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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与管理模式综述

时间:2024-06-03

王增海

为实现教师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近年来,广东省加强和规范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逐步走向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发展轨道。本文将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级对省、市、区(县级市)相关的教师培训制度与管理模式进行综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健全组织机构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由省、市、县(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管理。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省、市、县(区)分别成立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有关部门及培训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规划、统筹、协调工作,制定政策和措施。在整个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形式(包括名称)最为丰富多样的是市县两级,有的成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办公机构,具体负责师资培训的管理事务(有的设在教育局内,有的设在培训机构里,如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珠三角地区有些区整合了本地有关业务资源,成立教育科研与培训中心,履行相关职能,也包括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培训实施职能。

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管理模式

(一)各级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基本管理职责

在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管理组织系统中,不同层级的管理组织有不同的管理职责,层级越高,管理的职责越趋于宏观,层级越低,管理的职责越趋于微观。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基本职责有:(1)制定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细则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方案、考核评估办法;(2)审定办学单位和从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办学资格;(3)建立完善各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网络;(4)检查、督导全省各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属下各县、区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1)制定本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配套政策;(2)筹措继续教育经费;(3)负责市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4)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评估。

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1)制定本县(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2)落实继续教育经费安排;(3)负责县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4)组织实施继续教育计划和日常管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主要由各级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各级培训机构在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任务上也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其中,小学高级教师的职务培训和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主要由市级进修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教师培训和市、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各层次构成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体系。

(二)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应该是一个全方位、多环节有机结合的动态管理,是一个从制定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培训实施操作到培训效益评估的全程管理。

1.制订政策法规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1999年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2000年广东省政府制定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在教育部和省政府两个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

这些制度规定了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方向,对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是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最基本的制度,是制定其他相关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的基础。

2.制订规划计划

实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的科学化,关键在于要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深入基层,广泛调研。组织培训者、受训者、科研人员、主管行政人员共同参与制订科学合理的、切实可行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长远规划、近期计划、培训方案和有关政策,做到目标明确、内容适用、形式多样、科学规范、师资优良、政策适宜、保障有力。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好统筹规划,抓好规范建设,为依法施训提供依据。为此,省教育厅制定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计划,如《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4-2007年)》,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非学历培训学时分配、保障措施等对全省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做了全面的规划。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方面要与省教育厅制定的政策文件保持一致,又要考虑本市教育的发展水平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状况,对全市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因此,各市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除了贯彻执行省有关规定外,又带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如广州市《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2005-2007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05-2007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为开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提供了发展要求、工作原则和操作规范。这些规划不仅对广州市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划计划,也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许多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本地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特色,这种管理体制和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广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认可。

各县(区)行政部门除了接受省、市两级行政部门的指导外,在制定政策文件时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执行这些政策文件, 所以,各县(区)以及各级学校制定的政策文件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加细化。以广州市天河区为例,在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2003-2005年天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03-2005年天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这些文件更加细化,更加具体。

3.管理规范建设

为了对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省教育厅出台了一系列培训管理办法,如《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的通知》《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算机管理的通知》《广东省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点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使用的意见》《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这些文件进一步加强了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登记管理;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了课程计划的审批和教材的开发、使用制度。

各市在省有关文件的精神指导下,制定了本市的中小学教师培训相关的管理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中小学校和广大中小学教师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管理指导下,既产生压力,又增强了动力,加强了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过程管理。

4.建立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培训经费

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方法解决,财政拨款部分,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附加费的5%的比例安排。按时足额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做到逐年增长。

各市在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规划中都明确规定了培训经费来源,如中山市《关于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分担的指导性意见》中规定:中小学教师参加职务培训、新任教师培训和需求培训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安排解决;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含市级)中小学校长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的培训费支出纳入市财政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及教育系统干部培训经费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安排。

各县(区)也对培训的收费标准,教师个人以及学校分担教育培训成本的比例,经费来源都做了详细的说明。

5.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评价激励机制具体包括教师继续教育评价体系,教师继续教育基地评价标准与效益评价标准,旨在进一步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在教师培训工作中,注重教师培训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教师的资格再认证及教师的职务评聘相结合,完善教师培训证书制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和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从而构建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继续教育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评职称挂钩,从制度要求和机制约束上推进了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如《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按规定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评聘,晋级的必备条件之一”。广州市有关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中也明确规定“各区,县级市要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与目前正在进行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和教师考核制度结合起来,把继续教育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评职称挂钩”。

另一方面,为了给教师创造学习条件,鼓励教师自觉自愿地学习,各地市教育局制定出补助奖励措施,教师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并获取相应证书的,由市、县(区)在继续教育经费中给予补助;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的,由市、县(区)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按不同的学历层次给予定额补助。通过以上办法,大大提高了教师参加学历培训的积极性。

建立监督约束机制,主要是构建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以及管理部门、培训部门和教师任职学校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教师培训部门根据国家、省政府制订的培训规划和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 具体组织、管理、协调、指导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保证培训活动的质量。

6.以评促建,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整体建设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后期管理涉及追踪调查、检测、监督、反馈、再培训等内容,是教师培训工作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应引起高度重视,评估检查不可懈怠。《〈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督导评估纳入省教育督导计划。2005年,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做好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创建一批多功能区域性教师学习资源中心。评估推荐了2所建设比较规范、功能比较齐全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为全国50所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同时开展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

三、充分发挥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作用

1.成立各级业务指导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业务指导,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教师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省教育厅成立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科指导小组。专家委员会章程中明确规定了专家委员会的任务是指导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和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课题研究;指导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建设;组织对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的评审和推荐。章程还对专家委员会人员组成,机构管理以及经费来源做了详细的说明。

各市对本辖区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有的市也专门成立了业务指导机构。如中山市成立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科指导组。各学科指导组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具体组织有关工作的开展。各学科指导组负责每学期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和内容的确立;指导本学科培训课程的开发和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研究活动;反映中小学教师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指导建立相关培训制度

具体明确、客观科学、完整配套培训制度是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保障。在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和相关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一些市、县(区)的教师培训制度非常规范,健全,为制定全省的有关教师培训制度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以网络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为例。

(1)网络远程培训。省教育厅充分利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根据教师教育的实际,建设与教师网联互联贯通的省级教师教育远程培训平台,整合省教师培训机构的教育资源。鼓励省高校、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电大等相关机构参与教师远程培训,实现“人网”、“天网”、“地网”的有机结合。

广州市在开展教师网络远程教育方面起步比较早,2000年前,广州市就已经开始进行网络课程的教学实验,并成立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学研究课题组”,进行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学研究。经过努力,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和广泛的认可。2007年11月承办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暨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经验交流会”被认为是深入推进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推动教师培训体制改革和建设,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机制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

在开展教师网络远程教育中,由于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为了进行规范化管理,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广州市边实践,边探索,初步制定了一整套教师网络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育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的意见》《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网络教育课程管理办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育课程制作指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育经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实施网络远程教育提供了政策保障。珠海市香州区作为省远程教育培训的试点,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香洲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工作方案,对网络远程培训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网络远程培训是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一种创新培训模式,广州市和香州区的远程培训模式已经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这些经验对制定全省的教师远程培训制度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2)校本培训。为进一步推进省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校本培训制度,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校本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实施步骤,组织管理,考核评价以及保障措施都进行了指导, 进一步规范省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为了做好校本培训资源建设,开发了《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指南》,为各地开展校本培训提供依据。

有些市以及县(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校本培训制度,如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在省市两级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许多县(区)也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和方案,如广州市天河区制定的《天河区校本培训管理规定》,珠海市香州区制定的《珠海市香洲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指南》,这些校本培训制度对校本培训的方方面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具有非常明显的地方特色,并对广东省的校本培训工作的全面推广具有重大意义。

省教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将制定校本研训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将建设各级各类校本研训示范学校,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使校本研训逐步成为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开展校本研训将充分利用“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和省教师教育远程培训平台和资源,加强校本研训资源建设,并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校本研训的组织、指导、评估等管理工作。

3.规范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运作机制

为加强教师培训教材管理,省教育厅成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建设与评审专家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指导和评审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建设和遴选工作,引导和规范全省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开发和引进工作。凡未经省以上资源建设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师教育资源,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由省教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教材目录。凡未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资源建设与评审专家委员会审定和推荐的培训教材,不得用于教师培训。各地自编教材必须报经省评审通过后才能使用。从2004年起,省教育厅建立了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目录制度,确保优质课程资源用于教师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小学新任教师培训等四类课程设置计划(试行)》《广东省中学新任教师培训等四类课程设置计划(试行)》《广东省高中新任教师培训等两类课程设置计划(试行)》《关于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使用的意见》等。

各市也成立相应的部门,如广州市成立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进行评审,指导和管理,同时各区,县级市也成立相应的课程评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规范要求》,为提高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实效性提供了有效保障机制。随着网络远程教育的发展,成立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评审委员会和网络课程制作指导委员会,对网络课程建设做出规范和指导,有效促进了远程教育的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教育学院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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