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贺建清
摘 要:本文在分析金融科技的演变趋势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中美金融科技进行了比较,探讨了金融科技对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对策。研究结果表明:金融科技充分发挥了技术革新对金融的赋能作用,拓展了金融服务边界,让信用可量化、价值化,优化产品服务形态,改善客户体验,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我国应借鉴金融科技监管的国际经验,逐渐建立和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前瞻性地评估金融科技风险,建立动态风险预警体系,用科技手段监管金融科技,加强监管国际协作。
关键词:金融科技;网络借贷;区块链;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7)06-0054-08
一、金融科技的内涵及特点
关于金融科技(FinTech)的内涵,目前国内外尚无统一规范。从国际层面来看,一方面,2016年3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对“金融科技”做出如下定义: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就单个国家或地区来说,已有部分国家或地区出于立法或修改法律的需要对金融科技进行了官方定义,如在中国台湾,金融科技业整体上被认定为“金融相关事业”,即利用咨询或网络科技,为金融机构提供支持性信息数据服务、效率或安全性提升服务等创新金融服务的行业,硬件设备企业除外。从国内层面来说,京东金融CEO陈生强认为,金融科技并非市场所认为的那样单指创业公司,实际上,凡是以数据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能为金融行业提供服务、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公司,都可以称之为金融科技公司,以高盛(Goldman Sachs)、富达(Fidelity Investment Group)为代表的全球顶尖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均属于金融科技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认为,金融科技是指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通过金融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能够有效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可见,金融科技是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它们将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到金融产业链中,实现金融功能的优化和服务边界的拓展。金融科技的两大核心要素是数据和技术,借助这两者的驱动,智能性、便捷性、低成本成为金融科技变革传统金融的切入点。
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有本质区别。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商业模式,它将传统金融行业的一些业务转移到线上;而金融科技则是基于金融本身萌发出的一种全新产品,该金融产品主要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创新技术进行风险管理与控制,给用户带来全新体验。互联网金融对金融行业的改变稍显浅显,而金融科技给传统金融带来颠覆性的改变。互联网金融的落脚点在金融,金融属性更强,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的转换折射出了互联网对金融的改变已经从渠道升级到更深层的技术层面。金融科技的落脚点在科技,偏重技术属性,强调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科技在金融服务和产品上的应用。
金融科技作为一种运用科技手段变革金融业生产方式进而提高金融生产力的创新活动,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金融科技采用技术手段而非商业模式变化来进行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主要通过提供新渠道,将传统的各类金融互联网化,但没有从根本上变革金融业的生产方式。金融科技则通过技术的创新实现金融业务的创新,打造新的生产方式。二是金融科技不是简单的技术复制,而是从0到1的金融创新,从规模导向转化为功能与结构导向,追求功能的优化和结构的完善,通过提供创造性的解决方案,提高金融服务生产效率,大大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三是金融科技能够深入触及金融行业的本质,通过技术创新打破了现有金融的边界,从而发挥出金融最本质的作用,使资金能够在短缺方与盈余方间有效流通。
二、金融科技的发展及演进趋势
(一)金融科技发展现状
互联网与数字化进程的加速,催生了金融科技领域的爆发式增长。自2000年以来,金融科技公司的数量和融资总额都呈几何级增长。2005年,金融科技公司总数约为1600家,到2010年达到3000家。2015年,全球投入“金融科技”领域的资金高达191亿美元,是2011年的近8倍①;中国金融科技行业风险投资的融资额达到27亿美元,是2011年的24.8倍,呈爆发式增长态势(见图1)。2016年7月,全球金融科技公司总数达到8000家,而融资总额则从2005年的70亿美元跃至839亿美元。2016年金融科技领域全球投融资504笔,合计金额达1177亿元②;其中,在中国金融科技领域发生投融资281笔,占比56%,总金额917亿元,占比78%;美国金融科技领域投融资79笔,总金额138亿元(见图2);2016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前20名中中国占了16席,美国3席(见表1), 1月和4月是金融科技投融资的高峰期,融资金额分别达210亿和320亿元(见图3)。从投融资视角来看,中国已是全球金融科技的中心。
数据来源:毕马威 2015 年全球互联网金融报告。
图1:中国金融科技风险投资额(单位: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
图2:2016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地域分布
数据来源: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
图3:2016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月份分布
2016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涉及七个细分领域:支付、区块链、其他基礎设施、网贷、众筹、理财、保险科技。从投融资金额看,支付占8%,区块链占1%,其他基础设施占3%,网贷占33%,众筹占1%,理财占42%,保险科技占12%;从投融资笔数分析,支付占11%,区块链占6%,其他基础设施占7%,网贷占36%,众筹占5%,理财占19%,保险科技占16%。
(二)金融科技演进趋势
从最近10年的发展趋势看,金融科技主要覆盖四大领域:一是互联网和移动支付。基于互联网平台第三方支付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支付效率和便利度得以提高,现有金融体系服务功能得到有效补充。二是网络融资。以众筹和P2P为代表的网络融资或线上融资活动发展较好,这在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特别是在改善边远贫穷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等方面有重要价值。三是智能金融理财服务。这主要是指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提供财富管理的咨询、顾问等服务。智能机器人能否提供优于现有金融机构和专业理财人员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还有待市场检验,需进一步创新发展。四是区块链。区块链是一种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的分布式账簿,它一改之前交易信息在客户、经纪商、清算所和存管机构中心账簿间依次传递的模式,各方都可直接接入分布式账簿,从而大幅降低结算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特别是基于共识机制的智能合约为简化合同执行和改善客户体验提供了全新的视角。endprint
从科技驱动的视角分析,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金融IT阶段,借助高速计算运行和快捷通信的信息技术手段,金融业实现了从传统业务处理向基于现代信息系统的数据化业务处理的迁移,大大提高了传统金融体系的业务效率。第二个阶段为互联网金融阶段,通过互联网汇集海量用户,实现金融业务中资产端、交易端、支付端、资金端等任意组合的互联互通,以业务和产品创新的方式推动金融业务的转型、跨界和客户体验的提升,典型业务有P2P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第三个阶段为金融科技阶段,随着电子货币的兴起和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作为金融底层架构的应用,基于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的支付、清结算和交易得以实现,传统的金融信息采集流程、风险定价模型、投资决策过程将得以改变。现有金融体系的效率将得到提升,完整性与安全性得到增强。
梳理中国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脉络,可获得三种金融科技发展模式:一是封闭生态型,以支付或其他某一业务为核心优势建立生态竞争壁垒,渗透式发展金融业务,与传统金融机构形成竞争;二是开放合作型,主张遵从金融本质,致力于以大数据、高新科技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综合能力输出服务金融机构;三是盲目标签型,这类企业群体多数只做渠道,缺乏风控、风险定价等金融业所需要的核心竞争力,多是盲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伪金融科技企业。
(三)中美金融科技比较
中美金融科技发展路径不同。美国金融科技发展走由新兴技术向金融领域渗透与融合的路径,其线下金融体系比较发达,金融科技企业的作用被定义为覆盖传统金融体系遗漏的客户和市场缝隙,以及提高已有业务的效率。金融科技从硅谷成长起来,但华尔街迅速替代硅谷,成为研发中心。在中国,金融科技更应视为互联网金融转型发展的延伸。传统的金融服务本身供给不足,科技类公司的发展既可填补这一空白,又能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形成高速扩展势头。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极大地解决了国内金融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国内金融科技公司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突破互联网金融发展遭遇的瓶颈。
从资金端比较来看,中美财富管理第一阶段主要以个人主动性炒股为主,二级市场上散户居多,市场波动较大,投机性强。第二阶段中美财富管理机构逐渐成长,中国因银行业间接融资主体地位的强大,发展红利的存在,让刚兑有存在的空间,财富管理主要为信托、私募和公募的基金销售模式,而缺少美国机构化投顾的模式和投资组合的产品形态。第三阶段美国先是有了几百年历史的财富管理行业,然后才有P2P网贷平台的兴起,中国则相反,不仅有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口径的变化,也有“P2P网贷”到“网络理财”口径的变化。
从资产端的创新来看,中美金融科技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消费信贷领域。首先是信贷结构的差异,从“学生贷款”来看,美国“学生贷款”占了信贷规模的9%,在中国虽然当前也有几家平台从事学生信贷业务,但模式与美国完全不同,尚不成熟,且中國学生信贷以消费贷款为主,美国学生信贷以助学贷款为主。从“汽车贷款”来看,“汽车贷款”在美国占比8%,中国占比4%。其次,在个人小额信贷信用体系方面,中美有很大差异,美国有非常完善的个人信用评分体系FICO和三大征信局的数据模型,而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覆盖率低,数据及评分系统还不健全。再次,因为中美房产信贷发展周期不同,在该领域的金融科技创新也呈现不同特点。美国在次贷危机之后房产贷款量急剧下降,后在经历了一个痛苦地去杠杆过程之后,美国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健康发展期,随之带来了新房产信贷的市场机会,比如Lending Home 切入的中小开发商过桥信贷业务。而在中国的房产信贷市场上,居民购房贷款率已经超过60%,虽然风险短期内还不会爆发,但是房贷资产也在风险加剧的过程中,需要防范房产抵押贷款和首付贷等模式的风险。最后,在电商及供应链金融领域,美国的电商平台更多采取和金融机构合作的模式,比较而言,中国“电商平台或产业供应链平台+自营金融”模式几乎成了电商和产业巨头的标配。
三、金融科技对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影响
(一)金融科技充分发挥了技术革新对金融的赋能作用
不论是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经济、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还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烧脑”的综合技术,都可能直接影响金融活动的实现过程。移动互联网改变了金融的触达能力和便捷性;大数据改变了信息搜集的成本和处理效率,进而改变了甄别风险的能力;云计算改变了金融的成本和效率;区块链凭借“去中心化”的特点,可通过在不同目标或相互竞争的企业间分享数据来进一步实现整个行业内的业务流程优化,改变金融产品结算模式,帮助交易者在供应链上完成支付,帮助商品生产者追踪货品流向。在支付领域,金融科技企业致力于提供各种交易场景、简单且安全的支付手段,从而建立支付领域的生态圈,实现无纸化支付。在借贷领域,金融科技的到来使以前未被银行覆盖到的信贷潜在客户群体的融资需求得到了释放,其优势在于借款方式灵活简便、借款条件宽松、门槛低。在线平台的兴起为个人与企业间的相互借贷提供了便利。贷款创新也体现在替代信用模型,采用非传统的数据来源和强大的数据分析进行风险定价,以客户为中心的快速贷款流程,以及更低的运营成本。在财富管理领域,金融科技主要在降低投资门槛和交易费用、简化投资决策流程、保证交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三方面。数据分析在投资领域的兴起,可以降低不同规模金融机构之间以及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得企业能够找准投资者,提供定制产品和自动化投资服务。此外,借贷与股权众筹的创新使得个人投资者得以接触以往无法触及的资产类别,例如商业地产。
(二)金融科技让信用可量化、价值化
金融科技的最大贡献在于可以量化信用积累。金融科技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可有效推动金融基础架构和基础逻辑的变化,提供有效的新制度架构,让数据信息准确、可追溯,对科学决策、风险管理提供量化标准,提高信息的真实度、准确度,推动信用的资本化、价值化、收益化,让每一个人的信用都成为自己的财富。金融的本质是中介,中介的本质是信用。一直以来,人们一方面享受着信用经济带来的效率提升,但另一方面,又深陷信用困境,难以自拔。人们不断质疑现代金融的公平和效率,其本质是质疑信用的社会成本。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科技给信用重构以可能,继而推动金融的重构。在重构信用方面,区块链改变了依赖于信用中介的传统思维模式,通过分布式的逻辑架构,在共识机制的基础上,配合智能合约等技术,能够构建一个更加自主、透明和刚性的信任体系。这种信任不再需要别人或者中介机构的背书,而是基于算法构建,属于算法信任,它不仅能够提高社会信用体系的效率,而且能够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endprint
(三)金融科技优化产品服务形态,改善客户体验
新型的金融科技公司利用新技术,全面改善和优化传统金融服务的制度基础和商业流程,改造传统业务和探索新一代金融服务模式,提供基于价格实时发现、资源精准匹配、产品按需提供、服务随时响应和风险智慧经营的高价值综合金融服务,引领新商业格局的形成;掌握未来市场竞争主动权,扩张方式将从现有产品的渗透,转化为通过不断创造推出新的产品,完成与现有产品的整合,然后依靠更好的技术,来实现产品和服务之间的无缝连接;服务原有金融体系未涉及領域,覆盖更多用户,通过降低成本以回馈给用户更高收益,升级服务体验,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便捷优质的服务,使普惠金融成为可能。
(四)金融科技是实体经济振兴必备路径
传统金融受制于信息不对称、安全问题以及时空限制等因素,在为实体经济服务方面存在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金融科技把最新的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技术运用于金融领域,对于弥补信息不对称、安全问题以及时空限制等传统金融的短板,避免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脱节有极大的帮助,提升了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正效用。首先,金融科技直接作用于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科技的改造将使产品和服务更安全、更高效,这将更加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例如,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架构的金融服务体系,将使得企业在生产运营、销售财务和流程管理体系中创造分享的数据更加可信,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经营运转效率,帮助企业开发新的服务产品,促进行业合作,从而提升全社会整体资源配置效率。其次,金融科技使得金融活动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能够更好地促进结构调整,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有力工具。最后,金融科技的应用无疑会加强金融业自身的风险防控,提高金融活动的安全性,这对实体经济的平稳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金融科技的运用能更好地把控宏观经济风险。以贷款为例,随着第三方征信系统的涌现和完善以及未来央行征信系统信息覆盖面的扩大,P2P行业整体的风控水平可以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金融科技监管
金融科技是一把“双刃剑”,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一方面拓展了金融服务边界,提高了金融效率;另一方面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首先,风险扩散传播渠道多、风险诱因更加错综复杂。其次,参与主体多样化,部分业务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加上比特币一类的电子货币天生就具有隐匿性,导致风险更加难以识别。第三,金融科技使金融服务逐步脱媒,经营具有跨市场、跨行业、跨时空的特点,风险交叉传染可能性增大,甚至产生“蝴蝶效应”,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最后,金融创新高度依赖的技术也存在潜在风险,大大提高了监管的难度。
(一) 金融科技监管的国际实践与启示
1. 各国监管措施各异,但总体原则趋同。由于各项金融科技的创新性和成熟度不同,目前各国主要考虑并实施的是对网络融资和电子货币的监管。在其他金融科技类别中,各国对支付的监管规则已相对成熟,而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及其影响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而言,各国对具体金融科技类别的监管存在较大差异,全球对金融科技的监管缺乏统一标准。美国按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决定适用的法律及监管机构,将第三方支付纳入货币转移业务监管框架,P2P和众筹被纳入证券交易监管框架,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进行监管,主要采用功能监管方式。英国将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机构及业务纳入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范畴,并对众筹和P2P等业务分别制定了相应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主要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监管(见表4)。法国将P2P借贷业务视同银行业务,适用银行监管,根据众筹平台是否从事支付业务功能,来确定是否需要负责监管支付行为的审慎局加入监管。在电子货币方面,监管态度的差异更为显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将比特币归类为大宗商品;而欧盟最高法院判定比特币为货币,而非商品。
尽管各国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形式各异,但总体原则趋同。一是坚持一致性原则,即从事相同的金融业务,接受同样的监管,防止监管套利。二是突出市场自律原则,将行业自律作为市场治理的制度安排。三是注重消费者保护,强化信息披露,恰当销售,加入存保等金融安全网的制度安排。
2. 鼓励在创新与监管之间寻找平衡。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PFB)2016年2月正式宣布,对现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可能使消费者受益的创新性金融产品,采取宽松的“无异议函”政策,以降低创新企业面临的监管不确定性,鼓励金融科技创新。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分别提出“监管沙盒”模式,即允许在可控的测试环境中对金融科技的新产品或新服务进行真实或虚拟测试。该模式在限定的范围内,简化市场准入标准和流程,豁免部分法规的适用,在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新的金融业务快速落地运营,并可根据其在沙盒内的测试情况准予推广。美国的“无异议函”政策,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的“监管沙盒”模式为监管者平衡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与风险控制寻找到了一个有效的监管模式。
3. 强化国际协作,金融稳定成为监管重心。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第16届全会于2016年3月16日在日本召开,会议正式讨论了金融科技的系统性风险与全球监管问题。监管协作与金融稳定成为会议主题,会议倡导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前瞻评估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相机决策监管措施。微观层面上,应重点评估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机构商业模式的影响,对金融市场中各个市场参与主体行为方式和风险状况的影响,以及是否会加剧金融体系脆弱性等。宏观层面上,应重点评估金融科技活动是否会对金融体系的复杂性、透明度、流动性、杠杆率、信用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等方面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对策
1. 明确监管原则,理清监管责任,逐渐建立和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确立金融科技监管原则,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划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智能投顾、区块链等金融科技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业务边界,逐渐建立和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在强调监管一致性原则的前提下,尝试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中寻找平衡。同时强调市场自律,注重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在金融科技驱动下,金融业已经兼容,处于混业经营状态,传统的分业监管体制难以适应当前业态,应采取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协同模式。面对金融的综合化、全能化趋势,功能监管更有利于发挥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同时,功能监管能够更为有效地解决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权责归属问题。从行为监管来看,金融科技监管包括对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科技公司以及相关参与者行为的监管,其目的是确保金融交易、使创新活动更为安全、公平和有效。endprint
2. 前瞻评估金融科技风险,建立动态风险预警机制。金融科技的发展使金融风险更具隐蔽性和交叉传染性,因此需要前瞻评估金融科技的风险,全面地评估区块链、云技术、智能投顾等金融科技在证券和资本市场中的运用及其影响。在微观层面,要注意从微观商业模式、产品或金融科技企业入手,发现其可能存在的宏观潜在风险,这有助于我们判断是否应该鼓励或是叫停其业务。宏观层面上,应重点评估金融科技活动对整个金融系统的期限转换、流动性错配和风险转换造成的影响,是否会对市场结构和竞争造成实质性影响,以及其外部性效应的大小等。在评估金融科技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构建从金融科技的事前摸底到事中监测,再到事后跟踪的金融风险动态预警、监测机制,不断提高金融科技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识别水平,以便对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从而将潜在风险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幅度降低损失,推动行业合规有序发展。
3. 用科技手段监管金融科技。金融科技的创新机制与原理均完全不同于传统金融,现有的产品和业务创新评价方法、流程,以及监管技术手段已不适用于金融科技,需要借助新的科技手段进行监管,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监管科技的具体应用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监管资料的数字化,即将与监管工作相关的影像、音频、图片、文字等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与存储。二是预测编码(Predictive coding),即将被监管对象的一系列非正常行为数字化标记后,视作一串离散信号,利用前面或多个信号预测下一个信号,然后对实际值和预测值的差进行编码,这适用于监管部门在遇到影像、音频等数据缺损时,辅助判断是否要对被监管对象进行关注。三是模式分析与机器智能(Pattern analysis and machine intelligence),即运用模式识别与智能化的研究成果,将计算机视觉和模式识别、图像和视频处理、视频跟踪和监控、鲁棒统计学和模型拟合等先进技术运用于判别、抓取、分析监管对象的非正常行为。四是“大数据”分析,即要消除監管与被监管之间的“信息孤岛”,运用先进算法、网络科学等方法侦测范围更加广泛的全网络中的可疑金融交易与行为,并进行追溯,找到可疑的被监管对象。同时分析整个金融网络的特征,以修补网络的脆弱性。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从三个层面推动新型金融风险管理的优化。一是从监管层面看,充分引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及时掌控、监测、监督、应对风险;二是从行业层面看,可利用新技术实现信息透明,优化机构或建立平台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三是从产品层面看,可以在保险、担保等风险管理产品中积极引入先进技术,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4. 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国际协作。顺应金融科技全球化发展趋势,需要全球统一标准化的监管措施并建立一致性的监管框架,增强国际的监管协调,促进金融科技国际业务的健康发展。比如,蚂蚁金服的支付服务已覆盖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而当前对这些已经开展跨境经营的金融科技行业,在监管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尚无任何机制和安排。金融科技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特点、发展模式和业务流程都在演变中,各国金融科技发展成熟程度不同且对它的监管处于探索阶段,行业标准和监管措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国应参考国外的监管框架,结合本国金融科技发展具体情况,监测国内的金融科技发展,同时与国际组织和制定国际监管标准的机构在信息交换、政策融合、风险分析、业务监测、危机防范等方面开展合作,为国际协同监管奠定基础。
注:
①数据来源:麦肯锡数据。
②数据来源:《2016年全球金融科技发展指数与投融资报告》,零壹财经,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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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evolution trend of financ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this paper compares the financial technology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 of financial technology on the finance and the real economy,it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regulatory measure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financial technology can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finance,expand the financial service boundary,make the credit quantifiable,value and optimize the product service form,improve the customer experience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conomy. China should learn from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of financial technology supervision, gradually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of financial technology,prospectively assess the risks of financial technology,establish a dynamic risk early-warning system,monitor financial technologywith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means and strengthen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n supervision.
Key Words:financial technology,network lending,block chain,financial regulation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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