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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力量 扎紧“笼子”不断增强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时间:2024-04-23

石元斌(右一)对该区”阳光问廉“曝光山坪塘建设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整合乡镇纪委、村(社区)纪检委员、廉勤监督员、群众和舆论监督力量,创新探索“纪检+廉勤+舆论+群众”监督模式,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不断增强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纪检+廉勤” 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

村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的“最后一公里”,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环节,也是最易“梗阻”的一环。为破解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村纪检委员同级监督难、村干部不习惯被监督等难题,广安区纪委监委探索“乡镇纪委委员+廉勤监督员”监督模式,对村干部开展提级监督、交叉监督、巡访监督,将监督贯穿于村级事务各个方面。在发挥村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的同时,各乡镇纪委选派熟悉农村工作、坚持原则的片区廉勤监督员,设立“1名乡镇纪委委员+1名廉勤监督员”廉勤监督组,按照1名廉勤监督员负责3至5个村但不包括本人户籍、居住所在村的原则,由各乡镇纪委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在其统一领导下代表其开展监督,与村纪检委员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各乡镇纪委明确廉勤监督员承担民情走访收集、政策宣传教育、村干部作风监督等日常工作,列席村“两委”会议,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并根据当前重点工作向其派发工作任务。设立廉勤监督员以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2500余次,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230次,协助办理信访265件。

“舆论+群众” 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

舆论是监督利器,群众是监督主体。让群众知晓监督、参与监督,享受监督带来的“红利”,是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应有之义。针对村级事务公开不到位、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不信任导致信访举报等问题,区纪委监委结合全市开展的“人民阅卷·广安行动”,推出“阳光问廉、阳光问政、阳光晒政、阳光热线”四大“阳光”公开,让群众监督,请人民阅卷。通过2020年“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活动,现场曝光山坪塘建设等3个民生领域典型案例,推动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阳光问政进乡村”活动4场、“村(街)头问政坝坝会”741场次,参与群众4.8万余人次,收集群众问题2735个、解决2269个;会同区委宣传部门开播“阳光晒政”节目7期,区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直播间与群众就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线互动交流;利用“书记民情热线”电话热线平台,收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300余个。

“制度+科技” 把权力贴上标签、关进“笼子”

由于权力运行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微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在村、社区较为普遍。区纪委监委从扎紧制度“笼子”入手,强化建章立制,制定权力运行、监督“一图两清单”,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切实将村级小微权力关进“笼子”。将36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办理流程,绘制成简单清晰的操作示意图,让广大群众一看就懂、便于监督。同时,制定村级组织9类人员责任清单,列出村干部在服务群众等方面25条负面清单,督促村组干部对照检查,履职尽责。建立村干部享受惠民政策报告工作制度,明确要求村组干部必须如实报告本人及其近亲属享受退耕还林补助、低保金等11项惠民政策情况,由相关组织复核监督,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再监督”。创建广安區“惠民资金(项目)监察大数据平台”,对全区惠民信息、集体“三资”、政务村务等进行网上公开,群众可通过手机上网查询享受惠民补助等情况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平台后台数据分析,对违纪违法线索进行调查处置。针对全区274个村(社区)分别建立“一村一码”,将各村(社区)公开信息链入大数据平台,实现“码”上公开,方便村民扫码查询监督。目前,大数据平台公众访问量约300余万人次,处理异常数据2万余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500余条。

(作者系广安市广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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