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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学教育之改革

时间:2024-06-03

蔡坤朋

摘要:大学教育直接影响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但目前大学教育中仍存在诸多不足,如任课教师与学生缺乏互动,采取传统“以授为主”的教学方法,缺乏考试后试卷评议环节,课堂知识与实践缺乏有效衔接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在大学建立导师制,改变课堂教学方法,增加考试后评议环节以及将课堂与实践有效衔接,以期完善我国的大学教育制度。

关键词:大学教育;改革;导师制

一、大学教育的目的及其重要性

大学是青年学生迈向社会的关键转折期,大学教育的成败对于大学生专业知识的养成、人际关系的处理、良好习惯的形成以及未来的就业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1]但目前大学教育仍不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教育在大学所起的作用。

二、大学教育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缺乏互动

众所周知,大学教师与学生的互动非常少,许多大学生对大学教师的印象就是上课来,下课走。大学辅导员所带学生众多,而任课教师对学生的个体状况不甚了解,导致学生一旦出现问题了,很难从老师那里获得帮助。如果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将导致学生无法安心学习、生活,甚至演化成为严重的心理问题或发生其他严重后果。

(二)以授为主的课堂使学生在学习中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大学的课堂虽不比小初高的课堂,不再是名副其实的“填鸭式”教学,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应试教育之风在大学的课堂上仍显示着巨大的力量。任课教师习惯在课前把所授知识点准备充分,课堂上一股脑讲给学生。很多的大学课堂仍存在这样的现象,老师在讲台上卖力的讲,学生在下面卖力的记笔记。学生不会关注教师课堂知识点的讲解速度老师是否快了,但非常在意任课教师多媒体翻页是否快了,因为一旦翻页快会让他们来不及做笔记。这反映出一个问题,学生欠缺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而任课教师在授课中表现的过分主动会造成学生一定程度上主动性及创造性的缺失。[2]

(三)缺乏考试后试卷评议环节

大学生都会遇到同一个问题,大学试卷成绩出来之后从不会被任课教师评讲。一个学期的学习成果或多或少的会在试卷中体现,拿法学专业学生为例,不评讲试卷会导致学生在法律思考的“形式”与“实质”上常犯错误。[3]长期下来,会让学生形成一种功利心理和非常不好的学习习惯,认为大学考试就是追求试卷上数字的提高,从而助长不良学习风气和学习习惯,如平时不学习考前突击,或者干脆考场上作弊。

(四)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缺乏有效衔接

现在用人单位普遍反映,刚毕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差,不能迅速适应改变的环境和工作任务,仍被动的希冀有人在工作中可以积极主动而又耐心的指导自己的工作。还表现在不能有效将所学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有效结合起来[4]。如法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很多会熟记诉讼法中开庭审理的流程和相关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但在参加真正的审判的时候显得手忙脚乱,能机械地遵从书本上的流程却不能考虑到审判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突发状况。

三、大学教育之改革的几点建议

针对大学教育面临的以上问题,笔者提出几点改革建议:

(一)建立大学导师制

大学采取研究生阶段才有的导师制,把任课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凸显出来。每届大学新生入学时,本专业的任课教师将会承担起他们导师的职责,具体负责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及时发现学生遇到的问题并帮助学生及时解决。具体的选配导师的方法,笔者认为可以参照研究生阶段导师的选配方法,即师生互选。根据本专业实际招生人数,每位导师将被分配到一定数额。在新生入学后,即开展专业介绍会、教师介绍会、师生交流会等多项活动,让学生从活动中选定有意向的导师,申请做意向导师的指导学生。导师选定学生后,学生四年的发展状况将被导师密切关注,导师定期给做心理辅导,了解生活和学习状况,而导师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也将纳入考核的范畴。这项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促进大学师生的互动。

(二)调动大学生在课堂上的主动性

调动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要求任课教师在备课时充分考虑学生的主体地位,每节课堂预留出一定的讨论时间,把一些有争议或者比较实用的问题拿出来,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并作出自己的解答。经过尝试后,任课教师可能会有新奇的发现,学生给出问题的答案五花八门,而某些方面恰恰是作为教师也不能考虑到的,无形中也会有收获。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在教学中适当加入模拟课堂,让学生当三分钟的老师,站在讲台上用三分钟时间讲一个知识点,这样的三分钟,要求学生在课下至少准备几十分钟或者更久的时间来构思自己的讲授,而这将能很好地考验学生的思路、语言表达、知识点的难易把控、讲授和运用能力等,最重要的是让学生也能体验到学习的更高层次,不仅让自己明白某个知识点,而且还能通过自己的讲解让别人也明白这个知识点。这些其实都无形中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并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同时也能提高学习效率。

(三)考试过后组织任课教师评议试卷

针对这个问题,大学可以增设任课教师评议期末试卷环节,在每学期开学,预留一周的课给任课教师评阅上学期试卷,让学生看到自己的试卷,通过对知识点的讲解,让学生知道对在哪里,错在哪里。用何种思路审题,如何有逻辑的答题。只有综合分析考生在思考上的“形式”和“实质”的常犯的错误和缺点,在每次考试中真真切切看到自己的失分点,才能发现自己的问题,紧接着才会在下次考试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四)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有效衔接

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有效衔接并非一句空话,很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只有结合实践才能起作用。如法学专业,如果讲诉讼法的任课教师只是一味遵从课本的诉讼流程给学生授课未免太过枯燥、抽象,这样取得的知识很容易忘记。所以要求任课教师可以多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模拟法庭等形式,直接让全班学生置身于一个庭审中去,各司其职,才会感受到自己的职责和别人职责的区别,才能更深刻的记忆诉讼的整个流程,以及诉讼流程设置、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设置的法理。这样形成的知识点会非常牢固,且对提高学生主动性也有很好的作用。

综上所述,大学教育仍面临很多严峻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上建议以期完善我国大学教育制度。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著,赵中建编译.教育的使命—面向21世纪的教育宣言和行动纲领[M].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2]朱小蔓.教育的问题与挑战[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4]丁钢.教育与日常实践[J].教育研究,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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