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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价值链理论的校企深度合作内涵、模型

时间:2024-04-24

王其和+蒋德洪+郭雯霞+张岚

摘 要: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校企合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在合作理念、运行机制、组织保障、政策匹配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我国的校企合作普遍存在合作目标短视、合作内容单一、合作形式初级、合作主体松散、合作管理粗放等现象。如何克服这些问题,切实推进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全方位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深入分析校企深度合作内涵,借鉴价值链理论,构建以合作利益为产出目标的校企合作价值链模型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校企合作;价值链;内涵;模型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08.01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校企合作不再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选项,而是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现代大学发展的重要规律,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必然选择(赵智敏,朱跃钊,汪霄,2010:63-66)。自1990年以来,我国的校企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历了2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校企合作逐渐成为高校的人才培养共识,形成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但是,由于在合作理念、运行机制、组织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还存在缺陷(沈云慈,2010:42),我国的校企合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校企合作目标短视、合作内容单一、合作形式初级、合作主体松散、合作管理粗放,基于战术的局部、短期、松散的应景式合作十分普遍,基于战略的系统、深入、稳定的长期合作少之又少,离“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校企合作愿景还有较大距离。如何克服这些问题,切实推进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全方位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深入分析校企深度合作内涵,借鉴价值链理论,构建以合作利益为产出目标的校企合作价值链模型,再辅之以政府调控、利益分配、文化融合、组织保障等机制串联和驱动,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1 校企深度合作内涵

1.1 概念界定

学界对“校企合作”概念有不同的界定,较有代表性的有两种。一是“校企合作教育是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采用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结合,培养适合不同用人单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模式”(孙伟宏,2006);二是“校企合作主要是应企业人才实际需求状况而产生的,并按照企业部门和学校的安排实施的、交替进行课堂教学和企业实际操作培训的教育模式”(黄亚妮,2006)。这两种表述都涉及到了合作主体、合作方式、过程、条件等要素,表述较为完备。

关于校企深度合作,张义平(2011)等将校企深度合作定义为“校企合作面广,合作层次深,合作时间长,校企双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双方在资源、设备、管理、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互利互惠机制形成”;洪贞银(2010)提出“校企深度合作主要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不仅是结果的合作,更是过程的合作,校企之间形成积极互利的关系”;陈志强(2011)则主张校企深度合作是一种“政府主导、高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财税杠杆和法规保障”的模式。我国政府文件首次出现类似概念是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正式提及“紧密型校企合作”,并赋予“紧密型校企合作”“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四个特征。

综合上述观点,结合相关高校的校企合作实践,本研究将校企深度合作定义为:校企深度合作是一种在政府政策推动和保障下,校企合作各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合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合作理念高度统一、合作资源高度融合、合作利益高度一致的基础上开展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合作。

1.2 内涵分析

校企深度合作是校企合作深入发展的产物,是校企合作的高级形式,与普通的校企合作有着本质不同。从合作目的上来看,校企深度合作各方追求的是合作利益。校企合作是经济活动也是教育活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校企合作是更具有经济性的互利共赢。合作方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和目的性,任何长期合作必须建立在关系平等、利益平衡的基础上,只顾及一方利益或突出一方主体地位,合作关系就很难维系。同时,校企合作还是一种博弈,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形成具有契约性质的合作关系,表现的是集体利益的最大化和多方共赢局面。过去的校企合作实践,大多表现为学校主导,学校获得学生实习和就业利益,企业很少获得利益或利益不平衡,导致校企合作“一头冷、一头热”。从合作内容上看,校企深度合作内容涵盖了高校三大职能,更加强调科研和社会服务对企业的支持,在人才合作培养上注重企业的全程合作。而传统校企合作大多局限在人才培养方面,且大多局限在“实习基地、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几个“点”上,没有形成“线”和“面”上的合作,终难成“燎原”之势。从合作资源上看,校企深度合作重视合作各方资源的对等投入,更加注重资源要素的高度融合。在合作利益的驱动下,校企合作各方要实现人员、理念、资本的融合。人是最活跃的资源,要通过人员互兼互聘互任,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和”状态;理念是观念、思想意识,是行动的导向,学校的育人理念与企业的用人理念要相容;资本是血液、是保障,有资本的投入和融合,合作才有生机,没有资本的合作是干合作,是精神合作。过去大多数合作投入是不对等的,企业投入多、学校投入少,且各方资源各自掌控,处于游离状态。

校企深度合作是在校企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全面和深入合作,全面和深入是相辅相成、相互借势的,没有“全面”就没有“势”,没有“深入”就没有“根”,是走不远的。“全面”和“深入”的结合也增加了合作各方的“退出成本”,因此,校企深度合作是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图1:校企深度合作框架图)。

1.3 校企深度合作特征

1.3.1 战略性

校企深度合作框架下,学校和企业在其组织发展战略中均视对方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企业视学校为重要的人才资源库、技术开发和管理咨询的重要智力支撑,甚至将学校的发展作为企业投资与增长的重要战略支点,学校视企业为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办学方式与发展模式变革、综合办学实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各方在人才培养与员工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企业技术孵化,乃至在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开展的具有收益性的投资项目等方面精诚合作。校企各方在发展目标、资源配置、利益分配上呈现深度卷入状态。

1.3.2 动态性

校企深度合作是在政府政策引导、市场驱动环境下,各利益主体优势资源高效配置、实现利益共享、协同发展的有效形式。校企深度合作更多表现出“一种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关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阐明每个行为主体的战略逻辑”(姜大源,2009:32-35)。因此,在合作主体交互影响的基础上,校企合作关系升级、结构优化,从而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利益创造和分享。除了系统内部各合作主体关系按一定规律演绎外,系统外部因素如地方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等因素也会对系统施加影响。外部因素之间、以及外部因素与各主体之间复杂的生态关系,决定了合作系统的内在结构和功能,任何生态关系的微小改变都会带动校企深度合作的形态和功能的改变。

1.3.3 利益多元化

相较于松散、浅层合作,校企深度合作的利益更加多元化。实践证明,利益越多元,合作越稳定。利益越突出主体的未来需求,合作越长久。姜大源(2009)将校企合作利益分为五种类型:经济利益、政策利益、社会利益、人才利益和文化利益。经济利益主要指合作带来的资金、技术、物资等物质利益。政策利益是指因开展校企合作而得到政策的奖励,如合作各方在贷款、土地、税收等方面享受的一些优惠。社会利益是指校企深度合作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进而既提升了高校办学声誉,也提高了企业社会责任形象。人才利益是指校企深度合作有助于高校培养出企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和企业双方受益。文化利益是指校企深度合作有助于高校学术文化和企业商业文化融合渗透,增强文化的适应性和生命力。上述五方面的利益不断互动、融合,构成了合作的利益基础,是校企深度合作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2 校企深度合作价值链构建及分析

任何一种合作的内在动力都源自于共同利益,没有共同利益的驱动,合作不可能深入,也不可能长久。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如果不是源自共同利益、而是因为内外部的某种因素,那么,这种合作就会呈现出依附的、畸形的或者失衡的关系状态。因此,校企合作的重要基础是合作创造利益、共同分享利益。那么,这些利益来自于何方呢?按照价值链理论,利益来源于“价值链”上的有价值的创造活动。

2.1 价值链理论

“价值链”一词来自于哈佛大学商学院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一书。该著作认为,任何一项营运活动,都是企业创造价值的经济性活动,都是价值形成的过程。那些互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从原料投入到产成品的输出等一系列生产运作活动,构成了一个价值创造的动态过程,即价值链。“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但任何一个企业的价值体现都不是价值的简单叠加,而是价值的再创造。在价值链体系中,不同活动单元都是通过协作来共同实现价值创造的。

波特将企业的价值活动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大类。基本活动是指直接创造价值并传递价值于顾客的活动,如原料投入、生产作业、产成品物流、营销和售后服务等,这类活动与产品实体的加工和流转有直接关系,是基本增值活动。辅助活动是指内部之间相互支持、为基本活动创造条件、支持基本活动提高绩效水平的活动。这些活动不直接创造价值,如原材料采购、新产品开发、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等。其中,原材料采购、新产品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活动均与具体的基本活动相关联并支持整个价值链。而基础设施并不与某个特定的基本活动相对应但也支持着整个价值链。价值链无处不在,上下游企业之间存在行业价值链,企业内部各业务单元之间也构成了价值链。价值链条中的任何一项价值活动都会对最终的价值实现产生影响。

2.2 校企深度合作价值链构建及分析

2.2.1 校企深度合作价值链构建

价值链无处不在。按照价值链理论,高校和企业内部各业务单元间存在内部价值链,高校和企业间形成关联、构成了行业价值链。因此,价值链理论完全适用于校企深度合作研究。

根据校企深度合作内涵,结合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实践及发展趋势,创造性地应用价值链理论,构建校企深度合作价值链模型(图2)。在校企深度合作模型中,人才培养、就业、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是基本活动,人力资源管理、评价管理、软环境(政策、制度)、硬环境(财务、设施)是辅助活动,各项活动既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构成校企深度合作的完整价值链。

2.2.2 校企深度合作价值链分析

(1)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是高校和企业的战略环节,该环节的实施关系到校企合作整条价值链的价值。校企双方应紧扣战略核心环节,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培养方式。可尝试如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继续教育、员工培训等具体培养方式。基于高校视角,校企深度合作体现在双方在学科专业设置、人才规格定位、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组织、考核评价等面的参与和配合,真正实现了在人才培养上的校企深度融合。基于企业视角,校企深度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规制了高校按照企业生产运营现状、员工职业规划和人才储备需求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有助于企业建立一支质量上乘、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队伍。该活动是校企双方获取人才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有效途径。

(2)就业。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就业率成为政府、社会和学生关注的热点,也是高校办学方向、办学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体现。当前,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公众话题,给大多数高校带来巨大压力。在产业领域,知识经济对产业的影响日益加深,新业务、新岗位层出不穷,工作高度细化和个性化,企业很难招到与岗位职责要求相匹配的大学生,常常抱怨“招工难”。在这种背景下,就业应该成为校企合作的逻辑起点和目标。

要实现合作就业目标,校企双方需打破传统就业思维,积极探索为大学生精准就业、企业精准招工的合作就业新模式。如“订单班”模式。“订单班”是根据企业人才需求、岗位特征、学生特征和意愿,校企共同选拔组成的以定向就业为目标的建制班。“订单班”模式按照职业技能要求开发课程,按照生产过程实施教学过程,按照员工绩效标准考核学生学习成绩,实现了以企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胜任职位要求为目标的人才培养定位。又如“顶岗实习+就业”模式。该模式将“就业”活动前置,把“岗前培训”“顶岗实习”“就业”融为一体。前三年,学生在校完成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后,第四年被安排到合作企业顶岗实习。通过顶岗实习,学生认知企业和岗位,企业了解学生的能力和素养,双方双向选择,从而实现部分和全部实习学生就业。这种模式实现的就业学生较为稳定、企业满意度较高。

(3)科学研究。

高校是科学技术生产、传播的生力军,企业是科学技术运用、完善的主战场,校企科研合作是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校企科研合作是指以科技研发为纽带,以科技应用为宗旨,以科技促进企业发展和高校教学为目标的合作。科研合作要求合作高校了解合作企业的技术现状及发展方向,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科学的研究手段和较强的研发能力;同时也要求企业了解高校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特长,具有基础的技术开发人员、基础的研发设备和基础应用条件。科研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外包式合作。企业将技术研究和开发任务外包给高校,高校按照企业科技开发目标任务要求提出解决方案,企业支付高校一定的报酬。这是一种浅层次合作。二是项目式合作。这种合作通常由企业设立技术研发项目并投入一定研究经费,高校专家、教授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研究小组,开展研发活动,研究成果归企业所有,企业给予高校一定报酬。这种合作,项目设立即启动,项目结束即解散,是一种中等层次的合作。三是实体型合作。校企双方以资本为纽带共同设立研发机构,如技术实验室、产品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取得的科技成果或成果转让收益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这是一种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模式,合作持续性、稳定性高,是校企深度合作推崇模式。

(4)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是高校三大职能之一,是现代企业担负社会责任、塑造社会形象的途径之一,校企都有社会服务的内在驱动力。校企社会服务合作是校企业针对有关区域社会或行业企业提供的技术开发与推广、员工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诊断与咨询等方面服务,是人才培养合作、就业合作和科研合作的延伸,是校企合作边界扩大化的体现。这类合作不仅呼应了相关区域社会、行业、高校、企业的利益诉求,同时也反过来促进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为校企合作进一步提供物质支撑。校企深度合作开展社会服务需要依托公司实体,即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服务型公司,如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培训公司等。管理咨询可开展行业调研、行业规划、企业营销策划、财务筹划、生产管理、薪酬设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服务;技术服务可依托高校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区域相关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教育培训服务可从为员工提供高级研修服务或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等方面入手。

(5)辅助活动。

根据价值链理论,辅助活动对基本活动起到辅助和支撑的作用,辅助活动价值链活动的顺利进行必要条件。人力资源管理、校企合作评价、软环境和硬环境是高校开展校企合作的基本保障。德鲁克曾经说过,所谓企业管理,最终就是人事管理。对人的管理,就是企业管理的代名词。可见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没有科学、高效的薪酬和绩效管理,就无法调动校企双方员工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就不能发挥各自人力资源的优势,就会影响校企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正确评价校企合作成果是校企合作管理非常重要的基础和前提,是管理校企合作事务的重要工具。对校企合作过程和结果进行正确的评估有助于保证价值创造活动的正确方向和价值最大化。校企合作绩效评价要注意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科学的评价方法、严格的评价实施和及时的评价反馈,对照关键绩效指标,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做出客观、公正评价,达到鼓舞人、激励人的目的;一般性的校企合作,靠人脉尚可维系,但校企深度合作,涉及到目标融合、资源分配、利益调整与平衡,千头万绪、纷繁复杂,靠“人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须从机制和制度的角度来规范和协调校企合作大量事务。校企合作本质上是在市场经济环境的市场行为,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施舍,而是通过履行各自的责任、义务实现的双赢。因此,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保障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魏寒柏,卢致俊,张海峰,2010:78-80);校企深度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是重点和难点。无论是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体的研发中心、培训中心,还是对外技术拓展和服务,均需投入大量资金。硬环境是校企深度合作的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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