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摘要:校企合作机制是指校企合作主体基于自身利益需求,根据各自优势,共同寻求新的规模、标准、机能或定位的过程。利益主体合作过程是一个相互博弈,寻求“互利共赢”的动态过程。因此,构建完善的利益驱动、合作约束及政策保障机制对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校企合作;利益驱动;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9.2
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高职院校如何能够与市场紧密对接,培养出符合岗位需求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是关键。除加强自身专业建设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无疑是应对这一转变的极佳路径。然现实是校企双方虽期望合作能获得共赢,但大多数校企合作都终将停留在合作的纸质协议上或在合作一段时间后便不了了之,无法实现长效合作。究其原因,在于利益无法达成,尤其是企业方面的利益诉求无法达成。
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掌握经济发展与生产技术进步的脉搏,了解企业意愿与需求,它的专业权威性、与企业联系的紧密性、服务的广泛性等特点都决定了它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调动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和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的职业教育发展任务”。可见,行业协会是校企双方合作有效的桥梁,同时也可对利益双方实施有效的干预。同时,也希望政府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持,为校企合作创造良好激励制度和舆论环境。同时,高职院校应主动回应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需求,以利益共赢为标尺,构建并完善校企合作各项保障机制。
一、校企合作利益保障机制的构建路径
1、 政府和职业院校应积极宣传校企合作对企业发展和国家进步的重要意义
调查发现,大多数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内在驱动力,认为参与校企合作
对于企业来说并未实际具体的利益,所以并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或者精力用于开展校企合作。反观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例如德国。在德国的双元制中,企业培养的学徒最终也不一定都在该企业就职,但他们仍愿意提供培训岗位,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人才虽不能尽为自己的企业工作,但终究是在为整个国家工作。也就是说,德国的大部分企业把职业院校当做自己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相信教育的进步有利于国家的进步,最终使企业受益。由此可见,政府与高职院校主动利用社会舆论引导企业投身教育的价值观对校企合作的有效开展有积极意义。
2、 在政策和法律上明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责任及其所能获得的利益,以
利益驱动合作。
校企合作应建立在互惠共赢的基本准则上,只有校企合作的相关主体的利益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和保证,才能实现长效合作。校企合作就像是一个业务,需要双方谈判,而谈判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满足各自的利益需求。而具体的合作就像是一项工程,需要双方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及有效的管理。所以,高职院校应高度重视和尊重企业在合作中的利益诉求,努力加强自身内涵建设,提高自身服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国家和政府应从政策和法律上明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责任及其所能获得的利益,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激励企业主动积极参与到高职教育中。
3、 高职院校应强化内涵建设,以提高自身对企业的内在吸引力。
企业之所以不愿意参与高职教育及专业建设中,除所期许的利益无法得到满
足或者保障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大部分高职院校自身实力不足,或者所培养的学生素质和能力不满足企业岗位职能需求;或者学校实验设施和师资力量薄弱,无法为企业提供管理或者技术上的服务;致使企业看不到合作能为自己带来的任何利益保证。因此,高职院校应从自身抓起,强化内涵建设,重视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学生素质能力教育等,做实做强自己,以提高自身对企业的内在吸引力;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也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的建设,并完善师资培训体系,以帮助高职院校增强对企业的内在吸引力。
4、 建立为校企双方提供利益诉求的第三方约束平台。
校企双方在合作中都有自己的利益需求,一般来说,企业希望通过合作得到
稳定的用工来源、技术支持或科研开发、为员工培训提供便利一级社会声誉等;学校希望通过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解决学生的实习、就业,师资培训以及专业、课程建设等。而学校和企业属于不同性质的组织,存在明显的组织界限。如果没有规范化、正规化的沟通平台,双方会因各自的工作方式、价值判断或目标的不同而产生分歧或争议,从而影响合作的积极性与有效性。因此,建立第三方沟通平台,传达双方的利益诉求,并约束双方的行为,可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冲突。行业协会就是第三方沟通平台一个合适并有效的机构,更有利于实施有效干预。
二、行业协会参与下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研究
校企合作机制的建立应以各国的办学优势、企业资源为基础,通过学校办学
理念的推动、政府法律法规的保障、企业资金、人力资源的支持,从而形成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1、行业协会发挥自身影响力吸引或干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行业协会由本行业内企业组成,协会领导或是该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或是该行业的龙头企业,对协会内企业单位起模范带头作用,更是企业的利益相关体。据调查,企业对行业协会都较为认可,对协会的工作支持力度较到位。因此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身影响力可有利于吸引或干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比如:美国的行业组织非常发达,而且有些组织影响力巨大,所以一些行业组织便发挥其自身影响力吸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例如:制造业职业生涯联盟和全国零售业联合基金之类的组织实力雄厚,能够吸引大量地方、州、面的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教育。另外,美国还鼓励校企双方通过签订“企业一职业教育契约”的模式,规范学校与企业之间在合作培养人才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比较典型的契约模式是“波士顿教育协定”和“底特律契約”。endprint
2、成立行業技能委员会,制定行业标准,使行业、企业、院校自成利益共同体。
行业技能标准通常是将企业和学校联系起来的中心环节。许多行业协会将行业技能标准作为建设教育课程、规划经济发展、吸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等方面的基础。例如:美国萨克拉曼多地区“教育与经济发展组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组织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吸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该组织合作学区的所有高中将该组织制定的技能标准纳入其职业生涯教育。以此来指导课程开发。同时,该组织直接吸纳200家企业,间接吸纳1500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其中,有500多家企业提供与技能标准结合紧密的工作实习机会。[2]
因此,若能成立独立的行业技能委员会,独立于政府,但接受政府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在行业技能委员会中设立董事会和专门的委员会。由各种规模类型的企业代表、工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培训机构代表和专业院校等组成,使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成为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比如,澳大利亚培训署成立了国家培训质量委员会,由行业和政府代表组成,负责审批行业技能委员会制定的资格认证培训包,并直接向联邦教育科学和培训部长委员会报告工作。澳大利亚政府还为各行业技能委员会提供205万澳元的经费,其他经费由参加其他竞标任务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等提供支持。
3、借鉴德国”双元制”体系下的校企合作机制。
德国的“双元制”是世界上比较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之一。它是一种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职业教育内容。行业协会负责质量监控的职业教育模式。它的最大特点是整个职业教育学习过程是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交叉进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与企业的实践密切结合。在德国职业教育被企业看做是他们的特权,但并不是每个企业都可以举办职业教育,只有通过行业协会审核的企业才能举办职业教育。行业协会是“双元制”职业教育运作机制的关键环节。其中,周凤华指出德国的行业协会是以地区划分的,凡是在某一区域的企业、商会、个体经营者或工商企业界的法人单位,都必须在本地区相应的行业协会登记注册和缴纳会费。[2]
邓志军和李艳兰指明了德国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途径有: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和决策、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参与职业教育培训过程的管理与实施、参与职业教育教师管理、获取职业教育经费、自理能力强[3]。
因此,在合作运行上,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监管保障校企合作机制的运行。比如:学生到企业实习、考取职业技能资格证等事项均要得到行业协会的监管。另一方面,在校企合作上,逐步建立完善的立法体系,从政策上保障校企双方利益,促进了合作的长效运行。比如:德国在1938年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从法律角度确立了“双元制”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2005年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条例》、《框架教学计划》、《青年劳动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条例,以进一步保障校企合作主体的利益。
另外,像新加坡“教学工厂”模式也有值得借鉴学习之处。此模式创新了学校与企业的存在形式,学校的建立既不依托于企业,也不在校外独立办厂,而是创建学校和专业的时候就按企业的工作环境、生产线环境建设,最终实现“学校就是工厂,工厂就是学校”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振洪,王亚南.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利益机制及构建路径[J].2012(4):66-68
[2]周凤华.德澳美三国行业组织与职业教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25):63-65.
[3]邓志军,李艳兰.论德国参与职业教育的途径和特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19):60-64.
规划项目:本文为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高职院校与区域性行业协会长效合作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15SCG276。
作者简介:江金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高职教育研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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