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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产业文化视角下的图书著作权问题研究

时间:2024-06-03

张小静

[摘要]出版产业包括所有与图书作品出版和发行相关的服务,是我国图书类产业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能够丰富艺术产品,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作为文化产业中的龙头,新闻出版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传统出版业中一直存在的基本矛盾,这就缺少不了图书著作权的保驾护航。

[关键词]出版产业;文化产品;文化强国;图书著作权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5-0073-02

出版行业的蓬勃发展需要优秀作品的不断创造。作为这类产品中的主体,图书的版权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这将很大程度上降低作者创作作品的热情,阻碍文化产业的发展。出版产业在保护图书版权的任务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落实著作权法,出版产业将为图书类作品的发表提供法律保障,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向前进步。

一、出版业图书出版的文化意义概述

任何作品在被创作出来后,需要出版产业进行传播,经过出版产业印刷和出版后的作品我们将其叫做图书类产品。所谓图书类产品,简单地说就是对图书还有相关的产业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总称。如今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快,人们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从杂志书报到音像制品,都逐渐发展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其中以杂志、书报以及各类图书为代表的实体书在精神文化的传播上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发展好图书作品,对于国家图书类行业的提升将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要想发展图书类作品,就必然涉及到在图书类产业中有着龙头地位的出版产业,作品在被创作出来后,通过出版业的发行可以将其中含有的文化进行传播和交流,图书的普及使得整个图书类产业与大众的精神生活相联系在一起。

从整个出版业的工作环节来说,作品创作环节可以通过恰当的选题,编著或者翻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最初作品;编辑工作则可以对创作的作品进行筛选和修改,有利于优秀的适宜文化普及和传播的作品的产生;出版发行环节就将符合大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图书作品投入到市场中。出版业的存在使得作者的劳动能够得到相应的报酬,同时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能得到满足,对于图书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市面上出现的大部分作品从创作、印刷到发行每个阶段都与出版产业密不可分,图书通过出版产业将文化传播到社会大众之中,出版业在文化的普及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品承载着整个图书行业的发展,出版产业则是作品能够顺利发行的保障。

二、出版业图书著作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概述

出版产业对图书类作品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图书版权的保护上。作为图书类产品的承载物,作品也是版权所作用的对象。作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所有已经进入了公有的领域的作品,这些作品是全人类的精神上的财富。第二类则是正处在私有领域里面的作品,这类作品如今正在以爆炸式的速度增加,它们在作品总量里的比重也变得越来越高。

图书类作品的创造和发展的根本就是创新,要想激发出整个社会的文化创造力量,发挥出群众进行文化创造的积极性,有效的版权保护是最关键的一点。只有出版产业才能对作品的创作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图书的版权保护提供可靠和有效的途径。而出版产业对于图书版权的保护,主要依赖于著作权法的实施,著作权法则通过出版产业这个载体来落实版权制度。因此要想图书的版权得到有效的保护,在著作权法提供法律保障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出版产业是最值得重视的问题。

出版产业一般指的是传统的新闻出版业,但这几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出现了较多的新型媒体与传统新闻出版业共同竞争。相比之下,新型媒体有着资金来源广泛、传播迅速、查询简便等优势,因此在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得到了空前迅速的发展。新闻出版业与新兴媒体相比虽然相对更传统,在信息传播速度上不及新媒体,但也有着自己的绝对优势及相对优势。新闻出版业拥有着很高水平的创作团队,这是新媒体还不能具备的,而这也是新闻出版业的群众基础,承载着整个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这就是其绝对优势所在。在七大类与作品有直接关系的产业之中,新兴的媒体中的侵权案件就已经占到了著作权案件中的一半,这足以说明新媒体和作品的创作者之间存在着无比尖锐的矛盾,相比之下,新闻出版业就有着较少的侵权案件发生率,这也是传统出版的相对优势所在。在与新兴媒体的竞争之中,新闻出版业要想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和整体的实力,要能做到扬长避短,所谓扬长,就是要充分地发挥出其所拥有的高水平的创作队伍的创作能力,原创作品的实力提高了,产业竞争力也就变强了;所谓避短,则必须要做到尽可能减少侵权案件的发生,创造一个更和谐的原创环境。新闻出版业要用更高水平的作品来占领中高端的阅读市场,并且积极地去培育和创造文化精品,为中国文化的发展和文化强国的建设贡献力量。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著作权法的改进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速度,理论上著作权法更适宜传统出版业中作品使用者与作家之间的版权问题解决,对于新兴的媒体,传统的版权保护规则就变得不太实用了。

但是无论是传统的新闻出版业,还是新兴媒体对于作品的传播,都应该贯彻著作权法的思想,以保护作者的图书著作权为首要目标,只有作者的版权得到最好的保护,出版产业才能在源源不绝的优秀原创作品提供的动力下不断发展,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加和谐。

三、出版产业文化视角下图书著作权法律保护的问题途径

出版产业依靠著作权法来对图书著作权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我国的著作权法立足于提升文化产品的原创力量和保护市场中产品原创者的权益的基础之上,使原创者、传播者以及消费者相互之间的权益得到平衡,进而推动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文化产品也因此变得更为丰富。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版权保护方法进行了借鉴和吸收,时刻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和繁荣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目前正进行着十分重要的修订,来为文化强国的建设大业保驾护航。如何护航文化强国的建设,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endprint

(一)完善法制建设,加强出版行业监督

当今作品创作和发表的速度不断加快,而相关的图书版权立法没有跟上,导致出版的图书的著作权容易产生纠纷,又由于相应的法律体制的不健全造成纠纷得不到解决,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出版产业里文化传播的发展。出版业要积极搜集纠纷个例,为版权立法提供意见,完善图书版权的法律体系,同时出版业自身也要加强监督,走在立法的前面,以“作者为大,版权为重”的宗旨来对文化作品进行传播,推动图书文化向前进步;

(二)著作权保护下的图书原创能力培养

要问国家的出版产业的核心支柱是什么,答案绝对是原创的文学作品,没有什么能够代替原创作品在出版产业中的最核心的地位。然而由于原创版权的激励机制及保护机制的不健全,作者的原创版权有的时候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原创与抄袭的分割线一直很模糊,模仿和跟风严重。如此不可靠的版权保护长此以往下去只会给整个作品原创界带来危害,损害国家的文化利益。要想建设出文化强国,必须充分地运用我国的著作权法去鼓励创作和传播的宗旨设定和制度安排,以此来激发并促进文化产品的原创力,进而使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增强。在这一点上,出版产业要积极鼓励原创文化作品的创作,对于抄袭模仿行为严厉打击,阻断非原创作品通过出版业流通到社会中,深刻贯彻著作权法的宗旨,保护好作品的原创版权;

(三)切实贯彻和执行国家的图书版权法律

在著作权法的保障下,作品的传播者必须做到依法履行其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即经过原创者许可后的使用权和对其支付报酬的义务。生产传播者能够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自己的责任,有利于出版产业形成核心的竞争力,同时也是文化作品变得更为丰富的重要的保障和条件。有助于有利于提高我国文化的核心竞争力,这是民族振兴的标志,是中国作品“走出去”,走向世界所需要的技术基础。人民因此享受到文化消费的幸福,我国的优秀文化也得以在世界范围得到传承和发展。

在我国,著作权法立法的宗旨就是为了保护文化、艺术以及科学作品创作者的著作权,还有和著作权相关的法律权益,对于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其创作和传播肯定得到著作权法的支持。作为图书类产业中的龙头产业,出版业要与著作权法积极地结合起来,加强对于从图书类作品的创作、审核、印刷和发行等整个产业链的监督,严厉打击盗版行为,依法履行作为作品传播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出版产业要时刻贯彻著作权法的宗旨,以保护作者版权为首要目标,而传统出版业和新兴的媒体要做好监督,对于出现的版权纠纷要依法解决,并为著作权法的完善提供有效的建议,只有出版产业和著作权法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图书的著作权才能真正属于作品的创造者。当出版产业能够给作者创作出来的作品版权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让作品创造者的劳动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作品创作的空间才会更加洁净,图书类产业才能获得源源不绝的优秀的原创文化作品,为国家的图书文化的发展提供最大的动力。

四、结语

作品是文化产品承载的内涵,著作权法的保护则使作品更为丰富,出版产业则能将著作权法有效地落实到文化传播的实处。在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媒体的竞争局面之中,只有不停完善著作权法,对侵权和盗版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维护作品创作者的权益,同时出版产业中的传播者也能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才能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的和谐。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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