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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联盟中的知识转移与技术创新能力积累

时间:2024-04-24

张荣佳

[摘要]主要分析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技术联盟内的知识转移及技术创新能力积累的相关问题。认为知识转移是技术联盟的核心环节和中心任务,联盟意图以及知识接收方的吸收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联盟内部知识转移成效,进而决定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积累。并就联盟机制的完善给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技术联盟;技术创新能力积累;联盟机制

[中图分类号] F27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12-0026-04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升级,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压力逐渐加大,具体表现为产品的生命周期、企业研发周期逐渐缩短,产品的复杂性增加,必然要求企业在技术、产品的研发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从而应对新的竞争环境。联盟的出现正是反映了企业的这一要求。联盟成为战略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已经有20余年的时间。目前,关于联盟的定义非常广泛,以至于人们很难将其与其他形式的企业合作契约关系相区分。战略联盟具体包括股权式联盟和非股权式联盟两种形式,合资公司(Joint Ventures)就是最常见的一种股权式联盟。尽管企业内部的合作包括很多种形式,但不少研究显示,企业合作研究领域讨论的焦点是与技术有关的问题(Dodgson, 1993),由此便产生了关于技术联盟的大量研究。

战略联盟的形成按照其目标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以掌握新技术为目标;二是以获取市场为目标;三是技术、市场兼顾(Vyas et al., 1995)。技术联盟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基于技术因素考虑所形成的一种战略合作,技术联盟的核心是技术开发,技术联盟与其他形式的技术交易、技术合作的根本区别在于技术联盟强调联盟双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突出的战略意义,除此以外,企业之间随意的、低层次的技术合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技术联盟。技术联盟的性质决定了联盟方合作关系的复杂性,联盟基于契约关系,但合作的深度又超出了契约所能涵盖的内容。由于技术联盟合作方式灵活多样,有效的实现了技术互补、缩短创新阶段时间跨度及获得市场等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的战略目标,技术联盟已经成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一种重要组织方式(罗荣桂等,2004;卢兵等,2008),[1][2]而联盟中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又与联盟中的知识转移密切相关。

一、技术联盟内部的知识转移

关于联盟内部的知识转移问题是随着联盟研究趋热才引起越来越多的人们重视,可以说,只有建立在知识转移的基础之上,联盟整体进而联盟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才能得到提升。

联盟内部的知识包括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Polanyi, 1996)。显性知识是指可以用语言、文字等形式记载在物质介质上并能以某种方式传播的知识,具有确知性、客观性、有形性和可表达性等特征,易于文本化且转移成本较低。所以,显性知识的转移障碍小且转化率高。以合资公司为例,在合资公司内部,公司经常选派员工到外方母公司接受培训,或者由外方母公司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或者派专家到合资企业提供培训,这些都将促进显性知识的转移。隐性知识是指难以用文字、语言、图像等形式清晰表达的、不可能传播或难以传播的知识,存在于知识主体的潜在素质中,是知识主体长期积累的结果,具有高度个性化、非文档化、难以共享等特征。依靠联盟的组织架构,通过联盟内部公开交流与人员流动,显性知识的转移变得较为容易,而隐性知识的转移则是通过联盟内的多方位合作完成的。并且,当被转移的知识比较复杂,或者被包含在一系列复杂的技术或组织框架中,这种知识转移的复杂程度将进一步决定合伙人的合作关系(史占中,隋丹,2003)。

对于某一企业而言,合作则意味着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行知识创造。从学习型组织的视角来看,技术联盟对于企业的重要意义所在即是建立了一种有利于企业学习、知识扩散的机制。目前,已有大量文献开始讨论合作的学习效果(Kogut, 1988a; Ciborra, 1991; Teece et al., 1992)。Pavitt(1988)认为通过联盟组织所建立起来的密切联系,合作将成为一种转移缄默知识和企业专业知识的有效机制。Dodgson(1991)也认为合作有助于企业应对新的技术变革,促进企业进入新的技术领域。由此可见,跨越组织边界的知识转移是技术联盟的核心环节。也正是因为联盟内部的知识转移,才决定了技术联盟的创造性属性。

技术创新是技术联盟的战略价值所在,与技术吸收、技术改进不同,技术创新主要依赖于“研究开发中学”,而技术吸收、技术改进则依靠“干中学”、“用中学”(陈劲,1994)。因此,技术联盟最核心的内容即是开展合作研发,合作研发是隐性知识转移的最高效的方式,原因就在于合作研发建立起了适合知识转移的情境渠道,更容易形成交流的共同语言。但是,技术联盟内部开展合作研发又受到很多条件的制约。首先,合作研发要求联盟方掌握一项擅长的技术,即要有足够的合作筹码。如果不具备足够的谈判筹码,难免会出现联盟“一边倒”的情况。其次是联盟方之间必须要有足够的信任度,这种信任可能是建立在一套恰当的收益分配与风险控制机制之上,也可能是基于伙伴企业以往的合作经历,一般有着良好合作经历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对手的信任,从而来保证联盟内部知识转移的顺利进行。在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未能在与外方建立的合资企业中进行高水平的合作研发。大量研发只是针对本土市场所做出的适应性调整,知识、技术含量有限,从而制约了中方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二、技术联盟中知识转移的决定因素

现有文献关于合作中学习、知识转移的影响因素有大量讨论。Hamel(1991)[3]对影响股权联盟——合资企业学习的因素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当合资者具有不同的学习特性时,他们往往会表现出不同的学习效率,他认为影响合资者学习效率,进而间接影响知识转移的因素包括:合资意图(Intent)、合资者的接受能力(Receptivity)以及合资双方之间的透明性(Transparency)。所谓透明性指合资双方共享知识的意愿和开放程度,主要由合资双方的信任度决定。

Hamel(1991)进一步强调了合资者的学习动力和吸收能力是影响学习效率进而影响知识转移程度的另外两个重要因素。通常,学习意图越强烈,越能有效地获取对方的知识。事实上,联盟成员的学习能力与其吸收能力密切相关。在技术联盟中,联盟方的吸收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获取知识的程度。Cohen & Levinthal(1990)[4]将吸收能力明确定义为“对新信息价值的认知、消化,并最终将其应用于商业活动”。而吸收能力又取决于企业之前知识、能力的积累,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性。通常,企业的研发投资越大,企业的吸收能力就越强,吸收能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投资研发的副产品。另一方面,Abemathy(1978)and Rosenberg(1982)的研究则说明企业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更有利于其掌握与某一市场密切相关的新信息,因此,吸收能力也可以看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副产品。Zahra & George(2002)进一步将吸收能力划分为潜在的吸收能力和现实的吸收能力,前者包括获取和消化知识,后者包括转化和开发知识。总之,对于吸收能力,现有文献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大量讨论。企业吸收能力越强,越能较好地理解、应用联盟中的知识。

尽管吸收能力在知识转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就技术联盟而言,吸收能力仅仅是决定知识转移的客观因素。主观层面上,知识转移的结果受联盟目标的兼容性、知识移出方转移知识的动机强弱的影响,即与Hamel所强调的合资意图密切相关。

考虑联盟中的交易要素,技术联盟具体又可以分为三类:纯知识对称性联盟、纯知识非对称性联盟以及知识为主、资源为辅的联盟。后两种联盟本文将其统称为非对称技术联盟。在联盟中,掌握核心技术知识的一方称为强势企业,拥有资源或非核心知识的一方称为弱势企业。弱势企业的目标是通过联盟积累知识,提升技术水平。强势企业的目标多是降低市场进入壁垒或研发成本。可见,非对称技术联盟的重要特征即联盟方要素与目标的不对称。如果联盟双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在同一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就称此类联盟为竞争性联盟。

按照对称性和竞争性这两个纬度,技术联盟企业间的关系可以分为四种类型,见图1。当联盟属于对称性联盟,并且联盟企业又不存在直接地激烈竞争时,合作是联盟的主导关系。此时,联盟的主要意图在于技术上的优势互补,企业具有同等的讨价还价能力。当联盟企业在同一市场上进行竞争时,企业进行有保留合作,竞争是联盟的主导关系;当联盟属于非对称联盟,并且企业又可能在同一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时,那么,联盟在生产合作的表象之下,强势企业会对弱势企业隐瞒核心知识,限制知识向弱势企业的转移,形成对弱势企业的技术遏制,此时联盟实质上是一种遏制关系。对于此类联盟,交易多发生在技术与市场资源之间,由于市场资源的可控性很低,即市场资源是一次性让渡的,联盟的控制权往往掌握在拥有技术的一方,尤其是在获得市场资源以后,企业转移技术知识的动机会大大降低。并且,隐性知识的转移过程是难以觉察的,在知识转移动机降低的情况下,强势企业可以轻易地采取消极的转移行为,使知识转移活动不能产生实质性作用并且不会受到违约的惩罚。对于非对称、非竞争性联盟,弱势企业往往为强势企业提供生产配套,依附强势企业而存在,本文不作进一步讨论。

实际中,很多跨国企业之间的强强合作基本都属于对称性联盟,联盟内部的知识进行双向转移,如General Motors(GM)和Toyota之间的联盟,不同时期合作关系与竞争关系交叉存在。而跨国公司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建立的合资公司多属于非对称技术联盟,知识转移以单向为主,要么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知识转移,要么跨国公司知识转移的程度十分有限。

总而言之,就联盟内知识转移而言,包含知识移出方转移知识动机的联盟意图以及知识接收方的吸收能力决定着联盟内部知识转移的成效,进而决定着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积累(见图1)。

三、联盟技术创新能力的积累

知识转移过程是联盟技术创新能力积累过程的关键环节,联盟内部知识转移的深度与广度决定了联盟创新能力积累的程度。作为技术知识集合的企业,技术能力不仅包含技术文件、技术蓝图等明晰知识,更多地体现为关于如何应用技术和开发技术的隐性知识(Kim, 1999),因此隐性知识的转移又在知识转移中占据主导地位。联盟企业的学习行为可以有效地推进知识转移,事实上,知识转移过程与联盟成员间的相互学习密切结合在一起,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根据联盟的建立目标,关于联盟技术创新能力的积累可以分为两个层面讨论:

(1)联盟整体层面技术创新能力的积累

联盟整体的技术创新严格依赖于联盟方之间的信任程度及由其决定的知识转移程度。联盟技术创新强调知识转移基础之上的新知识创造。联盟内知识转移的越充分,越容易进行技术的有效集成及创新。当联盟方旨在集成双方技术、从而开发能在与第三方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的新技术时,联盟内部知识转移的程度将会大大增强,联盟整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往往会有突破性飞跃。有着一致技术开发目标的技术联盟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联盟形态。

作为一个组织,创新能力的积累除了依靠内部学习之外,外部学习也是不可或缺的。外部学习指“组织边界跨越者”将外部新知识带到组织内部并为内部消化、吸收的学习过程。外部学习的重要性对于联盟而言体现在其联盟成员的构成上。当某一方对于联盟的技术创新至关重要时,其往往会被联盟所吸纳,成为联盟的一员。

(2)联盟成员的技术创新能力积累

有时,技术联盟是源于联盟成员对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积累的关注,即希望通过参与技术开发积累知识,从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非对称技术联盟中的弱势一方尤其关注自身在联盟过程中技术创新能力的积累,其主要采取的是获取性学习,以消化、吸收联盟中已有的知识为主。尽管联盟为知识转移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但在现实中,由于联盟方实力与目标的非对称,联盟中知识转移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前文提及的技术遏制就是一个突出问题。当联盟企业的技术能力悬殊很大,弱势企业不能对强势企业的造成威胁时,强势企业的知识转移水平会较高。随着弱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强势企业转移知识的水平就会下降,从而强势企业转移知识的水平会与弱势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呈倒“U”型关系。

对于对称性技术联盟,在成员企业具有同等的吸收能力的前提下,联盟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通常随着整体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而提升的。另外,当对称性技术联盟成员的学习、吸收能力不同时,联盟成员的讨价还价能力就会在联盟的过程中逐渐发生变化,吸收能力强的企业就会逐渐在联盟中占据主导地位。

从我国企业的技术联盟实践来看,因为知识转移程度有限,我国企业没能通过联盟积累必需的创新知识,从而使得我国企业在联盟的过程中技术创新能力得不到提升,并进一步导致了长期的技术依赖。这些年来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汽车行业中,联盟技术主动权掌握在外方企业手中,由于中国企业技术能力较低,中国企业在联盟中处于被动地位,外方企业则在一个很长的时间段内一点一滴地将次新技术转移到中国,从而使中国产业发展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恶性循环,实现了对中国企业的技术遏制。事实上,要想通过联盟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必须通过有效的机制保证联盟内部知识转移。

四、基于技术创新能力的技术联盟启示

目前,我国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技术联盟大都属于存在遏制关系的非对称技术联盟,充其量这些联盟只能属于技术合作的范畴,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技术联盟。我国以中外合资企业为代表的技术联盟间的学习更能多的是停留在生产能力学习阶段,其中以提高生产率、改善产品质量和解决生产问题最为重要。常见的情形譬如,中方从外方引入生产线来生产新产品,外方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中方从生产线的操作中积累一定的知识,从而生产能力得以提高。其中开发性学习非常不充分,开发能力的积累是相当有限的(谢伟,2001)。[5]技术联盟间共同的技术攻关频率偏低,开发性目标以产品的本土化调整(包括零部件调整和整体产品的调整)为主,较少开发新的零部件或新产品(何玄文,张学鹏,2006)。[6]结果是,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的技术合作众多,但获得的却总是次优技术,并且在与他人的长期合作的过程中,自主的技术创新能力却逐渐弱化。

在技术联盟内部,尽管知识的转移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动发生,但知识转移仍然是一个可以管理并加以完善的组织过程(Inkpen, 2008)。[7]因此,从组织层面加强对知识转移的管理,建立良好的知识转移渠道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对称性技术联盟,知识转移的讨论多处于组织管理层面。而对于非对称技术联盟,技术联盟知识转移有限的根源在于强势企业缺乏持续转移知识的激励,知识转移问题不仅仅存在于组织管理层面。以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在非对称、竞争性技术联盟中,联盟治理机制的设计需要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看联盟设计是否有助于促使外方企业持续得将更为先进的技术转移到国内,二是看联盟设计是否有助于促使双方合作进行新技术研发。联盟的最终目标在于:一提高现有技术水平,二通过“研发中学”积累研发经验,提高国内企业技术研发水平以及学习、吸收能力。只有如此,才能在满足短期发展的技术要求的同时获得长期的技术创新能力。毕竟,掌握一项技术并不意味着拥有技术创新能力。在现实当中,一方面联盟方基于对可能形成的潜在竞争局面的担忧,会使得知识移出方尽力去阻止信息的共享和知识的交流,从而来维护其自身利益,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隐性知识转移不可控或者要分多次进行,而市场机会的让渡却是一次性的,这种客观情况强化了知识移出方遏制知识转移的机会主义倾向,即一旦凭借联盟方式获得市场准入的资格,从此也便失去了知识转移的主观意图。某种程度上,引入第三方竞争,为强势企业创造潜在的竞争对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非对称联盟中的技术遏制问题。换个角度看,市场在解决中外技术联盟知识转移的问题上存在失灵,由此政府必须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增强我国企业联盟的谈判筹码以及改善产业的竞争状况上。同时,在联盟组建之初,强调联盟方的共同利益也是尤为重要,以此来缓解联盟中的对立与冲突。本文在此只对以知识转移为基础的联盟机制的完善进行一个初步探讨,更为系统地工作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走了一条“市场换技术”的道路。但实践已经证明,核心的技术是永远也换不来的。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在组建中外技术联盟时,一方面应通过事前有组织的准备加强相关知识的积累,提高企业的吸收能力,另一方面就是政府通过产业组织政策的调整,提高行业的竞争程度,以激励跨国公司提高技术引入的速度。

[参考文献]

[1]罗荣桂,李文军.基于技术合作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研究[J]. 研究与发展管理,2004,(3):40-46.

[2]卢兵,岳亮,廖貅武.企业通过联盟进行隐性知识转移的三阶段模型[J]. 管理工程学报,2008,(1):16-23.

[3]Hamel G.Competition for Competence and Inter-partner Learningwithin International Strategic Alliances[J]. Strategic ManagementJournal, 1991, 12: 83-103.

[4]Wesley M. Cohen, Daniel A. Levinthal, Absorptive Capacity: ANew Perspective on Learning and Innovation[J]. AdministrativeScience Quarterly, 1990,(35): 128-152.

[5]谢伟.发展中国家技术学习过程的四个模式[J].科学管理研究,2001,(12):19-23.

[6]何玄文,张学鹏.中外合资企业技术学习的探索性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06,(6):37-40.

[7]Andrew C. Inkpen. Managing Knowledge Transfer in InternationalAlliances[J]. Thunderbir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view, 2008,50(2):77-90.

Knowledge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of Technical Innovation Capabilities in Technology Alliance

Zhang Rongjia (Economic Department,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116024, 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analyses the relevant issues about knowledge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of technical innovation capabilities in technology alliances designed to improve technical innovation capabilities. Knowledge transfer is the most key step and central task in technology alliances. Intention to form an alliance and absorptive capacity of the receiver determines the degree of completeness of knowledge transfer, which then determines the accumulation of technical innovation capabilities. At last, some suggestions are given to improve the formation mechanism of technology alliance.

Key words: technology alliance; accumulation of technical innovation capabilities; formation mechanism

(责任编辑:张丹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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