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巡察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的关键一环,是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岳池县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坚决拉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督促被巡察单位对照“诊断意见”抓好整改。
原汁原味反馈。除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内容外,都当场点人点事,原原本本在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会上反馈,一针见血地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让反馈有辛辣味。将巡察反馈意见书面抄告分管县级领导,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传导整改压力、增强履责意识。
理直气壮提要求。要求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具体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和整改标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对症下药,及时提交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纪检监察网站等,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处置线索不手软。坚持巡察工作与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无缝对接,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快查快办,并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把巡察后的督查作为跟进解决问题的必要手段和发现新问题新线索的有力武器。
常规回访全覆盖。充分整合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社、审计、财政等工作力量,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逐个对账销号,全面审核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态度、力度和广度,对能够解决而没有立行立改的、规定时限内应当完成而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再整改;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用好问责利器,坚决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维护政治巡察整改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扩大巡察震慑效果。
創新督查方式。探索“体验式”办事暗访,陪同群众办理业务,到被巡察单位现场查看巡察效果,实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增强巡察社会影响力。
开展系统治理。每轮巡察结束后,梳理汇总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在全县面上开展系统治理。2021年,在巡察完县属国有企业后,聚焦巡察发现的套取公款吃喝送礼、违规接待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系统治理。治理期间,立案8件,党纪处分8人,开展谈心谈话750人次,先后有32人说清问题,主动上缴违纪款物61.4197万元。
打破就巡察而巡察的单一思维模式,坚持边巡边建边完善巡察相关机制。
建立评估机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或典型性问题,深入找根源做评估,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以专报形式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其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并视情况提请县级层面出台制度规定。
建立考评机制。出台《岳池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促进整改落地。
建立传导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针对性建议,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避免类似问题死灰复燃。
2021年以来,全县巡察机构共巡察党组织21个,累计发现问题265个、重点问题线索31条,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作者系岳池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王海波(前排中)到白庙镇郑家村调研阳光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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