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曹中铭
佛山照明上市后因坚持每年向投资者实施分红而享有“现金奶牛”的美誉。以分红回报投资者,不仅是上市公司的职责所在,也是其重视股东利益的表现。实际上,如果将送红股与转增股本亦看作是上市公司“分红”的话,那么并非只有佛山照明一家上市公司每年在回报其股东,深市的双汇发展亦是其中之一。
1998年12月10日,双汇发展在深交所挂牌。双汇发展最初两年分别以送股加转增、转增的方式“分红”,此后的每年几乎都有现金分红。而且,除了2001年为10派1.28元(含税,下同)外,其他年份几乎没有低于10派5元的。并且,2003年在10派7元的基础上,投资者还“额外”分享了10转5。
2008年度,双汇发展同样取得了不俗的业绩。每股收益1.1533元,分红亦是采用此前的“大比例”模式,其分配预案为10派6元。至此,继此前两年均为10派8元之后,双汇发展再次欲实施高分红。
年报资料显示,从2005年至2007年,双汇发展的分红金额分别高达2.57亿元、4.11亿元、4.85亿元,分红比率分别为69.19%、87.88%、86.28%。如果2008年的分配方案得以实施,则须派现3.64亿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81.02%。因此,双汇发展近几年的利润分配堪称是“抽血式分红”。
2007年6月份,双汇发展实施了股改。上市公司在股改中承诺,在2006、2007、2008年度以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的现金分红。实际情况是,双汇发展这三年的分红比例都在80%以上。
从去年年报的披露进程看,市场关注的焦点有三:一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上市公司的业绩到底如何;二是某些上市公司不分红,高管的年薪却大幅上涨,也引来诸多非议;三是在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之后,市场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分红情况。
显然,双汇发展上市后每年分红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至少,其比那些只知“圈钱”不图回报的多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要强得多。但是,双汇发展的“抽血式分红”却值得商榷。
难道是上市公司真的资金多得没用处,非要“挥霍一空”吗?显然不是。而且,年报表明,在此次分红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只有1.37亿元。而在年报披露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中,上市公司表示,进行产业化建设,并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沼气发电以及物流配送和连锁店等渠道,这些项目预计需要资金3 亿元。如此说来,上市公司并非是“不差钱”,也没有必要如此的“慷慨”。
事实上,双汇发展“抽血式分红”表面是对中小股民的“大方”,实则更是对控股股东的“慷慨”。2006年外资进入时,双汇发展已被外资所控制。资料显示,罗特克斯有限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持股持有双汇发展51.454%的股份,而鼎晖中国成长基金及高盛分别持有罗特克斯54%和46%的股权。也就是说,双汇发展近几年虽然都是高分红,但绝大部分还是进了外资的腰包。
双汇发展5年来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160.46%,但同期净资产增长率仅为“可怜”的38.47%,呈现出明显的不对称特征,其根源无疑在于“抽血式分红”上。而透过上市公司的“抽血式分红”行为,凸显出其在外资控制下的董事会运作与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
退一步讲,双汇发展虽然是回报了投资者,但上市公司不注重积累与忽视企业发展后劲的举措,从长远看,也是一种鼠目寸光的行为。而且,外资急于收回投资的心态亦暴露无遗,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毕竟,只有做大与做强的企业,才更具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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