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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法在电力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中的运用

时间:2024-04-24

卢烨琦 戴月娥

摘 要:针对电力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对工作量法的运用情况,根据现实情况和行业特点分析电力公司采用或不采用工作量法的原因,并对工作量法的运用提出建议,使电力公司能加强折旧额的精准核算,帮助我国电力市场的规范化与透明化,落实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则。

关键词:电力公司;固定资产;工作量法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17.035

我国电力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多方面成绩已在世界上领先,不仅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更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电价的制定要考虑折旧,公司的利润核算要考虑折旧。工作量法在精准计提折旧、核算公司利润等方面比起年限平均法都更胜一筹,电力上市企业更适合采用工作量法,但实际上此方法的运用范围不广,我国电力上市公司大部分选择年限平均法,小部分采用工作量法。基于这种现状,探究工作量法在电力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中的运用情况,并对工作量法的使用提出适应于行业特点的建议,对推进电力公司折旧方法改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两种折旧方法阐述

1.1 年限平均法

又称直线法,将折旧总额以年限为标准进行简单的平均分摊,即分摊后各年折旧额相等。年限平均法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1预计使用年限

1.2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属于直线法的折旧方法,也是平均年限法的演变。工作量法不同年限平均法只将总折旧额根据年限进行简单的平均分摊的操作,而是以固定资产预计可完成的工作量为标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摊折旧额。工作量法将折旧与实际工作量相联系,实际工作量越大,在完成实际工作的相應时间内分摊的折旧就越多,折旧与消耗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更好地遵守了成本收入配比原则。但工作量法只考虑了有形损耗导致的折旧,未考虑无形损耗,必会导致折旧额的分摊存在偏差。工作量法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预计工作量总额

2 工作量法的运用

2.1 重要因素的确认

2.1.1 预计工作量总额的确定

(1)预计工作量总额应以往年实际完成工作量、售电量等指标为参考而拟定,将预计值与实际完成值的差异控制在较小范围内;当一定条件变化造成原预计值与实际值的差异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时,说明原预计值已偏离实际情况,则应当对新机器设备重设预计工作量总额。发电厂的发电机组一般会进行定时的A修理、B修理、C修理,通俗地说是大修、中修、小修,保证发电设备大致达成预计工作量后再报废。在此基础上,若受天气变化、经济增长等因素的影响,用电需求可能逐年持续增加,实际完成的发电量随之增加,重设预计工作量总额也应相应地有所增加,但需要注意的是,发电设备往往有最大负荷的限制,确定预计工作量总额也要考虑发电设备的发电能力,不能超过发电设备的最大阈值。

(2)预计工作量总额还应参考预计使用年限来确定。相邻年度发电量一般不存在过大差异,则取一恰当的年度发电量,并乘以预计使用年限,即得大致预计工作量总额;若无预计使用年限作为依据,预计工作量总额便可趋于无穷,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定价办法》,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分为输配电线路、变电配电设备,及其他,定价办法给出了对电力企业不同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范围,企业应当贯彻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折旧年限,并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对重设折旧年限适时适当进行调整。

2.1.2 实际工作量的确认

(1)通过设备监测统计确认:设备监测统计靠技术手段实现,主要的误差都存在于技术问题,所以采用此方式应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得到的直接数据的准确性。

(2)通过公式计算确认:

比如,光伏电站发电量可采用标准量法计算,公式为:

发电量=组件安装容量标准条件下的辐照度×水平面太阳能总辐射量×综合效率系数

也可采用组件面积法计算,公式为:

发电量=所有组件面积总和×水平面太阳能总辐射量×组件转换效率×综合效率系数

可知,公式计算涉及的因素较复杂,误差于物理参数及数据处理中产生,同时又不可避免,所以在最大限度上应满足公式中包含的发电设备参数的精准度要求,同时要求严谨处理数据,力求减小误差。

2.2 运用范围

绝大部分电力企业对其所有固定资产一并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仅小部分企业使用了工作量法。本文选取凯迪生态、深圳南山热电、湖北能源这三家采用工作量法提取折旧的上市电力企业,并将其2018年财务报表中体现的折旧方法进行整理比较。

据表可知,尽管三家企业的主要发电方式有所区别,但选取折旧方法的原则是相通的,即与发电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与发电无直接关系的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细小的差别在于采取工作量法提取折旧的对象范围,如凯迪生态、湖北能源都对某一固定资产整体采用工作量法,即凯迪生态的机器设备,湖北能源的水利发电企业发电类及天然气企业输气类固定资产;而南山热电对机器设备还进行二次分类,折旧分别处理。

2.3 不采用工作量法的原因

2.3.1 操作程序复杂

年限平均法简单直白,计算折旧额所需的数据都相对易得,且经过企业长时间的运用,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的操作已经十分成熟,比较规范,而工作量法首先在数据获得上就有一定困难。预计工作量相较预计使用年限是更加具体的量,预计使用年限只给了一个大范围,而预计工作量要确认的是处于大范围中一个大致准确的具体值。对实际工作量来说,若通过计算的方式确认实际工作量,数据的获得同样困难。再加上工作量法要及时获取一定时间段的工作量等数据,而每一时间段的数据不同,操作比较繁琐,增加会计工作负担。

2.3.2 预计工作量测量方法不成熟

在倡导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新能源发电不断发展,如今连令人闻风丧胆的核能也实现了小范围运用于发电的目标,但新能源发电的问题在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等难预测,本身无法被准确地量化处理。作为新兴发电方式,其发展时间短,预计发电量的测量方法不够成熟,预计值比其折旧年限值更为抽象、更难以把控。若要标准化预计工作量数据,则必须有较长时间的数据积累,有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研、调试、计算,因此企业必须花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这对企业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财务成本和机会成本。

2.3.3 政策限制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已经确定,则不得随意变更,除非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对大部分电力企业来说,平均年限法是有多年运用经验的折旧方法,熟悉而高效,转换为工作量法意味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摸索、适应;再加上准则规定,企业便不会有更换折旧方法的强烈意愿。

2.3.4 管理者对效益的考虑

由图1可知,火力发电是我国电力的最主要来源,占据了主要发电方式的3/4,由图2可知,2018年各月发电量差别不大,总体比较平稳。月度发电量基本相同,又火力发电为主导,则可以说月度火力发电发电量较均衡。火力发电不同于水力发电和风力发电,不存在某月能源紧缺的情况,所以不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相关企业也就不会使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对国内上市电力企业来说,大部分企业都以火力发电为主,管理者不愿为了减小细微差异而增加企业财务人员工作负担、加大人工成本、降低运营效率。并且,工作量法平滑毛利率的作用主要是对月度数据而论的,而多数情况下,管理者看重年度数据甚于月度数据;又因采用工作量法和平均年限法产生的月度差异不会使年度财务数据大幅度失真,管理者便不要求采用工作量法。

2.4 采用工作量法的益处

2.4.1 收入与费用配比更准确

季节性特点明显的电力企业若采用年限平均法,月折旧额相同,在发电量相对少的月份会因“高费用、低收入”而形成亏损;但若使用工作量法,发电量较少月份提取的折旧额也低于多发电量的月份,可实现收入与费用同趋势变化。对于光伏发电企业而言,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不论如何尽心维护,光伏面板的光电转换率都会下降,换言之,发电设备使用后期的发电量必会低于前期。在这种情况下,工作量法能客觀地考虑到光伏发电的发电量变化,合理提取与工作量配比的折旧额,实现成本收入高度配比;而年限平均法会相对减小前期的折旧额,增加后期的折旧额,于是导致前期年利润偏高,后期年利润偏低,而改变年利润比改变月利润产生的影响更大。

2.4.2 折旧额更为精准

工作量法是对折旧的具体量化处理,严格遵守使用程度决定损耗程度的原则,而年限平均法是对折旧的模糊化处理。两种方法提取的年度折旧额可能大致相当,但两种月度折旧额会因季节性变化而相差甚远。总的来说,在两种方法的年度数据都较为准确的情况下,显然年度、月度数据都更为精确的工作量法才是更优的方法。股民入股上市电力公司,需要参考公司财务信息才能做决策,折旧额精准化满足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3 解决办法

3.1 出台相关政策

出于会计准则规定以及企业效益的考虑,受季节性变化影响小的电力企业更换折旧方法可能性较小,此时就需要出台政策来解除原准则对企业选取折旧方法的禁锢,并在规范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面对成本核算透明化、精确化提出更高要求,基于行业特点明确相关企业的折旧标准,继续进行深度电改,促使电力企业配合国家电力改革,稳定电力市场。

3.2 企业相关制度精细化

企业是选择折旧方法的主体,若制度精细化,企业便会根据制度要求选择更为精准且合适的折旧方法,提高自身的精准化水平。在折旧方法上,电力企业应当了解各类固定资产作用的性质,对使用寿命与发电量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采用工作量法,对其他固定资产仍然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不同作用的固定资产分别处理也是制度精细化的一部分,这样既不必增投太多的人力物力成本,财务信息质量又有所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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