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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法治文化建设的关系探析

时间:2024-04-24

余昕 汪早容

摘 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网络法治文化在性质上具有统一性,在功能上具有互动性,形成合力共同助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指导网络法治文化建设,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为核心价值观提供平台和法治保障,德治与法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本文旨在论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对汇聚发展网络正能量,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形成积极向上的网上舆论氛围提供关系指导。

关键词:网络法治文化;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治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8.045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作为中国自立于世并有别于其他价值观念的文化软实力之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纲挈领的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共守提炼为二十四字,内在地表达了全体人民的精神向往。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是迈向法治中国的关键一步,立足新时代,加强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有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达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法治文化相互交叠、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形成合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法治文化的内在联系

1.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法治文化的文化统一性

核心价值观总是贴合当下的社会意识形态,人类社会的任一发展阶段都形成了特定历史时期的价值观,代表着特定群体的精神诉求。在众多的价值观念中,某种具体的价值观念会逐渐受到社会共识成为主流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追求人的幸福、社会的福祉和文明的进步。从文化的脉络回顾,由于我们没有抛掉传统,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至今日依然具有独特的实践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核心价值观是基于长期以来对文化的科学认识和正确态度的缺乏,具体表现在我国处于经济发展转型和文明转型的时期,意识形态领域显现的一系列新问题,此类状况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因此,党在抓住经济发展这个关键问题的同时,也注重对观念上层建筑的创新。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在历史的激荡中历久弥新,在坚守本原的基础上与时俱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华文化的深厚土壤之上提炼出的,并对亿万人民具有感召力和吸引力。价值观必须有文化作为承托,否则,便成了无根的浮萍难以挺立,与此同时,文化也必须有价值观作为引导,否则,便成了无帆的大船不能成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悠久的中华文化迎着新时代的东风焕发出新的活力,并且充分整合了当代社会的思想文化,具有鲜明的文化属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所以生生不息,关键在于它顺应华夏历史长河的潮流,孕育了中华民族的独特意识,始终根植于当下的现实条件,网络法治文化作为它的稳定组成部分,文化属性便不言而喻。新时代,法治建设领域正处于体制变革的磨合期和法治模式的转型期,网络空间随着科技的进步也跃升到重要的位置,亟需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系统性的法治文化作支撑。文化强、国运昌。目前,我国网络发展积极向好的态势没有变,因此不能止步于网络强国,要顺势而为把握好网络法治文化的方向,强化舆论氛围的正风向,占领网络舆论高地,利用好网络平台的传播优势,记录并讲好中国故事,彰显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1.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法治文化的价值统一性

在实践发展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法治文化保持着鲜明的文化特征,在全面依法治国施行过程中也保持着相通的价值属性,两者都深刻反映出具有中国性格、中国态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立场,并以其自有的驱动力逐渐完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立在当代国民价值共识基础上的共同价值观,传导的是全社会的心之所向,也是通往和谐有序明天的特殊价值路径。价值观的形成從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中来,最终也是为人们提供一个观念的归宿。如今,互联网展现出的思想图景和舆论生态,或天朗气清,或电闪雷鸣,犹如打开了一只“潘多拉魔盒”,西方国家价值观的渗透、网民思想防线的崩塌、各种虚假思潮的风起云涌,都归因于网络运用主体的价值取向不明确。新时代为成就法治中国的愿景,网络法治文化要保持社会主义属性不变形、不动摇。网络法治文化建设的出发点是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落脚点是为人民营造和煦的网络空间和社会氛围,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聚焦点是全体公民的价值诉求,两者均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普遍的价值向往的标杆。“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网络法治文化的落脚点是使其中蕴含的深刻价值内涵和行为规范要求深入人心,不能止于“器物”层面,而是常驻于“价值”层面。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方向

“一个民族的文明进步,一个国家的发展壮大,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努力,需要很多力量来推动,核心价值观是其中最持久最深沉的力量。”价值观是对社会实践的总结,同时也反映着当前的社会现状,社会主义价值观对网络法治文化建设起到引导和塑造的作用。

2.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明确目标导向

当今互联网上各种思潮激荡、价值观交锋、意识形态斗争的现实情况多发,网络空间一旦被这些“黑色”“灰色”“黄色”充斥,必然会对网民的价值观认同产生阻碍。首先,网络法治建设要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因此,在网络空间唱响主旋律、汇聚向心力、褒扬正能量尤为重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扫除各种不良思想,清朗网络空间提供了目标指引。其次,网络法治文化应在保持民族性的前提下与时俱进,既要从中华传统法治文化中获得滋养,也要适当借鉴别国法治文化中“自由”“民主”“法治”等合理的价值元素。全媒体时代已是大势所趋,媒体深度融合使网络的应用场景数量增多,媒体传播不再是泾渭分明,而转向建立“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新格局。***总书记对时代动向的及时洞悉,为全媒体的发展厘清思路,这是基于对核心价值观生动把握,因此,在解决全媒体时代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时保持价值观定力,充分利用过往经验结合新情况作出正确的应对和处理。最后,坚持德法并重的大方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申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不能执念于法律的刚性约束,这种强约束只能短暂的发挥作用,长此以往有出现反弹的可能性,为避免这种情况积重难返必须辅之以正确的价值观,将二者融为一体,才能实现德法两治的相辅相成。

2.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网络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价值遵循

从字面上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法治文化似乎各有偏重。前者侧重于价值属性,强调在我国当前复杂和多元的价值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价值观要素;后者则是侧重于其文化性质,强调依法治网的文化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描绘出当代中国人的精神底色,它不仅可以转化为人们的情感价值认同,更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柔性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网络法治文化具有深远影响,既可激起网民内心的价值认同,又为营造向上的网络空间增色添彩。法治建设之于中国,“不仅是一种制度变革和组织重构,而且也是一场文化观念的革命,没有丰盈广博的法治文化做根基,法治的社会将犹如空中楼阁。”文化的力量在于“润物细无声”,无形中影响着人们的一言一行,因此,应对“真问题”必须有相应的文化作支撑,以文化为先导。网络法治文化具有系统化、法治化、理论化的属性,从某种程度上淡化了人的价值情怀。我们国家的法治是短板,德治是长项,取长补短,丰满法治文化的羽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提供价值归属感,如果一个社会的价值确定性严重缺失,法治中国的目标将难以达成。

3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新的征程有新的航向标,新的时代有新的试炼场。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就是为它所涵盖的价值观念服务,为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风化雨般深入人们的内心,网络法治文化建设应不遗余力做好保障工作。

3.1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搭建重要平台

当今社会信息化程度日渐加深,新媒体的力量不可小觑,社会主义价值观必须善用网络平台,否则一旦脱离了社会平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便只能飘浮在空气里,难以在网络社会甚至是人们现实生活中落地生根。***总书记强调,“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借助互联网的快速传播特性迅速占领网内意识形态阵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构成网上网下同心圆,将法治理念内化为自觉坚守的信念,这也有益于价值观走出实效困境,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体现核心价值观内涵的主流思想舆论。新时代,塑造涵盖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多维整体,要利用好网络法治文化建设这一平台,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软性要求”到“硬性约束”的转化,提升网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助推全社会树立起法治精神。

3.2 网络法治文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法治保障

网络法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价值观的鲜明属性即自觉性,而网络法治文化具有自发性,两者的变化目标是相同的,但步调不是完全一致的,往往存在着差异,有快有慢。***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靠思想教育、实践养成,而且要用体制机制来保障。”法是社会认同的价值理念的具体化,当前的信仰危机以及被边缘化的主流价值都需要法的支持和保障,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范。法治这个概念本身就可以突破社会层面而进入并作用于国家层面和个人层面,也只有通过法治这个桥梁,个人心中的伦理和思想境界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法律是刚性的,在“法炉”淬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气神”,通过法治方式建立起的长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主观能动性而造成的价值观摇摆问题。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境界中的“善”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脆弱性,有效的网络法治文化作为辅助,核心价值观才能成为全民精神指南,否则就可能流于形式,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在新的历史方位,既要发挥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势,又要把握好网络法治文化建设的节奏,二者面临一些共同的难题,也承担着近似的功能,因此,发挥好相互支持、互相驱动的内在关系作用,集全社会之力,最大限度释放出各自的活力,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筑坚固的文化之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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