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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校服让学生和家长决定更显进步

时间:2024-06-03

许朝军

记者获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广东省质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校服管理制度和方式,把选用校服的决定权交给学生及其家长。(《廣州日报》)

按照新的制度设计,地级市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校服生产厂商进行公开招标遴选。然后由学校邀请经公开招标入围的校服生产企业厂商面向学生、家长、老师等代表进行校服产品质量、价格、款式等方面情况的说明,最后学校组织家长、学生等代表投票决定本校校服的样式(其中家长、学生代表占比80%)。按照这个制度设计,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在校服的选用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此举虽然从程序上看,较以往的校服招投标程序繁琐了一些,但实质上进一步明晰了校服采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让学生和家长决定,会使校服采购规范、公开、透明、公正。这对于避免问题校服,打击校服采购腐败等,无疑是极好的干预,其进步意义毋庸讳言。

校服是强化学校管理、体现学校集体学习生活特点的重要载体,也是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等的重要途径。但中小学生校服却一直备受社会诟病。首先是人们对校服的样式普遍不满,特别是一些“大一统”“老掉牙”“沉闷死板”的校服款式常常被人调侃。其次是对校服质量和价格质疑较多。第三是校服背后滋生问题较多,比如乱收费、收回扣等教育腐败现象。纵观这些问题,主要原因还是校服采购由学校大包大揽,不公开、不透明,学生和家长没有发言权、监督权。

审视广东省新的校服采购管理制度设计,让学生和家长参与并充分实施监督的做法,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善意。让学生参与校服选择和决定,让学生以校服使用主体的身份去审视和选择校服,必然能促进校服款式、质量和价格等的完善和修正。这无疑是对学生成长主体角色的充分认可,以及对学生使用校服主体角色的充分尊重。

把选用校服的决定权交给学生及其家长的制度设计非常好。但要想让好制度焕发出生命力和收到好效果,还需细化制度落实。首先是科学选择学生和家长代表,从广泛性、层级性、来源性等方面全面考虑,让代表涵盖范围更广。其次,教育、纪检监察、审计、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做好制度设计对接,让制度善意更加科学完善。再次是强化问责管理。应在校服选择的全过程建立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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