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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中的参与行为

时间:2024-06-03

宋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深入贯彻,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转变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公民参与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变的越来越重要。但实践中,地方政府服务理念落后,公民参与意识薄弱。因此通过对当今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公民参与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旨在努力构建和完善公民参与机制,实现公民权利,提高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质量,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公民参与是指公民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积极参与和影响国家和社会事务,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和意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公民行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要求在政府绩效的评估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最大限度地让公民参与评估,使他们能够通过各种有效的信息传输渠道获取信息。政府绩效评估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的实际工作、业绩和成就做出尽可能准确的评价,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适时的对政府绩效进行动态的改善和提高。简单来说,就是对政府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价打分。

一、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及公民参与的概念界定

评估即评议估计或评价,有人认为,政府绩效评估意味着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在该制度框架下以取得的结果而不是以投入要素作为判断政府公共部门的绩效标准。奥斯本与盖布勒认为,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改变照章办事的政府组织,谋求有使命感的政府;就是改变以过程为导向的控制机制,谋求以结果为导向的控制机制。库普尔把政府绩效评估定义为一种市场责任机制,一是经济学的效率假设;二是采取成本——收益的分析方式;三是按投入和产出的模式来确定绩效标准,注重对产出的评估;四是以顾客满意为基础来定义市场责任机制(此定义方法是把公民视为消费者)。我认为效评估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的实际工作、业绩和成就做出尽可能准确的评价,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适时的对政府绩效进行动态的改善和提高。简单来说,就是对政府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价打分。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享有权利且承担义务的人。本文中涉及的公民是指非政府工作人员,如农民或农民团体代表、企业人员或企业团体代表、非盈利团体代表等。

公民参与,又称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就是公民通过各种渠道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本文中的公民参与是指非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活动。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就是要求在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意识,与人民群众保持联系,让公民真正参与到评估过程中,使他们能够通过各种有效的渠道,以各种形式表达意见和诉求。加强评估中的公民参与实质上也就是政府绩效评估的民主化过程。只有通过公民参与,民主政治才能真正运转起来。可以说,没有公民参与,就没有民主政治。

二、公民参与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实现

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引入公民参与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实现,政府、社会、公民共同治理模式的形成,增强绩效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政务流程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巩固主人翁的地位。公民参与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着参与的动力不强,参与的信息不畅,参与难度较大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公民评估政府活动的信度和效度。为此,必须在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构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和政府互动协调机制,加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中公民参与的法制建设,强化公民参与主体的教育与培训等方面选择合适的路径。

建立科学的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体系和政绩考核标准,是大势所趋。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形成科学的目标导向,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使各部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评估过程中,绩效评估的主体选择最终关系到政府绩效评估能否真正发挥促进公共生产力的作用。随着西方社会新管理运动的发展要求,公民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及公民作为社会的主体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已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

三、公民参与行为提升了政府的执行力

政府绩效管理是当代公共行政过程中推动行政体制改革,提升政策执行力,改进服务质量的有效工 具和重要方式。而公民参与则是保证政府绩效管理效能有效发挥的必备要件。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引进政府绩效管理方法以来,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这一现 象开始高频度的呈现,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制保障、技术支持以及公民主体意识的缺乏,公民参与行为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和摇摆性,因此亟须通过改善和优化参与行 为的环境、提高参与主体的能力等措施来规范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的公民参与行为。

四、公民参与可转变政府作风

政府存在的价值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公众利益,但是,当前受一些不健全的制度和传统的行政文化影响,为人民服务很多时候只是显示在口号上,官本位思想严重,真正为公民着想的少,造成公民与政府关系僵化,不愿意参与绩效评估,也缺乏参与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渠道和机会。

转变政府观念,从官本位转变到公民本位。虽然公民普遍不具备评估的专业知识,但是作为政府的施政对象,他们更能体会政府政策的缺陷,公民能感受到政府施政的积极效果,也更能感受到施政的负面效果,所以政府评估要提升公民主体的地位,并且要以公民的满意度作为基本标准。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为了政府更有效率的履行其职能,更大程度的为公民服务,十七大的报告中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一定是重视绩效评估的,强化对公民的服务,接受公民的监督、评估。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公开政务信息,把政府相关政策、原则、程序、结果等公开社会,使公民了解政府相关活动,扩大公民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环节。地方政府及时的回应公民提议、诉求,公民才能愿意与地方政府互动,才能发挥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作用,促进政府行政效率,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公民需求,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应贯穿于整个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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