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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舞艺术发散思维的探索

时间:2024-06-03

张溪璐

[摘 要]在舞蹈艺术活动中,编舞思维的拓宽是舞蹈艺术创新的前提。没有编舞艺术发散思维,舞蹈作品就会走向僵化,就不可能焕发出艺术的魅力。那么,编舞思维的创新的前提是什么呢?本文就编导文化思考和拓宽艺术思维的关系做出了一定的探讨,得出了艺术思维创新必须依赖于编舞者文化积淀和文化思索的结论。

[关键词]编舞思维 文化创新 舞蹈语言

一、概述

编舞思维的特殊性取决于舞蹈文化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发轫于人类最初的社会形态并一直延续至今。当原始人还没有创造语言的时候,他们就能够利用手式和动作来表达原始思维,这正说明了通过模拟与实践是舞蹈文化的本初特征。到了现代,随着各种不同的哲学思想的兴起,人们对舞蹈的文化表现范围产生了新的认识。正因为如此,基于各种逻辑思维的舞蹈形式才广泛流行,并逐渐成为人们了解社会、了解人类自身思维的重要艺术形式。由于舞蹈是用动态形象传播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因此,编舞者运用舞蹈文化表现的理论进行编舞创作中发散思维,自然可以明确的传导出舞蹈作品所表达的各种文化信息,为舞蹈艺术形态“动作”注入深刻的文化元素,丰富和发散编舞思维逻辑,这正是当代人类文化需求的发展对编舞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因为和其他门类的艺术一样,舞蹈是表现人们文化思维现象的艺术活动,因此,编舞的艺术思维过程实际上也是编舞者借助创作舞蹈语言实现其文化表现的过程。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舞蹈语言的丰富以及表现力的增强是与编舞者的文化思考密不可分的。黑格尔说过:“思想不但构成外界事物的实体,而且也构成精神性的东西的普遍实体。在人的一切直观中都有思维。同样,思维是贯穿在一切表象、记忆中,一般来讲,在每一精神活动和在一切意志、欲望等等之中的普遍的东西。”(黑格尔,《小逻辑:逻辑学概念的初步界定》)黑格尔的这个论断如果用来描述编舞的文化思维是非常恰当的。编舞思维是舞蹈语言的根源,其特殊的文化特征是一个新的概念,是一个既自成系统又无时无刻不和其他文化语言相通的文化类型。它利用的文化传递介质既是人的肢体语言,又是能够被大家广泛理解的人类文化的普遍形态。

二、编舞思维与舞蹈本体

关于编舞思维本质的界定,首先应理解舞蹈活动的本体与表现之间的关系。任何一门艺术的发展都离不开艺术思维特征的分析。因此,对于舞蹈思维特性的认知和理解是编舞思维的首要课题,对舞蹈编导的指导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现代思维语境下,随着现代风格在舞蹈中的普及,新的舞蹈技法的逐渐形成,编舞的艺术思维形态也应该产生相应的转变。所以,编舞的指导思想必须和文化发展环环相扣,要以文化思维作为编舞的本体思维,那种以为舞蹈思维的特性仅仅局限为单纯的舞蹈动作的思想应该到了摒弃的时候了。诚然,动作是舞蹈的表现形式,也是舞蹈语言的基本特征,但是,如果把舞蹈本体的概念仅仅理解为“动作”的层面,那就是混淆了舞蹈的形式与内涵的关系,这就像把音乐仅仅理解为旋律、和声和节奏这些基本的外在元素,而不把活动音乐作为一个超越音乐符号本身的更高层次的审美活动一样,是错误的和不可理喻的。所以,编舞思维的核心仍然是要解决外在表现与内在文化逻辑的关系问题,不能把舞蹈本体概念与舞蹈外在表象混为一谈。

这个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把舞蹈本体只当作“动作”,那么,舞蹈思维特性自然也就只能面对“动作”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以2007年春晚舞蹈《小城雨巷》为例,从观众的角度看,他们欣赏到的除了优美的伴舞音乐、灵秀的肢体动作和江南姑娘委婉动人的表现技法外,还能体会到江南水乡浓厚的诗情画意,这正说明了舞蹈的外在因素是舞蹈内涵的表现,而舞蹈真正的灵魂恰恰是动作和画面深处的东西。当舞者身着洁白与藕荷相间的旗袍,手执一把纸伞,在空灵的旋律中翩翩起舞时,作为观众能揣测到编舞者的思想内涵吗?是什么因素诱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也许,那饱含着民族文化的意蕴和现代人的思想情感的意象,那既具有古典美,又具有现代艺术魅力的动作,让人不禁想到了戴望舒的名诗《雨巷》。悠扬的丝竹声、水幕制造的烟雨效果、曼妙轻柔高雅唯美的舞蹈动作,传神地展现了江南文化中的婉约典丽之美。这些美丽的画面正是由于编舞者再现了诗歌《雨巷》诗性世界和文化内涵,最终达到了本体与表象的高度统一,从而赋予了舞蹈强劲的文化张力。

三、编舞发散思维的文化内涵

由上文分析可以看出,舞蹈动作只是舞蹈艺术的外观,换句话说,动作只是舞蹈的身体载体和外在语言。而为何有动作、动作所要表达何种思绪和思想内核才是编舞思维根源所在。所以,如果把舞蹈思维的特性只归于动作范畴,或者仅仅以动作来定性编舞思维特性,那么对于舞蹈作为一个自成系统的艺术活动的理解就是片面的、带有局限性的。正因为如此,舞蹈和其他任何艺术门类一样,思想内核,而不是外在的表现方式,才是其灵魂所在。而这也正是编舞思维文化内涵的体现,是舞蹈艺术能长期存在于人类艺术之林的唯一理由。

作为舞蹈艺术的根基,编舞思维的首要课题是表现舞蹈艺术的内在逻辑和规律。从本质上来说,编舞思维的特征就是要把抽象的文化思考转化为活生生的、具体化的、形象化的肢体语言,并通过这些肢体语言的介质把文化思考传递给观众。所以,从本质上说,舞蹈艺术和其他的艺术活动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在其他的艺术活动中,创作者采用了不同的介质,如作家采用语言文字作为介质,而音乐家用声音作为介质。思维是一种意识活动,它是对客观事物的能动,在舞蹈艺术中,编舞思维的能动对象虽然是抽象的,但却是非常客观的,那就是人类意识层面的文化思考,是文化逻辑的判断性思维。编舞思维的要旨就在于传递情感和创造造意,宣泄作为文化群体的人类的生命力。所以,这个思维本性的根源都是那个来自心理的意识和状态而引发人体的生理及文化现象。也就是说,舞蹈思维的本质特征就是再现人对于文化的感受性,它表现的正是潜伏于人类生命本质中的浓厚的文化意识。

编舞思维的特征决定了编舞者的艺术思维就是要把持久性的文化特征进行形象化的表述,从而达到渲染情绪、释放思想的目的。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文化思考实际上就是一种内在的情绪的集结和爆发,其内容是包罗万象并且因人而异的。而对于编舞者来说,其自身的文化气质恰恰是赋予舞蹈以特殊生命力的大前提。编舞者如果没有这种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思考,那么其舞蹈创作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局限。文化思考和艺术表现的关系就是“源”和“流”的关系,没有发自内心的情感以及内心深处的思考,舞蹈动作就是无源之水,是不具有任何深刻的内涵和意义的。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有具体的、直接的生活状态,他有既具体、又抽象的文化思考,简单地说,一个人的生存方式就是其思维状态的具体体现,编舞者的这种客观存在就是其思维逻辑的源泉,是指导他进行编舞艺术思维的根本动机。

正因为如此,舞蹈思维才催生和发展了作为文化现象的舞蹈艺术活动。舞蹈动作动态中的韵味才是那个动作的根,而这个根又源自编舞者复杂的文化思索。编舞者的文化背景,包括他的地域背景、文化修养、生活习性、宗教信仰以及社会阅历等,就是他作品的生命特质。虽然舞蹈动作是舞者表现出来的,但是舞者身体的“韵”是编舞思想的再现。因此,编舞和舞者的关系就是作曲家和演奏家的关系。舞蹈作品的第一作者是编舞者,而舞者只是第二作者,或者说是编舞思想的再现和诠释,也可说成演员的二度创作。编舞者的内在思考是舞蹈动作构建的基石,所以,舞蹈思维体现的是编舞者内心世界的感觉构架,他借助舞者的肢体语言把这种思维具体化和形象化了。

四、编舞发散思维与文化创新

从宏观上讲,舞蹈作为一种艺术活动,其存在的基础就在于表现人类关于文化的人文思考,显现人类生存的样式和自我完善的方式。所以,编舞思维能否具备发散性的广阔度也取决于编舞者的文化创新能力。因此,编舞思维要服从于艺术审美文化的界定以及艺术创作的整体规律,那就是文化创新决定艺术创新。换言之,舞蹈思维创新的原则就是要在艺术地掌握世界和人生的这个艺术本质要求的文化前提下,去探求舞蹈艺术自身的审美创造的特点和规律。正因为如此,对人类文化的深刻思考是指导编舞思维的原则,同时也是指导一切艺术创作活动的原则。编舞者作为舞蹈艺术作品的原始作者,应意识到舞蹈肩负着承前启后的文化创造者和文化传播者的职责。为此,编导人员在确立自己的艺术思维原则时,必须有自己明确的审美的坐标,这个坐标就是其舞蹈作品要传递怎样的文化信息以及表达什么样的审美态度和文化情趣。编导的创作过程就是其艺术思维过程的再现,反映的是其特殊的审美审美价值观和文化意识。

在世界范围内,随着人类文化思考的日趋丰富,舞蹈艺术无论在题材和内容上都已经大大地向前发展了,甚至在很多方面业已冲破长期存在的禁区,越来越向丰富多彩的社会和人生逼近。从艺术表现形式来看,不仅各种各样新鲜的舞蹈样式不断涌现,而且很多传统的舞蹈形式也加入和现代的元素,使得其原先的艺术风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表现手法已突破了传统的樊篱,正显示出全方位的审美情趣和文化思考。这一切都为编舞思维带来了丰富的思想和文化食粮,为编舞思维的拓宽打下了社会基础。

和其他门类的艺术一样,舞蹈艺术审美本性的真谛就在于对文化及人生的整体观照,通过对进步文化的思考来肯定真善美,否定假恶丑。而何谓人类进步文化?所谓人类进步文化是指任何能够启迪符合人类本性发展规律的人文思考。由于人文思考具有广阔性和包容性的特征,所以编舞发散思维的首要要求就是要具备包容性思想。可以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国际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多元文化因素并置的格局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这样就为舞蹈艺术创作带来了相对宽松的文化环境。这对于编导人员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毫无疑问,国际文化交流的全面展开,为培育编舞发散思维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因此,时代要求编导人员必须去理解世界文化潮流的发展趋势,这样才能为自己的作品带来新的生命力,为丰富舞蹈艺术的文化思考做出贡献。

在当今这个交织着多元文化的历史空间,舞蹈语言的发散性思考是不可阻挡的。当然,无论编舞思维的文化逻辑发生了如何剧烈的变化,作为艺术家的历史责任感仍旧是编导恪守的创作原则。以高雅文化品位和意趣为依归,体现人类精神世界的主旨,永远是赢得观众的决定性因素。艺术表现上的耳目一新是必要的,但是这种创新不能以扭曲人的文化精神为代价,艺术家始终都应当遵循彰显人类基本人文思索的职责,传递先进的文化信念、颂扬人类的意志和品格力量,给观众的心灵带来艺术震撼力和感染力。完全可以这样说,作品编导是把艺术创造的美学命题在舞蹈创造中付诸实践,也是作品编导对现实文化思维作出审美价值判断的体现。

五、结语

编舞思维是一个丰富的统一体,他是编导把舞蹈艺术作为一个研究客体而作出的文化思考和人文关照。审美的把握是通过活生生的艺术语言来体现人的灵魂以及社会文化思考的,因此,编舞发散思维的基础对于艺术语言和整体文化氛围的深刻体验,而不是一个简单化的政治传声筒。在任何时代,作品的概念化和公式化都是艺术语言僵化的大敌。如果编舞者的文化思考枯竭了,那么他的艺术思维能力就丧失了,同时也宣告其艺术创作能力的终结。所以对于编导来说,为了保持旺盛的创作热情,就必须深入人心,即深入地去捕捉活生生的人的灵魂。唯有如此,艺术创作的生命之树才能保持常青。编舞人员文化底蕴之厚实,揭示人的心灵之深刻,是其艺术创造能力的根本。因此,不论是现代素材还是传统素材,真正要使其作品达到舞蹈更高的艺术审美层次,就必须体现艺术家这个根本气质。否则,离开了人的审美主体来谈编舞思维,就失去了人文追求的根本意义。因为从文化审美的角度来讲文化表现,决不仅仅只归结为形式,而首先在于体现人类的文化精神,包括文化审美心理和人类的气质特征。为此,编舞发散思维要求编导人员要避免两个极端,一是要避免文化凝固化和类型化,另一个就是完全摒弃传统,片面强调特立独行的所谓时尚风格。所以,编舞思维永远是继承性和发展性的辩证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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