通。(3)共识层主要封装网络节点的各类共识算法,保证区块的有效性。(4)激励层将经济因素融入区块链技术体系,包括经济激励的分配机制和分配机制。(5)合约层合约层包括各种代码、脚本、数字合约以及算法机制,是区块链可编程的基础。(6)应用层主要覆盖了区块链的各种应用条件和场景,是区块链系統和用户之间连接的端口。

2.2 区块链技术与侦查工作耦合机理探析

设计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需要对区块链技术与侦查工作的耦合机理进行深入探析,为后续建立侦查工作平台体系构造理论基础。

区块链核心技术可以分为时间戳技术、共识机制、分布式账本技术、非对称加密算法和智能合约技术五项,将区块链核心技术与侦查工作结合,解决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时间戳技术。将时间戳技术引入到侦查工作中,可以保证侦查证据在案件侦查的任何时刻都可以找到其原委,保证了侦查证据的合法性及有效性。(2)共识机制。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共识机制可以防止证据不被伪造以及保证侦查证据的真实有效。(3)分布式账本技术。由于区块链中全备份的功能,可以集中其余节点的意见与建议,减少侦查人员的认知偏差与侦查错误。(4)非对称加密算法。在侦查活动中引入非对称加密算法,可以保证侦查数据的安全性,有效避免犯罪嫌疑人、证人以及其他人员的泄露隐私。(5)智能合约技术。智能合约技术其完全自动化的流程决定了更高的运作效率,可以加快侦查进程,避免延误侦查时机,提高侦查能力。

3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体系构建及应用价值

我国当前的侦查工作可以分为侦查程序、证据的发现与取证、侦查机制与侦查策略、追赃、侦查协作等多个方面,因此侦查工作平台体系的构建也要涵盖这些方面,并且同时实现侦查的高效率性、高准确率、强保密性目标。

3.1 区块链技术在侦查工作中的适用分析

区块链技术在侦查工作中的适用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步骤:一是评估区块链技术是否适合应用于侦查工作;二是在确定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侦查工作之后,合理选择何种区块链对侦查工作平台进行构建。

区块链技术安全、可靠、去中心、可审计的多种特点使其用途广泛。有价金融资产管理、担保交易、数字代币、物联网、身份认证、档案管理等多个领域,都有区块链技术的用武之地。在侦查工作中存在公民隐私问题、侦查人员数量少造成的认知偏差问题、证据有效性问题等多种侦查隐患,结合区块链技术与侦查技术的耦合机理分析,可以得出区块链技术在侦查领域必定大有可为。

区块链可以分为公有链,私有链和联盟链。而由于私有区块链比较适用于侦查活动,建立私有区块链架构。同时私有区块链与联盟区块链之间通过公安内网相衔接,形成“私有区块链-公安内网-联盟区块链”侦查工作平台架构体系。采用此架构有两大优势:一是私有链与联盟链的节点较少所以工作效率很高,如果对侦查工作体系运用得当,侦查效率会相对于原来有很大的提高;二是隐私保护力度强,采用“私有链-公安内网-联盟链”相结合的架构体系,由于涉及侦查工作的公民信息只存储于私有链的单一节点或者联盟链的少数节点,因此可以在极大程度上达到公民隐私与侦查工作的相对平衡。

3.2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体系构建

侦查工作平台体系主要涉及两个阶段的构建要素,一是违法犯罪发现前的监测阶段;二是违法犯罪发现后的侦查阶段。

3.2.1 违法犯罪发现前监测体系构建

违法犯罪发现前监测体系主要负责对外部资金流动、人员资料、通信信息等数据信息的收集加工工作,提升侦查情报收集能力,以情报信息主导犯罪侦查。监测工作往往涉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此违法犯罪发现前监测体系构建也要尽量涵盖社会中的各类企业、组织、单位以及其他主体,以保证侦查工作平台体系的全面性、实用性与可靠性。

3.2.2 违法犯罪发现后侦查体系构建

发现违法犯罪且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立案后,便进入到犯罪的侦查阶段。为保证信息传输的速率与数据的安全性,需以私有区块链的方式建立一套成熟的侦查体系。

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可以在移动设备上下载区块链所对应的客户端,每一个客户端都是区块链中的一个节点,可以上传信息,以及接受主体节点的实时反馈,主体节点接收到客户端节点的犯罪信息后,对其进行加工整理,并作出最合理的决策及时反馈给客户端,这样可以降低侦查人员的认知偏差概率,提高侦查的准确度,提高侦查效率。

3.3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体系应用价值

侦查程序分为收集与受理案件线索及案件来源、受案与立案、侦查活动以及侦查终结四个方面。构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体系,首先需要搭建其整体框架,对侦查活动的先后次序以及方法步骤有整体的把握;其次才能对侦查活动各方面的细节部分进行填充与完善。

(1)在受理案件与立案过程中,制作的《报案笔录》和《询问笔录》以及填写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可以及时存储在区块链数据层中,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经过鉴定审核过后可以通过区块链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2)立案后,便进入侦查实施阶段,侦查实施阶段需要制定正确的侦查方案,选择准确的侦查途径。在侦查实践中,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往往负责一项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很少,而且很多侦查人员由于其经验不足,很可能会导致侦查走向错误,因此需要建立专家组来对刑事案件做出相应的指导与建议。当侦查人员在面对复杂刑事案件而无法制订正确的侦查方案时,可以通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寻求专家组的意见。

(3)侦查终结阶段,对于侦查终结报告的审批,案件物品处理的意见以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復议和提请复核均可以通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来完成,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资源和人力资源。

4 结语

区块链在侦查领域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与侦查需求之间存在密切的耦合关系,可以解决刑诉过程中侦查工作中存在的认知偏差、经验主导侦查等多种问题,在侦查程序、证据、时间等多个层面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体系构建为区块链在侦查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新的范例与新的机遇,通过线上行为改革调整线下行为,解决侦查难题,提升侦查效率,形成侦查工作的良性循环。根据全国各地发展实际,依托区块链技术优势,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侦查工作平台体系,推动侦查改革进程,达到公安内网与侦查区块链的完美结合,实现侦查转型升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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