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陈迎娅
(重庆工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重庆 400067)
摘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中详细地阐述了实践的本质和特征、实践中主客体、实践与世界的关系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更好地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供了相应的启示,能促进使绿色发展理念向绿色发展现实的转化。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绿色发展;人类
一、在实践与人的关系上看,绿色发展先要注重人的发展
一方面,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通过实践人类可获得生产生活必备资料这是绿色发展的前提。人的发展是求得绿色发展的前提和先决条件。人类在劳动中创造工具,在自然界中成为人这一类高级动物。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人类获得其必须的生活和生产资料,在温饱问题得以满足之后,人类才会逐渐认识到人之外的外部世界,特别是外部自然界的重要程度,认识到人类必须与自然和谐相处。另一方面,人类在生产实践活动中生成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进行绿色发展中还要处理和协调好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协调发展是进行绿色发展的必要保障。马克思曾说:“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关系决定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由决定了他们对自然的狭隘关系。”[1]也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影响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为此,在促进人与自然关系协调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人與人之间的关系的协调发展。在人与人的协调中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在分配上实现人与人的关系的协调。第二,在教育中提高人与人关系协调的意识。第三,在实际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交往习惯。
二、在实践的主客体关系上看,绿色发展中在发挥人类主体性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自然界这个客体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一方面,在实践过程中不能过于夸大主体的地位,适当的主体性发挥可以促进生态的绿色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2]为此,我们不能任由利益去支配我们的意识,更为重要的是意识到自然界的存在对于人类的重要性程度,协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实现绿色发展,实现生态平衡发展是人类发展的前提。在实践活动中不能太过夸大自身的能动的主体作用,在对待自然这个必不可少的客体我们应当心存敬畏、心存善意。这也是我们人类持续生存的出路所在。另一方面,实践的客体上看,人类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界,人类应当尊重自然客体。实践中主体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客体,离开了客体主体也就不成其为主体。实践中的客体并不是指的整个的物质世界,而是进入人类实践活动中的事物,可以说是进入人类视野的部分的自然物。可是没有这部分自然物,人类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对于自然界对于人类的重要性程度,马克思已经做出了详细的阐述。马克思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人为了不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自然界对于人类而言既是人类求生存的客体,又是人类自身发展的主体。可以说进入我们人类实践活动的那部分自然物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之所以把它称作主体是因为它和人类的特殊关系,马克思已经告诉过我们“自然界是人类无机的身体”,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类身体的一部分。当我们人类为了生存,在自然界中获得维持生命的生活资料,这些生活资料发生转化,成为人类生理机能的一部分,可以说自然物转化为人力,由此,自然界中的自然物由客体转化为了主体。为此,我们人类爱护自然、保护自然就是爱护和保护我们自己。维持绿色发展,维持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人类自身生存所必须做的事。在这里我们也不是说没有进入人类实践活动领域的客体,那一部分尚未认识到的自然界和物质世界就不重要,相反,当我们人类认识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又称为我们身体的一部分。总之,整个的自然界我们都应当把它当做自己一样保护。
三、在实践把世界一分为二的结果来看,实现绿色发展需要两个世界的相互协调
由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把世界划分为两部分即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实现绿色发展必定要实现这两种世界的协调发展。
1.实践把统一的物质世界分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绿色发展需要主观世界中理论的指引作用,也需要两个世界的协调
主观世界主要是指“主体意识活动所具有的智力、智慧、思维能力大小强弱的幅度、界限以及它所能接受、理解和处理信息的思维容量域。”主观世界是人类在客观世界中形成的,但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并不是并行发展的,有时主观世界中人类的一些理论和见解具有超前性。比如马克思早在19世纪资本主义大发展时期就断言提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认为资本主义只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并不是永恒的终极阶段。这表现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超前指导性,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在为建设共产主义而奋斗着。正如列宁所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道路。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绿色发展理念是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中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提出的,其对于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具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要不断地传播、宣扬这种意识,成为人们主观的共识,更好实现客观世界的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这种主观意识适合与否还应当在客观实践中进行证实。为此,应当把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协调,才能更好地实现绿色发展。
2.实践又使世界划分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实现绿色发展必须实现两种世界的协调发展
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是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世界,也是尚未进入人类认识领域的世界。人类世界又称属人世界,它是指人类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所谓人化自然即是人的实践改造过并打上了人的目的和意志烙印的自然。绿色发展不仅仅是对人类世界中的“人化自然”提出的要求,而且也是对自在自然发展提出的要求,因为不管是自在世界还是人类世界都统一于物质世界,都是构成自然界这个大整体。在实践对于世界的这种划分中,也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分为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我们人类不仅要注重人类世界的和谐、绿色发展,而且还要努力实现整个自然界的和谐、绿色发展。尤为重要的是,我们在绿色发展中要树立整体发展的观念,不能只局限于人类生活的这部分人类世界,应当把眼前利益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这样的绿色发展才具有持续的、有效的以及超前指导性的特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2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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