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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的音乐商品化及对策思考

时间:2024-06-03

易亚辉

(湖南科技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湖南永州 425199)

摘要:音乐艺术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社會实践中创造的精神财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完善,文化产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音乐艺术作为文化产品走向市场,趋向商品化。本文将针对音乐走向商品化的利和弊两个方面以及它的表现形式对这一现象提出一些策略和思考。

关键词:音乐;商品;作用;影响

音乐艺术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的精神财富,也是他们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今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完善,文化产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有利于音乐艺术产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既能为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又能扬长避短,沿着健康正确的轨道不断创造新的辉煌,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美好的音乐艺术作品和精神享受。因此,研究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音乐商品化及其主要表现形式

我国在现阶段,音乐商品可以有多种分类形式。根据音乐商品的物理结构、销售特征、载体形态等方面来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流动性音乐商品、凝固性音乐商品、隐伏性音乐商品和媒体性音乐商品四种。流动性音乐商品是指从事音乐有偿服务的音乐唱奏表演活动。这类音乐商品的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在时空上具有同时性和并存性,凝固性音乐商品主要指音像商品。它们是在音乐的流动演出实践过程中,在某一场所、某一时刻一次性录制下来的音乐商品。如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片、激光视盘等。隐伏性音乐商品主要有手稿音乐商品、印刷音乐商品。媒体型音乐商品则是指通过电视、无线电广播、互联网等现代传播媒体迅速而广阔的传播的大众传媒音乐、电视剧、电视晚会音乐等等。

二、音乐商品化形成的原因及商业性功能

(一)音乐商品化形成的原因

音乐作为可交换的商品自古以来就客观存在,在今天,随着市场经济和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音乐商品化大潮以不可抗拒之势滚滚涌来。这正迎合了年轻人喜好新奇、怪异,追求时尚,音乐文化所蕴藏的内涵,促进了多种产业市场的发展。例如,一首好的音乐作品、一个歌坛当红歌星的经济价值对报纸、杂志、音响制品等文化产品市场的发展必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不仅如此,其经济附加值还对文化服务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以及其它众多的市场方面,也将产生重大影响。这样,音乐商品化的形成自然是不想而知了。可见,我国现阶段,音乐商品的形成有着其深刻的社会和时代背景,它的形成,是一种不依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必然。

(二)音乐商品化的商业性功能

音乐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的转换而改变。这些年来,随着音乐商品化的形成和发展,音乐商业性功能也在经济全球化的语境下日趋突出:

音乐成为商品消费的导向。伴随着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市场国际化等国际经济格局的形成与发展,消费全球化也成为现实。说到消费,就会使人想到享乐主义和物质的极大丰富。在一种以宣泄和释放为目的的消费文化铺天盖地的席卷下,人们已经不再以个性、创造性、批判性、超越性等概念来评价和要求这种消费文化,而是以大众性、娱乐性,甚至畅销性来衡量消费文化的意义。流行音乐就是在这样一种意识观念转变之中逐渐进入消费文化主流并发挥消费文化的导向作用。

三、音乐商品化的积极作用

(一)推动音乐生产与音乐传播新技术的发展与普及

新的科学技术的产生与发展与人们对精神和物质的需求有着密切的联系。音乐的商品化来源于人自身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又要求有不断更新的技术加以支持,记录声音曾是科学家技术发明着眼的热点研究问题。从19世纪后半叶起,不少科学家开始紧锣密鼓地研究声音的记录技术。1878年爱迪生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录音公司,新兴的录音技术登上历史舞台。1888年德裔美籍电信工程师贝林纳发明了初期的盘形唱机及唱片,以圆盘式录音法代替爱迪生的圆筒式录音法,还将声纹刻制成了母盘硬模。在以后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录音机、无线电广播、电视、计算机等众多新型电子媒介陆续登场,这些发明使得音乐录音与其商品化成为可能,商业录音开始成为维持音乐产品艺术生命延续的一种保证。从此,各类电子媒介广泛应用,使得音乐传播技术领域异彩纷呈,出现了一个崭新的文化工业与音乐商品的时代。

(二)有利于拯救频临消失的珍贵音乐文化遗产

音乐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有一种不可替代的作用,即通过改变传统音乐传播与传承方式,对于一些濒临消失与灭绝的音乐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记录与保存。民间艺术家阿炳不仅是二胡演奏的名家,也是琵琶等其他民族乐器演奏的高手。据说他一生创作、演奏的曲目多达700余首,但目前存世的仅有《二泉映月》、《大浪淘沙》等6首二胡曲和琵琶曲,而且这存世的6首经典曲目还是依靠一架老式的钢丝录音机的记录得以流传和保存下来的。从这一角度讲,是音乐技术拯救了音乐艺术。

四、现阶段音乐商品化的对策思考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法规,确保音乐商品化的健康发展

音乐商品化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部门、多行业的社会现象。它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影响。为了严格有效地规范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国家及有关部门,应从宏观和微观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法规,兴利除弊,引导其沿着健康的轨道运行和发展,对于其存在的负面问题,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和管理,避免它给社会、给人民大众带来不良的影响和冲击。

(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音乐商品实行严格的市场规划

音乐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有着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性。它的属性是多方面的,从形态上看,它的本质是艺术品;从行为上看,商品性则是其根本属性。它是商品和艺术品的的混合体,具有商品和精神产品两重性。可以看出,音乐商品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帮助音乐创作者、从业者获得可以从事再生产的经济支撑,促进艺术繁荣;另一方面,又会造成艺术价值与商品价格的严重背离,使音乐创作者、从业者连同音乐作品本身都异化为商品,从而影响音乐艺术的格调和品位。所以,要想良性地发展音乐商品就必须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和运行机制,使音乐商品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得到有效地规范和调控。

结语

现阶段,音乐商品化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音乐商品化我们一方面要顺应历史潮流,正视它的现实合理性,采取包容和开放的态度,扶植其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又要认真审慎地对待从宏观和微观上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规范和管理,以保证音乐艺术产品沿着正常的轨道传承、发展和创新,使其能正确发挥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对此,我们必须对我国现阶段音乐商品化作出严肃认真的思考,积极探索有效的对策,从而为音乐商品化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和生存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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