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君卫
永辉在供应链上对标好市多(Costco),成为一个全球供应链的企业,在组织体制上对标华为,共享合伙创业竞争科技全球化公司的理念。但随着永辉创始人张轩松和张轩宁签署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的协议》,公司公告为无实际控制人,不仅引发了外界“兄弟分家”的议论,更引发了上市公司治理风险担忧。
梳理永辉自成立、上市到上市后的股权结构变化、股权激励与合伙人制度、再融资与分红等重大事项可以认为,永辉在公司治理领域的创新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在下一步公司治理中,需要明确企业家在公司快速发展中的价值,避免引发诸如万科等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而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永辉自2001年创立至今已近18年。2018年12月05日,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或“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补充说明公告》:张轩松和张轩宁于2018年12月4日签署協议解除一致行动人后,永辉的股权结构,各大股东没有绝对的股比优势,股东各自通过其拥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进行决策,彼此独立,互不干涉,各大股东都没有形成对公司董事会的绝对控制。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的分析,目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同时公告,第三届董事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决议,通过了“轮值董事长制”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轮值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执行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轮值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执行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轮值董事长任期不超过一年,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永辉创立以来,其上市前的顶层股权架构动态变化,体现了创始人的使命和理念。
2001年4月13日,张轩松和张轩宁兄弟二人,以100万元设立福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简称“永辉超市”),分别持有60%和40%股权。2003年9月30日,永辉超市新增股东郑文宝和黄纪雨,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四位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5%、35%、10%和10%。2004年2月23日,永辉超市新增六位股东,再次将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增资后股权分布为:张轩松、张轩宁持股比例分别为35%、25%,郑文宝、黄纪雨、郑景旺、叶兴针、谢香镇、林登秀、张天云和张枝龙持股比例均为5%。
经过三年的发展,永辉建立了创始人+合伙人的股权架构。
2007年6月15日,永辉超市引入外资民生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超市”),增资后注册资本为6250万元,股权分布为:张轩松占28%;张轩宁占 20%;郑文宝、黄纪雨、郑景旺、叶兴针、谢香镇、林登秀、张天云和张枝龙分别占4%;民生超市占20%。永辉超市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8年9月22日,永辉超市进行股权调整,设立持股平台福建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汇银投资”)。公司的10位自然人股东(即除民生超市外,合计持有公司80%股权)与汇银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上述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共计6.9693%公司股权以35,499,631.45元对价转让给汇银投资。据永辉招股书披露,汇银投资的股东为永辉的132名骨干员工。
2008年11月17日,永辉超市注册资本增加到657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民生超市以2.4亿元认购,民生超市两轮增资后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4.00%。
经过七年的发展,永辉引入了民生超市作为战略股东,也创造性地用股份公司作为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实现了上市前的员工股权激励,搭建了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与投资人的4C股权结构,为上市打下了稳定的股权架构基础。
2009年6月5日,永辉超市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总股本为657,900,000股,并获得了商务部批准同意。次年,永辉在A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11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23.98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67,900,000,新发行股份占总股本14.32%。
永辉上市首日股价上涨34.7%,上市首日突破30元,达到每股32.29元,市值为247.95亿元。
永辉上市后,经历了早期战略投资人的退出,早期合伙人的套现,引入新的产业投资人,市值从200多亿元最高上升到1000亿元。永辉进行的股权动态调整,对其公司治理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
上市以来,永辉实施了三次10股转10股的高送转,以后复权计算,2018年1月25日,达到了101.60元的顶部。之后,股价步入长熊通道,跌跌不休。至2019年2月末,公司股价较高点时跌幅约为三成,总市值约830亿元。
永辉面临的第一个股权动态调整,是战略投资人民生超市的减持。2010年12月,永辉超市A股上市后,民生超市持股比例被摊薄至20.56%,经历了一年限售期后,于2012年开启了减持大幕,经过数次减持,于2014年7月31日,永辉发布公告称民生超市已全部减持,双方七年“联姻”正式结束。据统计,民生超市进入永辉七年获得投资收益远超过37亿元,为其5.3亿元原始投资的7倍。
永辉也给其他投资者带来了投资回报,自2010年A股上市以来,公司年年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接近45亿元,占利润总额的70%;尤其是最近三年,分红比例分别达到100%、92%和78%,累计超过31亿元。
在民生超市减持的同时,永辉为了发展需要,实施了三次非公开发行融资,募集资金130.1497亿元,并通过股权转让引入了腾讯作为战略股东。
为实施两次股权激励,永辉实施了股份回购,合计占总股本的1.82%,随着公司法修改,相信永辉通过其现金流丰裕的优势,充分发挥回购制度让员工分享产权、回馈投资人。
至此,永辉的股权架构经过历次调整,前十大股东为牛奶有限公司持有19.99%;张轩松持有14.70%;京东持有11.43%;张轩宁持有7.77%;腾讯持有5%;叶兴针持有1.43%、郑文宝持有1.43%、谢香镇持有1.43%,兴全趋势基金持有1.08%,前述累计占比64.26%。
虽然永辉公告其无实际控制人,但仔细分析其重要股东可以发现,即使其与张轩宁解除一致行动,但加上两次员工激励的限制股票1.82%,以及叶兴针、郑文宝、谢香镇三位原始股东,作为创始人的张轩松,可获得前述共计持有6.11%股份比例的支持,即合计可达到20.81%的持股比例。
可见,永辉无主人,是一种形式上的误读。
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的决定, 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将现行规定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这一情形修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同时,删去了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因奖励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的规定。
华为的核心理念是共享,是合伙创业,是科技全球化。永辉在组织体制上对标华为,在公司层和店面层分别进行了合伙人制的改造,实现精英和基层“双创”。
在店面基层,永辉设计了一个合伙人创业的组织理念,把每一个超市的员工变成企业合伙人、主体经营者。永辉把一个大卖场里的每个柜组当作一个物种,每个物种都跟年轻人一起成为物种的合伙人。
永辉这个合伙人采用6+1的模式,每个柜台由6名合伙人,选取1名队长带领团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这就是6+1的模式。永辉把七万人的公司分拆成一万个小组,实现了“大公司,小组织”的架构。各个小组都以合伙人的模式来运作,以自我竞争,自我发展为导向,实现经营价值和目标。
据透露,未来永辉计划在中国每一个县级城市都开一个大卖场,每个卖场分成20个小组。
在永辉公司层面,分别在2017年与2018年实施了两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来源均为回购公司股份。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面向包括公司战略管理层、核心管理层、重要经营层及核心业务骨干等激励对象共计339人,授予合计不超过166,671,300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共授予员工21名(其中高管一名)7,650,900股限制性股票,考核标准、减持规则与2017年股权激励标准一致。
永辉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就设置的可解禁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是:以2017年业绩为基数,从2018年到2020年,永辉超市每年的净利润同比增幅不低于20%,或者营收同比增幅不低于25%,(未达考核目标,授予股票由永辉原价回购注销)。
2017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分别为 4.58 元/股、4.15元/股,据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分别为7.6105亿元、0.2945亿元,合计7.905亿元,其占永辉当前市值不到1%。
据永辉2017年度报告显示,当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4.61亿元,上述股权激励费用按三年平均分摊,占比不到6%。
可见,永辉在股权激励上有较大的空间,特别是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修订,放开了资金限制,建立了库存股制度,为股权激励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公司治理本质是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安排。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治理有“股东至上”与“利益相关者”两种主要模式,两种模式本质上没有区别,是站在不同层面把公司治理的目标进行了“分拆”,为股东创造价值并不排斥员工、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实现。
目前,永辉在产权上,企业家得到了充分实现,但是货币资本比例过高,人力资本占比大大低于新经济企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采用限制性股票模式,其授予价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办法”)之第二十三条规定,可采用办法推荐的方法定价也可自行定价,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永辉采用的公司回购→库存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库存股→回购的激励模式,一方面让激励对象获得公司产权的增值,另外一方面也为市场提供了流动性,使得公司利润通过资本市场PE值杠杆放大,让激励效果实现倍增,也让其他投资者受益,实现利益一致。当然,这一套利益传导机制会受到资本市场的波动影响,处理不好,激励的负面影响也会成倍放大。
永辉超市目前正处于更上一台阶的关键阶段,需要其创新、富有冒险精神,过早地将控制权让渡与董事会,或引发控制权的争夺,将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也会影响员工和客户的利益。
具体地说,永辉在关于解除一致行动的补充说明公告中称,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企业发展依然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中的五年“战略发展纲要”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永辉直面的是严酷的市场竞争者,那就是阿里系,商场如战场,野蛮人追逐的无论是短期利益还是战略利益,都会对永辉造成威胁。
此外,在上市公司的监管规则中,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有较多义务,不至于因规避监管而放松警惕,现有治理安排可能为永辉的长远发展埋下地雷,发生万科控制权之争等不必要的风险。
作者系法务VC创始人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