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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人琴俱亡》

时间:2024-06-02

朱友良

摘 要:在《人琴俱亡》的教学中,说的教学不应在理解了王氏兄弟深厚的情谊后就停止,而应继续深入,帮助学生认识一点魏晋那个时代的社会,作品主题才能明确,作品的品位也因此而提高。

关键词:名士 情感 风骨

中图分类号:G633.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3-0066-02

《人琴俱亡》的故事是这样的:王子猷、子敬俱病笃,而子敬先亡。子猷问左右:“何以都不闻消息?此已丧矣。”语时了不悲。便索舆来奔丧,都不哭。子敬素好琴,便径入坐灵床上,取子敬琴弹,弦既不调,掷地云:“子敬子敬,人琴俱亡。”因恸绝良久,月余亦卒。正因为文言的言简意赅,给我们准确理解文句含义、正确认识人物形象、正确把握文章主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学生在学习此文时往往产生以下疑惑:子猷为何开始时“语时了不悲”、“都不哭”,后来又“恸绝良久”;“人琴俱亡”真如教参上所说的“人和琴都死了”,怎么好奇怪,而教参给我们的解释往往难圆其说,也不合情理。

《人琴俱亡》是一篇笔记小说。小说这种体裁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既然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那我们首先要了解王子猷、王子敬这两个人物。王徽之(338—386年),字子猷,东晋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王羲之第五子。东晋名士,东晋书法家。其书法成就在王氏兄弟中仅次于其弟王献之。《晋书》本传:徽之字子猷。性卓荦不羁,为大司马桓温参军,尝夜与弟献之共读《高士传赞》,献之赏井丹高洁,徽之曰:“未若长卿慢世也。”其傲达若此。时人皆钦其才而秽其行。后为黄门侍郎,弃官东归,与献之俱病笃,时有术人云:“人命应终,而有生人乐代者,则死者可生。”徽之谓曰:“吾才位不如弟,请以余年代之。”愿意拿自己的生命给弟弟,可见兄弟感情之深。亲人先走一步,活着的家人亲友,即使即将命赴黄泉,只要有点体力气息在,也定将为之而哀痛无比。王子猷根本不可能有《教参》之说,“子猷前面之所以不悲痛,是因为他自知自己也不久于人世,到那时就将和弟弟又在九泉之下相见了。”如果王子猷果真有此想法,那么后来他为何又“恸绝良久”?显然不能自圆其说。

《教参》译句时,将“语时了不悲”译为“说话时完全不悲伤”。其实,“语时了不悲”应该理解为“说话时脸上看不出一点悲哀的样子”,而不应理解为“说话时完全不悲伤”。估计到弟弟已经先他而去了,王子猷的心里肯定是十分悲痛的,“完全不悲伤”是不可能的,只是当时并没有在脸上显露出来而已,这说明了王子猷性格坚毅、刚强的一面。推测弟弟已死,但并没有亲眼见到证实,按照常理,也是不该哭的,特别是对于一个刚强的男人来说。所以一路上“都不哭”,也是十分正常的。到亲眼见到子敬真的死了,“恸绝良久”——子猷终于抑制不住心中的悲伤,痛哭失声,悲恸欲绝。前段的“了不悲”、“都不哭”与后段的“恸绝良久”构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刚强的男人悲伤至此,兄弟之间的感情该有何等之深,不言自明。我们认为,这样的理解,才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前后一致、不自相矛盾的。也只有这样理解,我们才能领略到作者在区区几十字之内,将文章作得如此对比鲜明、抑扬有致、波澜起伏的精妙笔法。

王子猷“径入坐灵床上,取子敬琴弹”?弹琴的目的,并非为试琴的好坏。兄弟俩相知相亲,王子猷深知琴为弟最爱,所以在以琴祭弟之前,用弟之爱琴为弟弹上最后一曲,为弟送行,以慰亡灵。兄以这种特殊的方式与弟作最后的告别。为何“弦既不调”?“不调”不是写实际情况,人已亡,琴已破,所以琴声不协调。这样的理解,未能正确把握子猷弹琴送别胞弟的目的,未能理解“不调”两字之中所蕴蓄的子猷当时十分悲痛的心情。也不是指人已死了,琴已破了,故而十分凄凉。既然琴已破了,子猷再将它摔在地上也就无妨了。这种想当然的浅薄的理解,没有认识到子猷“弹琴送弟”、“掷琴祭弟”这两个悼念胞弟的独特方式,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兄弟之间的至深情意。“弦既不调”有几种可能:(1)琴已破,不能弹了。(2)琴弦未校好,弹不成了。(3)琴是好的,子猷因过度悲痛,弹到后来弹不去了。琴是子敬心爱之物,陪伴他的不可能是一张破琴;即使琴弦未校好,弹之前调校一下就无问题。人如过度悲痛,便话不成句,歌不成曲,如《最后一课》中的韩麦尔先生,学生们都能领悟。子猷欲弹琴一曲以送弟,可是因自己病重,更因心情十分悲痛,弹到后来,曲不入调,琴不成声——“弦既不调”。非琴不调也,实人不调也。兄为弟痛,兄弟情深,“不调”两字是最好的注脚。将“弦既不调”译为“几根弦的声音已经不协调了”,将琴弦“不调”的原因归诸琴,而非人,可以说是对人物形象把握不准,对此句对全篇主题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其实此句应译为“弹到后来,子猷的琴声渐渐不协调了。”琴是子敬的心爱之物。人已亡,琴犹在。子猷弹完送别之曲,将琴掷地的意图,就是让琴随亡人而去,继续追随陪伴已故主人。弹琴、掷琴,都是子猷悼念子敬的独特方式。因为兄深知,只有这样的方式,才最合弟意;这两件事只有为兄的来办,才能尽兄对弟的一片情意。这也是子猷不顾重病在身,立即“索舆奔丧”的目的。基于此,“子敬子敬,人琴俱亡”一句,应该译为“子敬啊子敬,你人既然已经死了,那么就让你心爱的琴也追随你而去吧。”如果将此句译为“子敬啊,子敬啊,你人和琴都死了。”完全照字面直译,且无一句对此句的评析说明。这样的处理,一是没有点明子猷掷琴祭弟之意,二是没有表现子猷对弟的至真至诚之情。作为作品题目的一个关键句,就这么简单粗浅的处理了。文句含义由此而曲解,人物形象因此而模糊。

既然小说旨在反映社会生活,小说教学的目标也当引导学生理解特定时代的特定社会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琴俱亡》这篇笔记小说的教学不应在理解了王氏兄弟深厚的情谊后就停止,而应继续深入,帮助学生认识一点魏晋那个时代的社会,作品主题才能明确,作品的品位也因此而提高。在中国历史上,曾有一个惊世骇俗群体,他们独立特行而随情任性,无拘无束而消遥自在,恣肆癫狂而独得其乐,正统的儒家训导成了他们的耳边风,礼教习俗成了他们的多余,功名富贵被他们看谈,毁誉生死被他们堪破,醉酒和清谈是他们的人生第一要务,只一个顺其自然,循其本性。然而他们又并非市井无赖,愚钝顽徒,他们都有着较深的文化根底,他们谈玄论道驾轻就就熟,口灿莲花妙笔生辉,有的还在中华文化史上留下过令人敬仰的宏篇佳构或妙曲精绘,后人称他们为“魏晋名士”。魏晋名士那种言谈举止折射出的风度被后人冠以一个专有名词——“魏晋风度”。《世说新语》中记载了一个“雪夜访戴”的故事: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詠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王子猷这种不讲实务效果、但凭兴之所至的惊俗行为,十分鲜明地体现出当时士人所崇尚的“魏晋风度”的任诞放浪、不拘形迹,有窥一斑而见全豹之效。《世说新语·雅量》中记载的秦晋淝水之战的故事也是如此。

这样来看,《人琴俱亡》一文,王子猷“了不悲”“都不哭”“便径入坐灵床上,取子敬琴弹,弦既不调,掷地”等异常行为,并非真的不悲、不哭,而是魏晋文人的一种不拘于世俗的特殊的表达感情的方式。“不哭”表达的是一位兄长对小弟应有的深情的担当;“弹琴”不仅悼念仪式之独特,更显情致之高雅;“掷琴”,更让人想起历史上俞伯牙摔琴谢知音的故事。换句话说,子猷的“了不悲”“都不哭”“弹琴”“掷琴”,实际上都是当时“魏晋风度”的一种体现:注重真性情,追求个性自由,力求摆脱世俗的一切利害得失、荣辱毁誉,寻求一种超然。

因此,《人琴俱亡》是一篇通过王子猷对弟弟子敬的独特方式的叙写,表现了兄弟间深厚的情谊,反应了魏晋一些名士悲喜不形于色的超然风度和率性而为、不拘形迹的高雅情致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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