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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党建引领提增组织战斗力

时间:2024-04-24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世界 500强企业——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首家 A股医药商业上市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药品及医疗保健产品分销商及领先的供应链服务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国药股份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诚信规范经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业绩平稳快速增长。公司董事会一直致力于推动公司合规经营、有效治理工作。作为公司与资本市场连接的纽带,需要对监管要求、行业政策和公司业务有深入了解,为此,公司董事会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各项政策法规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品种结构、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的深度学习和把握。

2020年以来,公司董事会统筹安排,顺利完成了董监事变更、聘任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司的法治建设,增强新股份领导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作为国内第六大医药商业上市公司,所辖参控股子公司的战略融合管理尤为重要。公司持续深化对旗下15家参控股子公司“三会”管理工作,在三会管理服务型平台的基础上,服务升级、管控归核,加强对参控股子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各子公司三会建设和治理水平,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合规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国药股份是国药集团党建纳入章程工作的12家重点试点单位之一,在公司党委带头下,做好党建纳入公司章程项目,保证该项议案高票通过率,落实重大事项党委会前置审批,把党的建设根植于企业的管理之中,为实现国药股份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 8月 22日)和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 9月 12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党建进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改了两条内容,分别为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一条和第五章董事会中的第二节第一百零七条,同时增加了第八章党建工作第一百六十条。

其中第五章董事会第二节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董事会或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章党建工作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经理层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公司重大決策事项均建立了党委会前置审批流程,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前对议案事项形成相关决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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