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范厉杨
摘要:本文依据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等语用学中的理论,分析了由李碧华所著小说《霸王别姬》中两位主人公在后台单间的经典对话。分析发现,在具体的语境中,人们会依据说话对象,选用不同的策略来表达自己的情感诉求。言语行为理论,模糊限制语等理论都是给我们提供思路去理解和分析生活中和文学作品中的对话,但不能生硬地套用合作理论和礼貌原则。
关键词:霸王别姬;合作原则;礼貌原则
一、引言
本文分析的剧本是与著名京剧《霸王别姬》同名,由李碧华所著的小说,后被改编成电影和剧本。故事讲述了程蝶衣自小被做妓女的母亲卖到京戏班学唱青衣,对自己身份认同产生了混淆之感。师兄段小楼跟他从小互相帮扶,感情深厚。两人因合演《霸王别姬》(段小楼演霸王,程蝶衣演虞姬)而成為京城名气大噪的角色。不料小楼娶妓女菊仙为妻在先,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兄弟俩反目在后,使程蝶衣对毕生的艺术追求感到失落,终于在再次跟小楼排演本戏时自刎于台上。这篇小说将两个伶人的悲欢故事揉合了半世纪以来的中国历史发展,兼具史诗格局与细腻的男性情谊。详实的反映了新旧社会的梨园血泪和梨园风气,有纵深的历史感,描写得曲折细腻,展示了人在角色错位及灾难时期的多面性和丰富性。
本文主要依据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等语用学中的理论,分析两人在后台单间的对话。前一天,段小楼为了救下八大胡同里,花满楼的头牌名妓菊仙而与恶客赵德兴大打出手。在后台单间的对话中,两人发生了一些争执,暗含着两人价值观,对彼此感情的认知不同,对人生和艺术追求的不同。
二、原文片段
程蝶衣和段小楼背对着,各自对着镜子勾脸。
S1程蝶衣:听说你在八大胡同打出了名来了。
S2段小楼:这武二郎碰上西门庆。不打,不打能成吗?
S3程蝶衣:这么说,有个潘金莲啦?
S4段小楼:这是什么话?
S5程蝶衣:你想听什么话?
S6段小楼转身去看着程蝶衣的后背:嗨!不过是救人解难,玩玩呗,又不当真。蝶衣,什么时候一起去逛逛,就知道了。(搓手)
程蝶衣猛地站起,走到屏风后边。
S7段小楼看着,也跟着站起:兄弟,对不住,兄弟!师哥今儿神不在家,说走嘴了。师哥该死(自己给自己掌嘴)。
S8程蝶衣在屏风后:你忘了咱们是怎么唱红的了?还不就凭了师父一句话?
S9段小楼:什么话?
S10程蝶衣:从一而终!
S11程蝶衣从屏风后走出,坐回椅子,面朝着段小楼,手拉着段小楼的胳膊:师哥,我要你跟我……不对,就让我跟你好好唱一辈子的戏,不行吗?
S12段小楼:这不……这不小半辈子都唱过来吗?
S13程蝶衣撒开拉住段小楼的手:不行,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S14段小楼:蝶衣,你可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呀!唱戏唱得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里,咱们可怎么活哟?来,给师哥勾勾脸。
三、语用分析
S1中程蝶衣:听说你在八大胡同打出了名来了。这一句话中,程蝶衣用“听说”开始两人的对话,“听说”在这里是模糊限制语(hedge),是指“把事物弄得模模糊糊的词语”(Lackoff, 1972),对话语的真实程度和话语内容涉及的范围进行修正,也可以表明说话人对话语内容作出主观臆测,或提出客观依据,对话语作出间接评估等。可见,模糊限制语具有语境下的语用功能(何自然&冉永平,2010)。“听说”属于模糊限制语中的间接缓和型模糊限制语(attribute shields),不直接表示说话人本人的。这里“听说”引用第三者的看法,貌似表达信息来源的略微不确定,实则程蝶衣已经知晓事情大概,迫切地想要知道段小楼具体发生的事情,想要知道更多的细节。“打出了名了”一般是用来赞誉别人,在这里,程蝶衣明显没有要赞美。按照英国学者利奇(Leech)对于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的六大分类,程蝶衣看似在遵循了礼貌原则中的赞誉原则,在赞美段小楼,实际上是反语,带着一种责备的语气,责备段小楼不该去八大胡同(花满楼—妓院),不该去招惹妓女和混混,实际是程蝶衣对段小楼关心则乱的表现。反语原则(Irony Principle)与礼貌原则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当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与礼貌原则发生矛盾时,反话是一种绝妙的出路,因为它能使讲话人用一句客气话表示出自己的反感,表面上违背合作原则,而实质上又符合合作原则(刘润清,1987)。
S2中,段小楼用“武二郎碰上了西门庆”来作答,这句话里的两个人物是古典名著《水浒传》中的著名人物。程蝶衣与段小楼从小苦学京剧,对这些戏剧中的人物非常熟悉,两人有共同的知识背景。这里体现了逻辑语用学中的前提(presupposition)。前提一直是逻辑语义学(logical semantics)中的重要概念(Rosenberg & Travis, 1971)。具体表现为前提的共知性,前提是交际双方没有必要明确讲出来的那部分信息,这体现了语言使用的经济原则。虽然前提不是字面上直接表现出来的,但是它必须是交际双方所共知的,或能够推导出来的前设条件,这对交际的成功至关重要(何自然&冉永平, 2010)。所以段小楼用了武二郎碰上了西门庆来简洁明了地回答了程蝶衣的问题。段小楼把自己比作武二郎,用这样的深仇大恨来说明事情的缘由,说明自己当时不得不出手,不得不出头的情景。后面半句“不打,不打能成吗?”这一句设问,段小楼更是强调自己非要出手的状态,回避了对菊仙的感情状况的交代。
S3中,程蝶衣的回答是“这么说,有个潘金莲啦?”这一句话,验证了前面的分析,《水浒传》中这一段故事的确是双方都熟知的。程蝶衣反问道“有个潘金莲啦”,“潘金莲”是水浒传中水性杨花,勾引武二郎未遂,和西门庆有奸情,亲手毒害了武大郎,令人唾弃和不齿的女子,程蝶衣非常直接地说“有个潘金莲啦”,是暗指段小楼在花满楼所救之女,菊仙。程蝶衣在这里并没有说出具体的带有侮辱性的语言来形容菊仙是一个怎样的女子,似乎是遵循了礼貌原则中的得体原则,用了比喻,按照越间接越有礼貌的得体原则,这句话说的非常委婉。但是菊仙并非“潘金莲”一样的人物,在后面的情节里,菊仙深爱段小楼,是一个善良,泼辣,勇敢的女子。程蝶衣直接把菊仙比作是潘金莲,这违背了合作原则中的质的原则 (Quality Maxim)。但是这样的侮辱显然来得更为含蓄,更为有力。那么这里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在这里的关系是什么呢?礼貌原则完善了会话含义学说,解释了合作原则无法解释的问题,也即弥补了合作原则中的不足(何兆熊,2011)。用利奇(Leech, 1983)的话来说就是礼貌原则“拯救”了合作原则,因此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是互补的。程蝶衣在这里违反了合作原则中质的原则,就是为了让段小楼感受到他的冒犯,感受到他的不满。这里的礼貌原则帮助我们理解了程蝶衣违反合作原则的原因,因遵循礼貌原则,所以避免了正面的冒犯,但是这样的比喻,这样带着嫉妒情绪的恶意推理,并没有减弱这句话的分量,反而使其更为辛辣。礼貌原则的特征之一是级别性。在一般情况下,用最直接的方式表达信息的话语往往是最不礼貌的,而用最间接的方式是最讲究礼貌的。简而言之就是,语言手段越间接,话语就显得越礼貌。这里出现的情况,用了非常间接的方式,话语却表达出了非常不礼貌的意义。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有人直接明了地指出我们的不足或是缺点,我们会直接获取到这个信息,或许会有伤面子。但是如果这个人用非常间接,阴阳怪气的抑或是满脸堆笑地,用一个巧妙的比喻来说出缺点,听话人当时听不出来,但是当听话人听出来之后,就会感受到深深的恶意和伤害,这并非是最礼貌的交流方式。
S4,段小楼说到“这是什么话?”段小楼引用武二郎和西门庆只是想突出自己“武二郎”的正义感和英勇,说明当时的情况的无奈和不得不为之,而没有想到程蝶衣会顺水推舟,把心上人妓女菊仙来比作“潘金莲”。段小楼并没有想要来把人物一一对应到水浒传的人物中去。对于程蝶衣的询问,段小楼并没有给出正面的回答,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质的原则和关系原则。反问到,“这是什么话”表达了段小楼对于程蝶衣把菊仙比作潘金莲的不满。
S5,程蝶衣对于段小楼的质问,也没有作出正面的回答,也违反了合作原则的关系原则,两人都心知肚明,先是在争執关于菊仙是不是潘金莲的问题。程蝶衣对于段小楼的质问,没有将怒火升级,而是说“你想听什么话?”说明了程蝶衣始终是顾忌段小楼的感受的,把段小楼的感受是放在第一位的,但是仍然平稳有力地表达着自己对于段小楼为救菊仙的不满,责备,并且对于自己刚刚把菊仙比作潘金莲的话语,并没有觉得有丝毫不妥和歉意,感觉像是打翻了醋坛子。
S6,段小楼先是转过头去看程蝶衣,他此时已经感受到了程蝶衣对于他救菊仙的不满与火气,感受到了程蝶衣此时的严肃,认真和生气,他先是说了一句“嗨!”来缓解当时气氛的尴尬和一丝火药味,也是抚慰程蝶衣情绪的一种表现。这里段小楼遵循了合作原则中的同情原则(Sympathy Maxim),尽量减少他与程蝶衣在这件事情上的对立。接着说“不过是救人解难,玩玩呗,又不当真”。段小楼用“不过”来减轻这件事情在程蝶衣心理的严重性,缓解程蝶衣的担忧和不安,强调自己在八大胡同出手的正义感和责任感,用俏皮轻松的语气强调事情不严重,只是一时兴起,并不会对现在的生活产生多大的影响和改变。接着段小楼邀请程蝶衣一块儿去玩儿。段小楼认为去逛窑子是去寻开心的,并不是多严重的事情,便顺口让程蝶衣一起去玩。段小楼搓手的动作可以看出,段小楼的内心是很喜欢去逛窑子的,动作虽然有些猥琐,却反映出他的真实内心活动。言语和动作都是表达人的情绪和思想的标志。人在说话的时候,可以用很多策略来表达,掩饰,隐藏,夸张自己原本的意思,但一些伴随的小动作,是内心的真实反映。搓手的动作,有时候我们在提到吃美食或是对某项活动非常感兴趣,跃跃欲试的时候也会这么做。
紧接着,程蝶衣什么话也没说,而是“猛地站起,走到屏风后边”。没有说话,而是猛地站起来,是不礼貌地表现,是对段小楼提议的无声拒绝,是内心愤怒的表现,就像平时我们在生活中,电视剧经常看到的拍案而起。程蝶衣走到屏风后边,一言不发。
这一行为显然让段小楼明白了自己刚刚的话触到了程蝶衣的底线。段小楼“跟着站起”,对程蝶衣说“兄弟,对不住,兄弟!”段小楼表达了对刚刚说的话的歉意,没有像S6中,称呼程蝶衣为“蝶衣”,而是连用了两个“兄弟”,拉近两人的距离,安慰程蝶衣,这遵循了礼貌原则中的同情原则,减少程蝶衣对自己的生气和反感。“对不住”是段小楼对程蝶衣的直接道歉,以言行事。英国语言哲学家奥斯汀(Austin)在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1962)一书中对言语行为(speech acts)作了系统的研究。在奥斯汀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塞尔等人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Searle,1965),奥斯汀和塞尔等人都认为任何语言交际模式都涉及言语行为。言语行为不单指言有所述,且指言有所为,甚至涉及言后之果,即“所述””和“所为”之后给听话人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按照奥斯汀对于施为句(performatives)的阐述,段小楼在这里的道歉表达了他真实的情感,说出“对不住”的时候,就是在实施道歉这一行为,是“以言行事为目的”中的显性施为句(explicit performatives)。塞尔在指出奥斯汀的施为性语言行为的缺陷基础上,还做了更为细致的分类,分为断言类,阐述类,承诺类,表达类,和宣告类。显然,这里的道歉归属于表达类,在表达话语命题内容的同时还表达了道歉的心理状态。后面段小楼紧跟着解释道“师哥今儿神不在家,说走嘴了。师哥该死”,段小楼迅速用“师哥”“兄弟”这样亲近的字眼来表达自己与程蝶衣的亲密关系,来表达自己毫无恶意,刚刚只是不小心说走嘴了。段小楼运用了面子威胁调控策略中的语用移情人称指示语,他从程蝶衣的角度出发,从程蝶衣的角度进行语言编码,称呼自己为“师哥”,迅速拉近关系。再用“师哥该死”这样夸张的话语来表达自己的歉意,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损害自己的面子,来维护修补程蝶衣的面子“自己给自己掌嘴”这一行为更是体现出了段小楼为刚刚在言语上对程蝶衣的冒犯表示深深的歉意。
S8中,程蝶衣在屏风后说道“你忘了咱们是怎么唱红的了?还不就凭了师父一句话?程蝶衣用了“咱们”,也是语用移情人称指示语的运用,用“咱们”,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是更紧密的关系。程蝶衣没有对刚刚段小楼的道歉作出回应,但显然,程蝶衣接受了段小楼的的道歉,并开始了新的话题,这是“言有所果”,同时违反了合作原则中质的原则。程蝶衣看见段小楼安慰自己,便不在纠结这一个问题,而是开始发起了新的对话。在亲密的兄弟关系中,其实不需要处处都遵循合作原则。在此处,程蝶衣是另起话题来和段小楼说话,来表达自己已经不计较刚刚段小楼所说的话。夫妻间吵架冷战,一方道歉,另一方可能不会直接说“没关系”也会通过其他方式来表示自己对“对不起”的回应,床头打架床尾和也有几分这个意思。在这些场合,接受道歉的一方有时会违反合作原则中质的原则,不对这一句“对不起”作出回答,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来表现“合作”。再者,一句“没关系”,也不一定就表达了被道歉者接受了道歉,有时只是一种迫于情景,碍于对方的面子,展现自己的风度,或者只是一种机械的反应和对答而已,比如,How are you? I am fine. And you? 这样不加思考的回答而已。所以合作原则在这方面还需要更加完善。如何去判断“言后之果”的效果如何呢?本文认为可以给出正面回应(言语上接受)无回应(没有回应或是另起话题),和负面回应(言语上不接受),每个回应下,听话人是否接受说话人的道歉,再去根据具体情境去分析回应背后的接受程度。
程蝶衣另起的话题是“你忘了咱们是怎么唱红的了?还不就凭了师父一句话”这是自问自答的两句话,再以问句结束来勾起段小楼的思考。程蝶衣突然讲到和段小楼是怎样走红的,是为了要勾起段小楼对艰辛过往的回忆,并且搬出了师父这样具有威严和教育意义的人来说服段小楼。
S9:段小楼回答道“什么话?”遵循了合作原则中质和量的原则。非常直接明了地问到“什么话?”,违背了礼貌原则,礼貌原则中,越直接,越不礼貌。还带着些不耐烦。段小楼显然不明白程蝶衣的用意,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开始提到过去,提到师父。当然,也不知道程蝶衣到底指的什么话。
S10程蝶衣脱口而出“从一而终!”对话到了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原来程蝶衣之前的抱怨,脾气,责备皆因这一句话。程蝶衣从始至终想的就是要与师兄从一而终,在他的世界里,情感寄托就是段小楼,他对段小楼的感情中是有爱慕之情的。他与段小楼从小互相扶持,生死与共,后来在京剧里饰演霸王与虞姬这样的情侣关系,程蝶衣就把段小楼看作是他的霸王。他在S3中,暗指菊仙是潘金莲,说形容菊仙是个放荡的女子,也意在表达菊仙插足了程蝶衣和段小楼之间,所以程蝶衣对菊仙不仅是不满,不满她让段小楼置身险境,更是怨恨,嫉妒她,勾引段小楼。在程蝶衣的艺术世界里,他要唱一辈子的戏,如果段小楼受了菊仙的勾引,怠慢了京剧,在程蝶衣这里也就不是从一而终了。
在说了“从一而终”这句话之后,程蝶衣更加激动和明白自己的心思,更加迫切要留住段小楼。S11中,程蝶衣从屏风后走出,坐回椅子,面朝着段小楼,手拉着段小楼的胳膊:“师哥,我要你跟我……不对,就让我跟你好好唱一辈子的戏,不行吗?”程蝶衣把自己的愿望,清楚,温柔,带着恳求的语气对着段小楼说了出来。“师哥”,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下面的半句话由“我要你跟我”变为“就让我跟你”,更是体现出了程蝶衣的委屈和恳求。这里遵循了礼貌原则中的得体原则和谦逊原则,前半句“我要你跟我”是比较强硬,直接的祈使句,礼貌程度低。程蝶衣觉察到了这样说的不妥,于是用一句“不对”话锋一转,运用了布朗和列文森(Brown & Levinson, 1978, 1987)的礼貌策略中的正面礼貌策略(positive politeness strategy)。即让听话人产生好感,或让自己的价值观得到对方的认同。后面的半句程蝶衣把段小楼放在在主导地位,让他“受益”,强调了自己的附属性,依赖性。一句“不行吗”更是委婉到了极致。
S12段小楼对于程蝶衣的恳求,用了布朗和列文森(Brown & Levinson, 1978, 1987)的礼貌策略中的负面礼貌策略(negative politeness strategy),即是说话含糊其辞,给听话人留有选择的余地,或明确表示不影响对方行事的自由等。段小楼没有直接说行还是不行。而是说到:“这不……这不小半辈子都唱过来吗?”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他顾忌程蝶衣的感受,但是却不能答应要陪他唱一辈子这么热烈,疯狂,执着的恳求。
程蝶衣见到段小楼这样敷衍的回答,非常慌乱。S13中,程蝶衣撒开拉住段小楼的手:不行,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程蝶衣在这里强调“一辈子”这个词语,是想要和段小楼一直在只有彼此的京剧世界里唱一辈子戏,现实中也是两人互相帮助,一起生活,一起面对。这是程蝶衣的梦想。在后面的“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这么反复强调,层层的加深感情的程度,是这一场对话的高潮。
这一幕的最后一句,S14中,段小楼面对程蝶衣这样真诚,热烈的感情,是个什么态度呢?段小楼没有正面回应程蝶衣,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质的原则,为了礼貌地回答,安慰程蝶衣,段小楼运用了布朗和列文森(Brown & Levinson, 1978, 1987)的礼貌策略中的放弃面子威胁的行为(refraining from the act)。即如果某一行为足以威胁对方的面子,说话人可能会放弃实施该行为。段小楼移开话题,来评价程蝶衣刚刚的话语,说道:蝶衣,你可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呀!唱戏唱得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里,咱们可怎么活哟?来,给师哥勾勾脸。“不疯魔不成活”是段小楼的评价,可以看出段小楼并不理解或是不愿意回应程蝶衣对他的热烈感情,他是无奈,不解,愧疚的。段小楼评价程蝶衣“疯魔”,言外之意也就是,唱一辈子的戏是不可能的,程蝶衣这样的执着,在段小楼眼里也是疯狂的。段小楼说“唱戏唱得瘋魔,不假”说明段小楼也认为唱戏要专注,要倾注心血,这一点肯定了程蝶衣的付出和认真。话锋一转“可是活着也疯魔,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里,咱们可怎么活哟”,“可是”一词也体现出段小楼并不赞成程蝶衣的说法,拒绝了要和程蝶衣一起疯魔一辈子的请求。在段小楼的认知里,戏是戏,生活是生活;但是在程蝶衣的世界里,他认为戏如人生,人生是戏,渴望在戏里与段小楼的关系以延续到生活里来,一辈子唱戏,和段小楼一辈子一起。可是段小楼的生活里出现了菊仙,并且认为生活就是生活,即使没有菊仙,也会有“桃仙”这样绕开程蝶衣的话题之后,委婉拒绝了程蝶衣。最后,段小楼说“来,给师哥勾勾脸”。回到了两人开始对话前化妆的状态。这里,段小楼再次运用了调控策略中的语用移情人称指示语来缓解面子威胁行为,具体表现为站在程蝶衣的角度,称呼自己为“师哥”,拉近两人的距离。
四、结语
两人因为要不要唱一辈子的戏而起了一场平和的争执,这场争执里程蝶衣是激动的一方,而段小楼始终在回避程蝶衣的感情与问题。段小楼没有明白程蝶衣的真正所求是:远离菊仙,和自己在一起唱一辈子戏。程蝶衣的生气,嫉妒,怨恨,都是来源于害怕段小楼离开自己,和菊仙在一起。这样一来,自己最亲近的人,段小楼就会离自己远去,艺术追求也是一场空。他没有理会到,或者是不想理会到这一层面的意识,段小楼对京剧的追求没有那么深远,对于程蝶衣的感情也是规规矩矩的手足之情。而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感情远远超出了兄弟的情谊。这也是两人没能沟通成功的根本原因。
从两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在具体的语境中,人们会依据说话对象,选用不同的策略来表达自己的情感。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是互补的,言语行为理论,模糊限制语等理论都是给我们提供思路去理解,分析对话,并不是尽善尽美的。人们在说话时不一定必须遵循这些原则,人们可以故意违反一些原则来达到自己要表达某类情感的需求,但是这也要依据不同的场合,说话对象,说话人的状态(包括语气,音调)来作具体的分析。
参考文献:
[1]Austin J. L. (1962).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2]Brown, Penelope & S.C. Levinson (1978).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Politeness Phenomena. In Esther N. Goody (ed.)Questions and Politeness: Strategies and Social Interac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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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碧华.霸王别姬[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
[10]刘润清.关于Leech的“礼貌原则”[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7(2):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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