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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真实性审核依赖路径分析及未来转型方式研究

时间:2024-04-24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经常项目课题组

摘   要:基于调查问卷方法,以山东省为例,从银行类型、真实性审核、银行展业、考虑因素四个维度,探索各因素在银行开展贸易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中的依赖程度,构建基于结构方程的银行真实性审核依赖路径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未来银行真实性审核方式转变的路径。研究结果表明,银行展业仍是贸易收支真实性审核的首要依赖路径,当前银行展业能力不足以有效支撑真实性审核转型,外部监管因素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银行真实性审核转型升级,银行性质、层级对真实性审核质量存在显著的影响。

关键词:国际贸易;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方式转变

中图分类号: 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23)09-0062-07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3.09.009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就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了“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等新的要求。目前,我国已经是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迅速增长,呈现出更加旺盛的汇兑需求,对银行贸易汇兑服务高效性、多样性提出挑战。跨境业务银行是外贸主体最常接触的对象,关于银行贸易收支汇兑是否便捷高效,外贸主体有着最为直观的体验。在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导向下,银行能否充分准确地体现当前外汇政策导向,能否守住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能否实现从“重单证”向“重实质”的转变,能否做好风险管控与便民惠企的有机融合,真实性审核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我国不同类型、不同区域银行的业务审核能力存在差异,如城市商业银行审核力量薄弱,中西部地区银行较为依赖传统审核方式。建设我国高水平金融服务体系,需要结合各个地域、各种类型银行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动银行审核方式逐步合理转变,分情况解决银行在真实性审核上的难点、堵点。

目前关于银行贸易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的分析主要集中于对真实性审核发展历程的梳理和对审核现状、存在问题及转型建议的定性研究,对当前银行真实性审核依赖路径缺乏分析。本文在全面梳理现阶段银行真实性审核模式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量化分析审核模式、银行自身类型、展业要求、监管导向等四个主要路径对银行贸易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影响效果的贡献程度,解决银行真实性审核与依赖路径之间的“黑箱”问题,为更好促进银行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转型实践提供决策支撑。

二、当前银行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真实性审核现状

(一)当前银行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真实性审核模式

按照经常项目各项外汇管理政策要求,银行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展业原则,充分了解客户身份及从事贸易活动的背景,按照风险程度将客户进行等级分类,实施不同的审查措施,切实履行业务真实合规性审核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1. 权限划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遵循条线管理原则,业务条线包括银行总行国际业务相关部门、一级分行国际结算部门、二级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总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总体工作,包括贸易结算内控制度制定、外汇政策传导、行内外汇政策执行情况及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等,确保本行外汇业务经营及管理活动符合国家监管政策及导向。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业务真实性审核操作,落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政策,并对本级行及下辖分支机构开展必要的内审、监督和指导(陈淑荣,2021)[1]。

2. 差别审核。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客户划分为“可信客户”与“关注客户”,分别实施一般审查措施和强化审查措施。“关注客户”包括货物贸易B、C类企业,资本项目管控企业,关注名单个人,一段时间内被外汇局和其他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公安、司法、审计、纪检等部门调查的企业和个人,合作时间短、生产经营异常等企业,对此类客户实施强化审查措施;除“关注客户”外的其他客户划分为“可信客户”,实施一般审查措施。对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质企业,交易单证由企业自行保管,银行除事后抽查业务外,不再履行业务档案保管责任。此外,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互联网应用普及,银行还通过网上银行审核企业上传的电子形式交易单证,对审核确认无误的交易单证采取电子介质存储。

3. 覆盖业务全流程。当前银行真实性审核包括事前尽职调查、事中业务审核和事后异常监测分析三个环节。对于初次合作的客户,事前对企业开展尽职调查,了解企业行业背景、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外汇业务人员配备等情况,评估企业风险水平,确定客户风险等级;事中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针对每笔业务开展业务背景、资金性质、交易情况审核,确定是否具有真实合法的业务背景、是否涉及洗钱因素、是否有外汇管理规定支持等;事后开展跟踪监测,对于发现的企业异常交易行为、突发资金波动等情况,依据内控制度決定是否终结合作或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当前银行真实性审核存在的问题

1. 列举式审核滞后于高质量发展需求。当前,外贸主体数量不断增加,外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外贸形式不断创新,企业的外汇收付、结算需求也迅速增长,并呈现诸多新特点,例如数字化交付的贸易行为、新业态贸易行为、新型离岸转手买卖等贸易模式和交易单证均有别于传统贸易行为。但目前银行在办理外汇收支业务时,真实性审核仍延续过去仅依赖外汇管理政策的路径,在审核手段、审核材料、审核时间方面仍执行过去的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注重清单列举和形式匹配,系统内各层级统一使用标准化操作手段,往往不考虑客户和业务的特殊性(徐卫刚和邓冬冬,2021)[2]。随着贸易新业态蓬勃发展,传统真实性审核方式已难以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结算需求,影响企业真实合规贸易资金的高效结算,不利于持续推动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2.“重事中、轻事前事后”模式难以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受银行展业习惯和科技水平限制,目前银行真实性审核仍主要依赖事中的“现事现办”,在事前客户分类管理和事后监测等方面管理能力建设较为滞后。一是客户分类管理较为粗放。对于初次合作的客户,在对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后,仅“一刀切”式地分为“可信客户”与“关注客户”,未能充分体现市场主体在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企业文化建设、诚信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并根据分类等级采取不同程度的审核措施,管理较为粗放,难以有效发挥分类管理效能(刘斌,2022)[3]。二是银行信息收集能力受到科技水平制约。当前银行尽职调查方式包括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实地走访,借助企查查、天眼查、征信等平台收集信息等,尽职调查手段往往受到行业保密条款、资金成本等约束,难以了解到企业真实经营情况。从事中事后监管来看,一方面,可利用的第三方辅助信息不足,如跨境电商平台数据、支付机构数据、船公司船务信息、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数据等重要的展业数据难以获得;另一方面,银行自身缺少完善的客户全流程跟踪监测体系,科技赋能不足(崔笛,2020)[4]。

3. 部分监管政策改革步调不一致。一是业务审核导向与检查处罚实操不一致。监管部门在贸易外汇收支领域要求银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改革方向开展真实性审核,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持续扩大银行业务审核自主权,但在业务检查方面,涉及外汇违规业务的处罚仍依据早期的列举式条款,并以银行留存单证作为最重要的处罚依据,对银行办理表面违规但实质合理的业务容错率小、从轻处罚的实操少,致使银行“重单证”倾向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合规审核停留在表面,审单路径依赖得以不断强化。多数银行缺乏建立依托业务系统的自动化跟踪监测体系和优化相应体制机制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定期轮岗规定与外汇人员稳定性诉求不一致。当前银行人员流动性加快,银行分行层面及一线柜台外汇从业人员轮换频繁,但由于外汇政策具有延续性,岗位人员需要较长时间获取知识积累、培养业务能力,人员结构不稳定和岗位特点对实践经验要求高的矛盾较为突出。一线人员缺乏业务敏感性,对政策的了解和掌握也停留在浅层表面,不利于推动银行真实性审核方式转变。

4.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银行转型存在不均衡。一是不同银行转变着力点存在明显差异。当前外汇银行主要分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庞大,外汇业务从业时间长,业务类型齐全,服务众多涉外市场主体,且外汇系统齐全、系统功能先进,具有良好的科技基础,但真实性审核观念较为传统,受制于体系庞杂和人员众多特点,审核方式转型缓慢。地方性商业银行规模小,外汇业务从业时间短,服务客户数量少,人员和外汇系统建设及科技赋能水平较为薄弱,但具有体制灵活的优势。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介于两者之间,兼具灵活和业务能力较强的特点。二是不同地区转变难度存在差异。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涉外贸易主体、体量、业务类型均存在差异。东部沿海地区银行真实性审核走在全国前列,可以充分利用风险等级、审核自主权、科技赋能等手段丰富真实性审核方式;中西部地区业务类型单一,贸易方式传统,真实性审核还停留在传统模式,与东部地区相比还较为落后。

三、银行真实性审核依赖路径的结构方程模型

从现状分析可以看出,目前银行真实性审核方式的转变取决于审核模式、银行自身类型、展业要求、监管导向等多方面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此,支持银行真实性审核方式转变需要构建一个以银行自身为主导、多元化支持的系统框架,笔者借助结构方程模型对银行真实性审核依赖路径进行实证分析,以考察各类因素的影响方向及影响程度(刘莹,2017)[5]。

(一)问卷设计和理论模型

1. 调查问卷设计。 为确保调查问卷的有效性,选取了山东省488家银行总分行及网点发放问卷,参与银行涉及全省16个市,包括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网点263个、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网点105个、城市商业银行网点62个、农村商业银行网点41个、政策性银行网点12个、外资银行网点5个,合计占全省银行网点的13%,具有一定代表性。基于前文对贸易真实性审核现状的分析,本文从真实性审核、银行展业、考虑因素、银行类型四个维度,选取了12个子指标共计58个问题构建真实性审核依赖路径指标体系,用于分析各现状因素对银行真实性审核存在的影响及传导路径。同时,为验证问卷下发的随机性及对其进行参数估计的可行性,对样本数据进行正态性检验。经检验,回收的调查问卷共涉及58个问题,所有问题回收的样本数据均在99%水平下显著(P值为0.000)。因此,调查问卷具有随机性,并可以进行参数估计(见表1)。

2. 结构方程模型设定。 结构方程的出发点是观测变量间因果关系并建立具体的模型。一般用线性方程表示,分为测量模型和结构模型两部分。测量模型反映潜在变量和观测变量之间的关系,通过测量模型可由观测变量定义潜在变量;结构模型表示潜在变量之间的关系。根据前文分析,本文选取了风险预警方面(F)、留存單证类型(G)、真实性审核方式(H)、审核标准(I)和审核手段(J)等5个子指标作为真实性审核因变量指标,同时将其他7个自变量指标进行归类形成银行展业、银行类型、考虑因素等三个维度(李锐洁和臧日宏,2019)[6]。为了解自变量指标对因变量的影响系数和路径,同时提炼出总的影响效果,形成了银行展业、银行类型、考虑因素等三个维度对银行真实性审核维度的影响路径结构方程。为方便描述,将上述理论转变成银行贸易真实性审核分析结构方程模型的路径如图1所示。

其中,[β]和[θ]分别为外衍潜在变量和内衍潜在变量,[X]为[β]的观测变量,[Y]为[θ]的观测变量,[ΆX]为联结[X]变量和[β]变量的系数,[ΆY]为联结[Y]变量和[θ]变量的系数,[B]为[θ]变量的回归系数,[α]为[β]变量对[θ]变量的影响回归系数,[e]为方程的误差。

(二)数据处理

为了验证本文模型设定的客观性以及问卷设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对调查问卷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

1. 信度检验。信度是指测量的可靠性,信度分析是为了明确所选的观测变量是否可以稳定恰当地衡量潜变量。Cronbanch`α信度系数(以下简称α系数)是最常用的信度系数,用于检验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介于0和1之间,其值越大则表示量表的信度水平越高。一般而言,α系数大于0.8表示内部一致性极好,α系数在0.6和0.8之间表示内部一致性较好,而低于0.6表示内部一致性较差(李海波和张延吉,2020)[7]。如表2所示,本文选取的各个指标α系数均在0.8以上,说明本文选取的变量内部一致性极好。

2. 效度检验。效度是被广泛认可的衡量李克特量表好坏的指标,用来反映测量量表的有效性和正确性,效度越高表明量表对变量真实性反馈越高。通常采用探索因子分析的方法进行效度分析,选取KMO值与解释的总方差水平这两个指标来衡量(谭卓等,2008)[8]。一般而言,如果KMO值高于0.8,则说明非常适合信息提取(从一个侧面说明效度好);如果KMO值介于0.7和0.8之間,则说明比较适合信息提取(从一个侧面说明效度较好);如果KMO值介于0.6和0.7之间,则说明可以进行信息提取(从一个侧面说明效度一般)。同时,效度分析要求通过Bartlett检验(对应p值需要小于0.05)。如表3所示,本文样本KMO值为0.823, Bartlett 检验P值为0.000,说明在1%显著水平下通过检验,表明样本效度好。

同时,本文选取了12项子指标作为解释变量,为验证子指标对总样本的解释程度,通过因子分析法提取公共因子。如表4所示,12项因子的累积方差解释率在旋转前后均超过了60%,说明子指标对总样本的解释较好,因此,本文选取的12项子指标是合适的。

(三)结构方程拟合及检验结果

上文对问卷的信度和效度进行了分析并确认其符合进行因子分析的要求,可以进行进一步的验证性因子分析。结合结构方程模型可以检验多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并在模型拟合过程中自动考虑误差项带来的不确定性。

本文运用SPSSAU对前文设定的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构建和计算。将SPSS验证后的可靠性数据导入,利用数据与理论模型进行拟合,通过系统导出路径系数以及各类统计性参数。本文共涉及4项潜变量、12个子指标、60个问题,通过极大似然法进行模型参数估计。如表5所示,非标准化回归系数是一系列路径系数,CR值是临界比,它等于参数估计值与估计值标准误差之比,相当于t检验值,其绝对值大于1.96则表示参数估计值在5%的水平下显著。从表5中P值看,所有路径均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有效。因此,检验后的参数估计模型如图2所示。

(四)模型结果分析

1. 银行展业仍是贸易收支真实性审核的首要依赖路径。首先,银行展业对真实性审核传导路径系数为29.566,呈现出强相关关系,表明银行展业对银行真实性审核起到较强促进作用。其次,银行展业对审核手段的路径系数明显高于其他路径,由于当前银行展业方式仍以单证审核和事前尽调为主,说明银行真实性审核仍然主要以过程为导向,而非问题导向,真实性审核机制拘泥于形式,重单证轻实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最后,银行展业通过真实性审核向风险预警方面二级指标的传导路径系数较其他路径明显偏低,说明银行展业对风险企业和风险业务预警支撑不足,事前并未进行充分的客户尽职调查、风险识别和客户分类,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审核模式。

2. 当前银行展业能力不足以有效支撑真实性审核转型。一是银行对客户风险分类类别(A3)路径系数为-0.212,表明当前较为粗放的银行客户分类并未对真实性审核能力提升起到促进作用,如对“优质客户”的非常见业务,仍以收取单证为主,而非对“优质客户”业务背景和交易逻辑的深度调查。二是事前尽调的效用不及其他信息验证。事前尽调(N1)指标对银行展业的路径系数仅为0.301,低于第三方印证渠道(N2)以及银行可使用的企业信息沟通渠道(N3),说明事前背景真实性调查对真实性审核的效用不及事中的信息验证和企业信息沟通。三是岗位人员稳定性不足难以靠强化培训弥补。人才素质子指标中,从事岗位年限(M1)路径系数为0.324,远大于岗位培训(M2)的路径系数(0.106),说明从业人员从事外汇岗位年限对人才素质路径起到关键作用。现阶段外汇业务新业态不断出现,银行业务人员更多是通过具体经办提升业务经验,进而实质性提升展业能力。

3. 外部监管等考虑因素阻碍银行真实性审核方式转变。考虑因素对真实性审核传导路径系数为

-26.214,呈现出强负相关关系,表明银行考虑因素对银行真实性审核表现出较强阻碍作用,外部监管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银行真实性审核方式转变。一是外汇监管模式仍延续固有传统。如外汇处罚导致银行仍是单证思维。部分外汇监管法规对银行的核查仍局限在检查单证上,导致银行不敢以实质真实为原则开展灵活的真实性审核。二是反洗钱审查等因素阻碍真实性审核。反洗钱等其他各类监管政策要求银行必须留存一些必要单证,银行真实性审核的转变也需要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

4. 银行类型与银行真实性审核呈正相关关系。银行性质(A1)、银行层级(A2)对真实性审核传导路径系数为0.828、0.792,表明不同类型银行、同类型银行的不同层级之间真实性审核的做法、模式存在差异并导致其真实性审核质量存在较大差异。一是外资、国有、股份制银行真实性审核优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大型银行通常会制定更加详细的内控制度,业务开展过程中也往往会实行更加严格的审核标准。二是总行和一级分行真实性审核优于二级分行、基层网点,真实性审核的质量在银行中随层级递减,总行、一级分行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没有充分向下级行传导,银行不同层级之间没有建立通畅的学习交流渠道。

四、路径建议

(一)树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银行全流程监管理念

将真实性审核的重点放在事前尽调和事后监测上,减少事中审核手续,在便利企业业务开展的同时提高真实性审核质量。一是事前对客户进行更加详尽的背景调查,包括业务模式、风险情况、违约记录等,构建全面的企业风险情况数据库,建立风险审核模式,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对不同客户进行分类,适用不同审核要求。二是加强事后跟踪监测,业务办理结束后对企业进行跟踪调查,重点关注企业履约情况以及是否与提供的交易信息相符,将监测情况同步到企业风险情况数据库,加强事前调查与事后监测的联动。三是基于业务类型提供精细化审核流程。对于标准化、审核相对简单的业务,银行可针对低风险客户相应简化审核流程;对于小额业务,可根据长期合作情况、业务风险情况,结合“宽流入、严汇出”等原则,少审或不审核单据;对于不常见业务,结合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数据及开放进口报关电子信息等方式快速建立企业信息基础,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重点关注企业交易背景及资金来源,以业务真实合规为底线,科学评估客户资信及交易逻辑合理性(潘伟华,2020)[9]。

(二)优化展业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

一是优化企业主体分类机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将企业主体分为多个类型,避免“一刀切”式地将企业简单划分为可信及不可信两类,每类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细致的二次分类,并严格控制和动态调整各分类下企业占比,从而为精细化服务提供参考。同时,增强企业分类对业务办理的约束性,如对分类为高风险企业的业务增加一道复核流程,由一级分行负责对客户背景和业务进行复核。二是建设审核技术支持机制。建立事前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分拆收付汇监测系统、事后业务警告模型等,实现人机判断结合,缓解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银行审核盲区,增强银行审核效率,及时对风险较高业务发出警告,阻断异常业务的进一步发生。三是切实提升岗位人员展业能力。建立业务审核案例库,线上查阅与线下学习方式相结合,增强“老带新”效果,方便一线审核人员在展业时参考现有案例,了解前期展业审核做法,降低人员流动对审核质量的冲击。

(三)强化监管引导和外部信息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主体标识分类管理。监管部门可在日常监测的基础上,加大对异常企业的辖内通报力度,提升银行对异常企业的敏感度,同时依据监测信息开展主体标识管理,为银行提供一定的权威信息。二是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提供第三方信息支持。有序整合海关、外汇、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各类外汇信用信息,通过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运用,搭建涉外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并将数据接口提供给各监管机构以及银行。丰富外贸企业信用信息,完善客户分类评级,提高风险审核模式的有效性,提高银行真實性审核质量。三是优化监管,分步骤构建预警体系。通过政策指引、窗口指导等方式,引导银行逐步加强科技在事前监测中的利用,推动银行建立高效的事前监测预警模型,将审核重心后置。进一步畅通监管部门与银行真实性审核的沟通机制,通过分享尽职免责案例、不定期开展尽职免责审议等方式,引导银行强化尽职免责理念。

(四)完善银行跨区域、跨层级协同展业机制

银行可在总行或一级分行级别建立专门的疑难业务审核团队,及时收集、审核一线人员上报的业务,通过审核中心式的服务,对相关业务给出审核建议。同时,银行应构建事前展业人员与一线审核人员的沟通机制,事前展业人员应持续关注企业的近期动态,并将其以适当方式反馈给一线业务办理人员,确保一线人员能够充分了解企业情况。

参考文献:

[1]陈淑荣.外汇局简政放权后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现状及思考 [J].现代商业,2021,(36).

[2]徐卫刚,邓冬冬.真实性审核视角下的外汇管理改革 [J].中国外汇,2021,(11).

[3]刘斌.持续推进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转型升级 [J].中国外汇,2022,(17).

[4]崔笛.货物贸易真实性审核方法探索 [J].理论观察,2020,(07).

[5]刘莹.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行为对财务决策的影响路径研究——以农业上市公司为样本 [J].金融发展研究,2017,(07).

[6]李锐洁,臧日宏.转型发展: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路径选择 [J].金融发展研究,2019,(05).

[7]李海波,张延吉.农民工城市居住福利对其城市融入的影响——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 [J].城市发展研究,2020,27(04).

[8]谭卓,缪柏其,方世建.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董事会独立性和公司绩效——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研究[J].运筹与管理,2008,(05).

[9]潘伟华.“展业三原则”在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应用探讨 [J].金融发展研究,2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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