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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的运行保障研究

时间:2024-06-03

张承良 李小英

摘要:本文是通过调研了解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和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平台机构规范化、合作管理制度化、人才培育共同化、师资共建流程化、监督考评常态化”的“五化”原则以期更好实现协同育人,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合理运行。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五化”原则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随着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力度的不断加大,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要求。完善的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机制,能将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教育与学生的职业规划同步,通过产教融合引进企业的新技术和管理文化,从而让培养出来的技能人才迅速适应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也进一步强调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具有广东特色、与广东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目标实质上就是通过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多形式、专业化的实习实训,与企业生产对接,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高素质技术性人才。实现此目标的最好方式就是加强校企合作,通过开展深度的产教融合,校企共育,实现“学校——企业——学生”的三赢格局。因此建立相应的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运行保障机制,能真正构建以岗位职业能力和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无缝衔接。

一、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状况

课题组设计了“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调查问卷”(学校版与企业版),采用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研讨会、个人抽样访谈、电话访谈及就业办反馈等方式开展调研。

(一)企业调研结果分析

主要通过实地走访企业,与企业高管、高工座谈、电话询问企业相关人员等形式开展了调查活动,并收集了有效问卷和具体回答102份。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如下:

通过表1可以看出,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初衷与最大收获分别集中在:便于招聘与挑选企业所需的基层管理人员;获得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人才培养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学校成为了企业的后备人才库。

而我们认为的学校帮助提升企业知名度;促进企业发展 ;让企业获得建设基地,建立校中厂,扩大产能;建立厂中校,培训员工,提升职工管理与技能水平等方面实际都不是企业的主要关注点。

企业认为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校企合作程度不深,形式比较单一;学校重视程度不够,校企间缺乏相应的交流平台,沟通渠道不畅,导致校企合作过程中问题较多;校企合作效果不理想,企业的赞助回报太低,企业利益得不到;尤其合作保障机制缺乏,降低了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反而是我们认为的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并不属于企业的主要考虑因素;企业也不是特别在乎学校实训条件是否先进,学校是否能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持;对校企合作中学生的组织管理方面信心满满。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调研结果分析

校企合作调查问卷(学校版)的调研集中在佛山、肇庆、云浮、茂名及湛江市内周边部分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开展,共18所学校参与问卷调查。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如下:

通过表2可以看出,参与调查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认为开展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缺少有关鼓励、优惠政策的引导,数量为15间,比重分别为83%,将近一半的学校认为:校企双方职责不明确,校企之间缺乏沟通平台,信息渠道不畅,缺乏对应的运行保障机制,觉得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是因为企业参与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少量学校觉得有些企业所提出的合作,过于偏重于岗位技能需求,强调短期用工效益,对学生可持续发展考虑需求不足 ,不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因此不愿意如此开展校企合作。

为切实推进落实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着重建立了如下的校企合作运行保障机制与相关制度: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或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制定实习企业对学生实习的管理、考核制度,教师企业实践管理、考核制度,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报酬的规定等制度。

另外在我们的实际调查数据还显示,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开展比较顺利,绝大部分学校正积极对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但仍然处于表面层次,企业的目标仍紧紧盯住补充人力缺口,学校期待更多资金设备资助。实际上,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所开展的校企合作方式状态可分为三种层次:

一是“握手式”校企合作:这种层次的合作相对松散,合作的程度也比较浅显,合作的方式也比较单一。学校的通过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安排学生到企业参加社会实践、开展顶岗實习;在企业挂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偶尔邀请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来校讲学。

二是“拥抱式”校企合作:这种层次的合作基本上开始实现校企间人才的交流,校企双方在合作专业上共同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或实习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以“订单班”形式明确学生学习期间的企业实训时间、实训项目,企业如何接收毕业生等内容。

三是“融合式”校企合作:这种层次的合作相对较少,它是在“拥抱式”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真正实现“教学——科研——生产”三位一体。

相对于政府部门对“校企合作”重视程度,学校与企业间的“校企合作”看似热火朝天,实则不温不火,部分学校有亮点,大多学校凑热闹。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仍以前面两种为主。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粤东西北地区,校企合作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学校积极主动,企业按兵不动;学校求助企业的多,企业追求学校的少;学校期待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企业要求学生安排大量学生实习;学校与企业间所开展的大多数校企合作仍然是停留在校企合作的表面层次,合作程度距离产教融合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三、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的运行保障

从学校和企业的调查问卷反馈表中:我们不难发现校企合作程度不深,形式比较单一;校企间纵然建立了相互交流平台,沟通渠道不畅,导致校企合作过程中问题较多;校企合作效果不理想,企业的赞助回报太低,企业积极性受挫等三个问题明显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发展。其直接矛头对指向了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尤其是合作保障机制缺乏。针对以上困惑,笔者认为通过“平台机构规范化、合作管理制度化、人才培育共同化、师资共建流程化、监督考评常态化”的“五化”原则能更好实现协同育人,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合理运行。

(一)平台机构规范化

开展产教融合的校企合作,必须要有可以自由施展的组织平台,保障校企合作及时、有效地推进。

1、增强政府主导功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区域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与规模同样有着较大差异,学校的校企合作深度不同,学校引企入校方式的难度,学校的校企合作深度自然不同,此时就更加需要“政府搭台、行业参与、学校主体、企业唱戏”,通过成立政府牵头,行业专家、学校、企业共同组建省、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委员会,根据当地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状况,按照学校的专业设置,实施“一校一特色”引导性开展校企合作的深度产教融合。并定期召开例会,指导各方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2、共同组建校企合作领导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

由校领导和专业系主任、企业高管共同组建校企合作领导工作小组,搭建学校和企业的高层交流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处理校企合作过程遇到的突发性问题。实行校企合作领导工作小组例会制度,让校企合作双方的领导通过定期沟通,强化双方联系,了解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程度,保障校企合作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校企双方就某项合作安排专人对接,形成日常反馈新常态,共同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统筹工作。

3、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复合型管理人才建设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状态下的中等职业教育对我们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需要的已经不仅仅是常规的管理人才,更需要一批“懂教育、会企理、高技能、善沟通、能创新”的复合型综合性管理人才。

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人才学历层次相比高等职业学院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而且在实际的情况中,许多学校的管理人员本身就是专业教师兼职(非行政编制),知识结构、专业背景形式多样,企业经验不足,因此加强管理队伍的管理理论素养、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亟不可待。随着现代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校企双方应加快构建现代化信息交流平台,利用移动通讯、互联网建立APP、网站,让学校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校企专兼职教师、学生、家长都能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参与交流,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

(二)合作管理制度化

首先在政府层面应该出台类似《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管理办法》《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学校工作指南》等制度法规,确保中等职业教育能按照规范的制度去执行开展校企合作。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持续改进校企合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校企合作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同时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合作风险的重要管理手段,是校企双方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

(三)其次要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校企双方主体责任。通过制定具体的校企合作操作制度,确保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时的沟通渠道顺畅。根据“教育性”原则,按照人才培养、技能提升的前提,推进企业教育入校。制定《关于校企双方进行一体化如何开展学生顶岗实习的规定》、《校企项目合作利益分配制度》、《教师酬劳奖励制度》、《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考核制度》、《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实习企业对学生实习的管理、考核制度》、《学校与企业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及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为企业培训员工的管理制度》、《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期间劳动报酬的规定制度 》、《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兼课的管理制度(报酬标准)》、《实习期间企业、学校、家长反馈联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与规定,形成相对健全的校企双方合作运行保障机制。

(四)人才培养共同化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首次明确“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制,制订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因此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应充分行业对专业群建设的指导作用,发挥行业优势,立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育新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应加快建立并完善行業指导、企业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指导学校开展专业建设,调整专业布局,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提升专业服务行业得到契合度。让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把行业准入标准、企业岗位职能和用工标准有机地融入到中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标准中去,提出专业实训产所与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共同形成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实习、实训、顶岗实习计划,课程设置标准、课程体系建设规划,课程、教材开发计划等;企业通过开设“订单班”等形式,将优秀企业文化引入校园,提升产业文化育人能力,共同设置学生考学评价机制,形成人才培养共同化、过程管理制度化、项目成果共享化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保证为企业、社会、学生、学校取得共赢。

(五)师资共建流程化

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加强了顶层设计与保障制度建设后,归根结底的落实者是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直“懂教育、知企业、能生产”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的基础。;“双师型”教师通过“理实一体化”教学方式将“做中学、学中教”的职业教育的理念贯彻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双师型”教师要求既能充当理论教师,又有相应的实际职业能力,指导开展实验实训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不能仅仅依靠聘请大量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更要建立校企合作渠道,加强落实“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规定,制定专业教师的“双师型”培训计划,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甚至挂职锻炼,了解企业相关职业岗位群对毕业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把在企业中学到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到专业教学、理论及实训课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了解企业生产、管理、服务理念将优秀企业文化引入校园,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學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

校企双方共同设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实现师资队伍建设的流程化。如保障教师企业顶岗实习期间的待遇;对教师在企业的实习、实训工作进行合理轮训;对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建设的教师在保障工作待遇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其工作量;对教师参与企业生产与科研活动实行合理的酬金分配;对企业兼职教师进行教育学的指导;形成制度性的文件,定期进行协调沟通,确保“双师型”队伍建设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五)监督评估常态化

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是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是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的可持续运行与发展重要手段。学校本身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教学管理运行体系,每年的教学、教研教改工作开展都可以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学工作检查等形式得到反馈信息,并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然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不仅仅对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提出严格要求,也对我们的相关教学管理方式、评价标准、监督评估内容、规则制度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校企双方需要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教学计划等内涵,设置更明确的评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并融入我们的常规教学管理体系中。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把行业、企业、学校、学生、家长都纳入教学质量评价主体,共同评价考核校企合作专业培养的人才质量是否合格,健全共同参与的综合评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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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承良(1980-),男,汉族,湖南永州人,广东省农垦湛江技工学校(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汽车技术高级讲师,汽车维修工高级技师,主要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管理研究。

李小英(1979-),女,汉族,湖南郴州人,广东省农垦湛江技工学校(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机械讲师,主要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管理研究。

【课题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批准号:2015sejk015;“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探究”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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