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章荣
【摘 要】随着我国边境地区的逐步开放,云南边境地区的非法越境问题日渐突出,特别是随着境外赌场的大量出现,与赌场有关的各类非法越境活动逐渐增多,成为影响该地区边境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该地区的非法越境有着显著的地方特色,对该问题的分析与探讨,有助于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对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云南边境;非法越境
云南边境地区的越境问题有着显著的地方特点,这是由其特殊的社会及历史原因决定的,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非法跨境赌博问题严重
云南赌场主要分布在德宏、临沧、版纳及怒江境外。赌场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到境外参赌,形成了一套诱、接、放、送的“一条龙”服务系统。即在边境市、县的车站、宾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派专人公开宣传赌场,引诱、拉拢客人,然后由专车送到边境线上,又由专人带出国境,送进赌场,当客人要走时,又原路将其送回。服务可谓“周到”“热情”。一些赌场更是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公然有计划、有规模地组织没有合法出入境证件的赌场员工非法越境。非法越境的赌场员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也不以为然。许多内地人员进入边境地区后,虽然知道不经批准私自出境是违法的,但对会造成何种危害及后果和将会受到何种处罚根本不了解。在一些边界标志不明显的地区,有些人虽然知道已经到了边界,但具体的边界线却不知道。这些情况也常常导致非法越境。为了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根据我国与邻国的双边协定,游客出境旅游必须加入旅游团,在导游的带领下持合法的旅游证件出入境。
二、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经济现状
云南边境地区与邻国山水相连,双方边民的过境互市、探亲、访友、生产作业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历史上对边民的过境几乎就没有实施过管理,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制度落实和兵力不足等原因对这一问题也未能进行有效的管理。致使双方边民国界意识淡薄,形成了随意出入境的习惯。在我边防部门对边境地区出入境秩序实施正规化管理后,这一现象有所好转。大部分边民都能办理合法出入境证件,从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但仍有少数边民不愿意接受管理,认为他们历来就是这样走的,不愿意改变自己的习惯。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在接受部门管理时还常对边防官兵说:“我们在这里进进出出的时候还没有你们呢。”云南边境地区大部分是边远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境外赌场的出现,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一些规模较大的赌场仅服务员就有上千人。在赌场上班月薪都在千元以上,这样的收入对当地边民来说是相当可观的。于是大量边境及周边地区的年轻人都涌向境外赌场。有的边民可以通过办证出入境,有的办不了证件,就非法出境到赌场上班。这毕竟比他们在国内务农的收入高了很多。而有的边民非法越境的直接原因就是没钱办理证件或交纳验证费用。办理一本出入境通行证的费用对某些边民来说也是不少的。特别是不经常出入境的边民,他们认为花十几块钱办一个也用不了几次,姐姐不值得。于是在需要出境时就非法越境。对方国家边防部门的验证收费也是导致边民非法越境的一个原因。如缅甸对出入境人员的验证收费为两元人民币。对于那些只能解决温饱的边民,特别是国外的边民,两元钱够他们生活一天。为了免去这两元钱的花费,他们只好非法越境。
三、部分领导不够重视,警力不足,装备落后
少数领导干部对当前的非法越境问题认识不足,认为非法越境人员人数虽多,但大部分是赌场员工、赌客及边民。这些人不同于偷渡分子,对这些人严厉打击也出不了什么“成绩”。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和精力在辑枪、辑毒等容易出“成绩”的案子上来。同时由于警力不足,装备落后,边防部门也不能及时有效地打击非法越境活动。云南的许多基层所站都有人员缺编的情况,警力的不足致使一些正常的边境管理勤务不能正常的实施,部分边远的边境线出现了长时间没有巡逻的情况。就算是一些坚持实施正常勤务的单位也因为兵力不足和装备落后而不能有效地预防和制止非法越境活动。赌场“外围”即专门监视我国边防官兵巡逻人员情况,协助他人越境的人员。他们却是人数众多,装备精良。据不完全统计,在姐告边境一线地区的赌场“外围”就有上百人,是我国边境巡逻人员的十几倍。这些人在边境线两边手持对讲机,开着小车或骑着摩托,或坐在路口,严密地监视着我边防巡逻车辆和人员,随时互通情况,一有空隙便组织他人非法越境。面对这样情况我们也只有望而兴叹。
四、法律不健全,对违法人员处罚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边境管理法法典。云南省也未能颁布过一部行之有效的边防法规。因此在处理非法越境人员时只能依据一些相关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但由于云南特殊的社会经济现状,许多法律法规不能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的需要。对非法越境人员处罚一般按照一般性偷越国(边)境行为给予治安处罚。依据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中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然而由于许多非法越境的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很难实施这样的处罚,因此在具体实施中往往只能给予少量的罰款。而对于运送他人非法越界的行为也该由公安机关依据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处15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然而,在处罚时却往往达不到应有的力度。几乎都没有因此而被拘留的。这样轻微处罚对那些见利忘义,惟利是图的人来说是根本起不到作用的。所以有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被抓获时竟大言不惭的说:“交点罚款不就出去了,多运几趟就捞回来了。”不少人就是钻了这样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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