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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探讨分析

时间:2024-06-03

杨瑞红

[摘 要]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不断发生,究其首要原因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因此,应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以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本文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详细探究。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发展“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着力深化治理整顿,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工程、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农业投入品整治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工程等“五大工程”,着力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管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专项整治,防御系统性风险。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全县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法定性监测合格率平均达到95%以上。

二、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进一步推动形成属地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积极推动地方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推动落实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的工作。进一步落实县农业部门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直接责任,落实县农业局与乡(镇)推广站、乡(镇)推广站与相关生产者签定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的工作。

三、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推行农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农资管理信用评级、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工程,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关。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普查,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加密监测,深入“清洁田园”活动。

四、加强农业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药市场监管活动、种子质量执法活动、化肥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等。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现象。

2.开展果蔬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活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行为,以及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和在水溶性肥料产品中违规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以水果、蔬菜高毒农药残留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严格遵守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等作物上禁限用的有关管理规定。

3.开展农业产地与环境安全监管

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开展定期定点监测,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重点摸底排查重金属污染、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农田和水源状况。加强农田污染应急预警工作,当发生农田污染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加强监管能力的提升

1.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继续完善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设,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和有经费。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县级至少设置5~6人以上,每个乡(镇)至少设置2~3名监管员,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2.加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

开展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资质认证工作。开展“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队伍培训。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要严格按自治区农业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蔬菜水果生产例行监测任务。县乡两级检测站重在生产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筛查,确保产地生产安全。进一步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预警分析、联合执法

充分利用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整合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报送与共享,加强数据采集汇总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农业执法监管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根据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做到违规必查,违法必究。

3.加强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

健全信息报送网络,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信息发布,决不允许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作用,加大正面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发生重大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的,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

4.加强宣传,确保良好监管氛围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5.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监管取得实效

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食安、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系统内部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好的典型及存在问题,遇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积极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特别是要保障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运行费用等投入,使各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参考文献:

[1]马爱国.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几个关键问题分析[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4(02):8-10.

[2]刘翠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J].北京农业,2014(30):2-3.

[3]黄师,张君岭,庄建玲,王晓莹.关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分析[J].南方农业,2014(36):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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