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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的监管研究

时间:2024-06-03

李志雄

【摘 要】以互联网为支撑的网络经济大潮已席卷整个世界,广泛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企业的经营方式和普通公众的生活方式,也影响和改变着政府的管理方式。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只有短短的十年不到的时间,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带给国人更多的是发展中急需解决的许多问题,例如各种网络犯罪行为日益增多,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突出,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网络侵权行为愈演愈烈等,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监管

前 言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传统经济模式受到了强大的冲击,广泛地影响和改变着政府的管理方式、传统企业的经营方式和普通公众的生活方式。在电子商务带给我们便利、快速、高效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面临其带来对传统经济方式的挑战。各种网络犯罪行为日益增多,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突出,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网络侵权行为比比皆是,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和谐社会的建设。特别是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中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也只有短短的十年不到的时间,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带给国人更多的是发展中急需要解决的许多问题,逐步缩小与世界先进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的差距,实现一体化国际化的无缝对接。

一、电子商务概述和工商行政管理介入监管的理论基础、原因

(一)电子商务的概述

美国学者瑞维·卡拉科塔和安德鲁·B·惠斯顿在他们的专著《电子商务的前沿》中提出:“广义地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商业方法。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的建低成本的需求。这一概念也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寻找信息以支持决策。我国电子商务专家杨坚争教授在《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第四版中对电子商务作了如下的定义:“电子商务系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二)政府部门监管电子商务的理论基础及职责

国务院于2001年8月颁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规定工商行政管理的第二项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因此,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准入监管是指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网络经营主体办理准入登记,核发纸质和电子营业执照,并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对相关网站或网页办理身份认证手续,粘贴红盾标志和显示登记信息。

二、工商部门监管电子商务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监管电子商务的现状

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监管主要是指工商部门对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进行准入登记,并在网站上公示相关登记信息,以确定其合法地位。早在 2000 年,北京市工商局就开始以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为切入点,进行了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监管尝试,成立了特殊交易管理处,由该处负责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工作。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监管主要指对各种利用互联网络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商标侵权、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传销和诈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这方面工作,近年来,上海市工商局的成绩较为突出,特别是对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定性等方面较有研究。

(二)工商行政管理监管电子商务的主要问题与原因

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会出现各种新的问题,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宏观经济管理机关,代表政府行使经济管理职能,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不能停留在过去对传统经济管理的手段、技术和财力上,要购买先进的设备武装自己;另一方面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思路,树立新的管理理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老的执法机关,有着丰富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经验,形成了系统的执法模式和监督管理习惯。传统的管理思想根深蒂固,不容易跳出传统的管理模式。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传统的监管方式已力不从心。

网络经济是一种技术经济,知识含量高。而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显然适应不了这种网络经济的需要。靠过去收管理费、罚款的简单操作是绝对不行的。目前的行政执法管理必须向行政技术执法管理转变。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不仅要懂法、执法,还要学习网络、懂网络、懂运行、懂技术,这样才能熟悉和解决网络经济中出现的新问题,适应这种经济的发展要求。随着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监督管理网络经济,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新经济人才极度缺乏。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电子商务的对策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根据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现状,在规划、设计电子商务管理体制时,建议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有关电子商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管理技术平台,以及省际间的协调,如指定管辖、协调跨省的调查取证及处罚执行;由省级工商局负责本省内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機关则负责受省级工商局委托协助完成辖区内电子商务管理的一些具体的前沿性工作。同时应建立跨地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将委托调查取证、处罚执行等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结 语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但在实践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存在监管空白的状态。事实已经说明,电子商务的发展给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参考文献:

[1]周伟,牟援朝.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2]刘晓红.电子商务中的诚信机制及风险防范[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3]何瑞麟.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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