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摘 要:本文系统梳理、总结了发达国家及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和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科技金融发展初期地方政府的作用及先进做法,通过耦合度研究方法对比分析了同为科技金融发展试点的武汉市、济南市科技金融发展的历程与现状,认为当前济南市科技金融整体或科技、金融两个子系统均面临全面落后局面,要实现赶超型发展,需要政府发挥更加积极的引导作用。同时,结合济南市科技金融发展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科技;金融;政府;扶持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8)12-0040-09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18.12.007
一、引言
從近几年我国金融改革创新的实践来看,中央在强化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基础上,一直重视发挥地方政府在金融改革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采取由点到面或自下而上的方式,支持一个城市或地区在一个或若干领域开展改革创新试点试验。近年来,国务院及人民银行总行相继批准了多个涉及自贸区、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多种类型的区域金融改革试点,也已取得显著成效。本文选取区域金融改革中的科技金融试点为研究对象,探讨区域金融改革过程中政府能够发挥作用的渠道和手段。2011年、2016年,第一批①和第二批②科技金融试点工作陆续展开,推动试点地区着重推进创新科技投入方式与机制、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深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科技创新发展的融资渠道、创新科技金融市场体系,加快推进科技保险发展和充实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的投入、支持与引导起到重要作用。
科技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技术创新的特殊性、信息不对称、企业生命周期特征和科技金融资本逐利动机等诸多因素存在,导致市场失灵的出现,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同时,政府还是科技金融制度创新的供给主体,政府的强制力和权威性也保证了制度推行的可能性。综观世界各国科技金融发展的历程,凡是科技金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政府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Goldsmith(1969)分析了金融机构在墨西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技术贷款等措施,这对于快速工业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中心课题组(1998)认为,我国的创业投资发展存在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金融环境三方面的障碍,指出政府在创业投资中的作用应该是“制定政策、创造环境、控制风险”。黄刚和蔡幸(2006)认为,科技金融发展要以政策性贷款机构为核心,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创投基金,形成多层次的融资体系方能实现科技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徐博(2008)认为,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包括市场化的金融融资,也包括非市场化的财政融资。由于科技创新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要完善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龚天宇( 2011)认为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需要政策性金融作为补充,并以国家开发银行为案例,提出了运用政策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三种模式。
本文系统梳理、总结发达国家及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和武汉东湖等地方政府在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先进做法,通过耦合度研究的方法对比分析了武汉和济南科技金融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结合济南市科技金融发展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提出改革建议。
二、政府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国外经验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因其金融市场和现代工业起步较早,出现了丰富的金融工具,对科技金融产业的管理也相对成熟。美国、英国科技金融模式与创新风险投资联系比较紧密,体现出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特点;德国的科技金融具有明显的政府与银行主导相结合的特点;日本、韩国的科技金融则是明显的政府主导。
(一)集群文化的培育
政府对集群文化的培育是科技园区成功的主要因素。硅谷毗邻斯坦福大学,斯坦福大学每年为硅谷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积极促进产学研交流。斯坦福大学鼓励在校教师及学生到硅谷地区工作创业,开设创业课程,举办创业论坛、大赛,保留创业教师、学生的教职、学籍1—2年。英国剑桥科技园由剑桥大学主导开发管理,产学研紧密结合,形成了高等科研机构、新兴产业公司和大型跨国公司共同协作的产业化网络。班加罗尔是印度的教育中心,仅在科技园附近地区就有10所综合性大学、70所技术学院。日本政府将所属9个部厅的40余个科研机构共计6万人迁到筑波科技城。为支持大德科技园发展,韩国政府将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迁入园区内,与附近的高等教育机构如忠南大学、情报通信大学、大德大学等合作,持续不断地供应高等科技型人才。
(二)扶持风险投资发展
“官助民营”是美国政府推动风险投资发展的成功经验。在1978年颁布的税法中将风险投资基金的税率从49%降至28%,1981年又降到20%;专门为风投企业建立了“第二股票市场”,以发行风险投资企业的股票为主;出台法律法规,鼓励民间资本进行风险投资。英国政府直接参与科技风险投资,成立了英国最大的官办风投公司。法国政府对风险投资进行直接资金扶持,对风投公司实行所得税减免,允许大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机构进入风投业。
(三)主导科技信贷创新发展
美国采用政府担保模式,美国中小企业局(SBA)作为中介向放贷者提供担保,根据一定的担保比率,当贷款者不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由政府补偿放贷者损失;SBA还积极推动政府和大企业在二级合同中向中小企业订货,为中小企业从联邦政府的采购计划中争得合理份额的货物和服务合同。德国政府和银行共同以低息贷款的方式对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对高技术企业的研究项目进行补贴,为投资者进行股权担保,最高担保比例达50%。日本信用保证协会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公共信用保证,为提高地方信用保证协会的偿付能力,日本政府出资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实现了保证与再担保相结合的信用保证体系。
(四)建立政策性基金,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1. 创新基金:1982年,由政府主导的资助中小企业创新的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出台实施,计划基于中小企业成长路线的可行性研究阶段、产品定型阶段、产品推广和商业化阶段,向中标企业提供资助,企业享受所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联邦政府可无偿使用研究成果的技术数据。德国、日本、瑞典、俄罗斯借鉴SBIR计划,采取类似的方式鼓励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 孵化基金:美国最初的孵化器项目都是由州政府和社区资助设立,致力于帮助新设企业寻找合适的场所、建立基础设施、支付企业的日常经营费用,政府以资金资助的方式在企业组织的创立阶段为企业提供各种便利。
3. 政府引导基金: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发行政府担保债券获得社会资金,政府对专门的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额外的优惠政策,1992年新的SBIC计划施行,在10年时间里创造了以往40年的投资额度记录,其中60%左右的资金投入了处于种子期或起步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政府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国内实践
北京中关村和上海张江是我国第一批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是全国排名前两位的国家高新区。2010年,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关村创新平台)正式成立,下设科技金融专项工作组,为科技金融试点顺利推进创造条件。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早在2006年便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张江高科技园区自主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2009年武汉东湖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1年纳入国家科技金融创新首批试点城市,本文选取同为第一批科技金融试点的此三个高新科技园区,对比其相关政府扶持政策,以期对政府扶持科技金融发展提供借鉴。
(一)财政支持科技力度不断增加,支持方式不断优化
近年来,我国政府用于促进科技发展的经费投入不断增加,2016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超1.57万亿元,同比增长10.6%,R&D经费投入强度达2.11%。同年,北京市、上海市和武汉市的R&D经费投入强度分别为5.96%、3.82%和3.1%,位列全国前五位(见图1)。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7760.7亿元,增长10.8%,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比重的4.13%。当年,北京市、上海市和武汉市用于科技创新的财政支出分别占到财政支出的4.46%、4.9%、5.67%(见图2)。财政科技支出方式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通过行政拨款方式的直接支持方式,第二类是通过财政担保、政府贴息及采购的间接支持方式。在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各地通过发展间接支持,不断完善财政支持科技方式。
(二)加速科技金融集聚
针对高科技园区企业发展所必需的科技银行、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基金、私募股权、融资租赁、担保及再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制定出台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中关村吸引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互联网金融功能区聚集,专营机构购置或自建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用房的,享受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独立法人、北京分行(分公司)级别的专营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其他专营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租用办公用房的,享受3年分别为50%、30%和10%的租金补贴。武汉东湖对购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不超过500万元;对金融机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按照实际支付租金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上海张江对建立绿色服务通道的科技支行、开展科技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和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其达到的服务绩效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中关村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总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关村企业提供贷款时产生不良贷款的,该笔贷款的本金部分,由风险补偿基金分别承担50%,合作银行承担50%;为总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小于1亿元(含)的中关村企业提供贷款时产生不良贷款的,本金部分风险补偿基金和合作银行分别承担40%、60%。纳入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范围的单家企业年度融资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武汉东湖建立了“第三方信用评级+银行贷款+保证保险+政府”模式的科技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对科技银行或支行,按贷款额度1%给予风险补贴;信用贷款及知识产权类质押贷款,按照贷款本金部分最终损失的30%给予风险补偿;对按期还本付息的信用贷款企业,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奖励。二是建立了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张江开发区对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所发生的代偿净损失,在提供风险补偿的基础上,由市、区县两级财政进行风险补偿。中关村为总收入2000萬元(含)以下、2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中关村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时发生代偿的,该笔业务代偿的本金部分,由风险补偿资金分别承担40%、30%,担保公司承担60%、70%。武汉东湖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且资本金放大倍数在4 倍以上的,按照其提供的融资性担保额度的1%给予担保补贴。三是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基金。武汉东湖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项目退出或者获得收益后,按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对天使投资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按不超过本金损失50%标准给予补偿。
(四)鼓励科技金融产品创新
一是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平台搭建。中关村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运营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武汉东湖对经管委会认定的金融服务平台,按其平台开发费用的50%最高200万元给予平台开发企业补贴;对其运营费用给予20%最高30万元补贴。上海张江对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分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按其达到的服务绩效给予一次性补贴。二是鼓励科技银行加大新型贷款业务的推广力度。中关村支持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科技信贷产品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40%的贷款贴息支持;银行、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银行信贷创新产品、担保贷款等,按照每年发生业务规模的1%不超过500万元给予银行、担保公司补贴。武汉东湖对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信用贷款或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最高可按人民银行同期基础利率8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贴息奖励。三是推动科技金融机构开展创业投资融资租赁,认股权贷款、债转股等创新性产品。张江鼓励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科技金融服务公司等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保贷联动”等服务创新,纳入本市“金融创新奖”奖励计划。武汉东湖对示范区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创新项目和金融机构经管委会认定后,按其所服务单户企业年度融资金额的5%给予最高20万元、累计不超过300万元补贴。四是推动保险公司开发新型科技保险产品。张江探索发展创业人员人身险、创业企业财产险、创业职业保险、产品责任险等科技保险产品。
(五)推动完善产融结合的金融支撑体系
一是整合创新财政扶持资金。上海创新财政专项资金运用方式,设立以国资为主导、规模为5亿元的“代持股专项资金”。武汉设立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对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予以资金支持,按一定比例参股,对天使投资连续10年给予税收奖励。二是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张江给予绿色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融资。中关村对“绿色企业”通过科技信贷产品融资的,按40%的贴息比例给予补贴;对发行绿色债融资的企业,按票面利息的40%补贴。三是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中关村对天使投资补贴额度为实际投资额的15%,单笔不超过50万元;对创业投资补贴为实际投资额的10%,单笔不超过100万元。张江发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天使投资”效应,扩大大学生创业的资助范围。武汉东湖对天使投资连续10年按营业税市、区两级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对股权投资机构该年投资2家以上示范区科技型企业的,按其当年投资示范区企业的实际投资额给予1%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投资示范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当年投资示范区企业的实际投资额的10%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奖励。四是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中关村分别给予每家在四板标准板和科技创新板挂牌的企业、改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武汉东湖对股权投资企业引进并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注册后3年内,年度纳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给予股权投资企业20万元奖励。五是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中关村对于境内并购和境外并购分别按照交易额的1%、2%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对商业银行为企业并购发放的一年期(含)以上并购贷款,按40%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武汉东湖对示范区内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发生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费,根据并购重组类型和交易额给予补贴。六是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中关村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为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服务的设备、器材等,分别给予企业融资费用补贴和融资租赁机构补贴。武汉东湖对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售后回租业务,发生的契税实行先征后补。七是完善科技金融信用服务体系。上海张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市处于开办初期、属首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小型、微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并将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纳入全市统一的企业财务会计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集中管理,相关审计费用,由市、区县两级财政予以补助。武汉东湖对于参与评级的示范区企业给予信用评级费用补贴,给予信用促进会新发展会员补贴,对每年获得示范区信用三星以上企业给予信用奖励补贴。
(六)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主要措施包括科技成果产业化激励政策加政府采购。武汉东湖示范区每年出资5000万元专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并对科技成果转化中产生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商标、软件著作等申请费用给予全額补贴;上海制定《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增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内生动力,建立开放共享的科技成果信息库,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系统。政府采购方面,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承担搭建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综合服务平台;对采购人选用列入国家或东湖示范区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预算。
四、区域科技金融耦合度实证分析
在地方政府与监管机构的鼓励、支持、引导下,自2016年成为第二批科技金融试点城市以来,济南市科技金融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专营机构逐步增多、产品体系不断丰富、科技与金融对接更加高效,但同时也面临特色不足、规模不大、瓶颈明显、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改革创新试点是一个不断试错、对外借鉴、对内总结、取得经验并不断修正的过程。当前,科技金融领域已产生众多领先城市或地区,包括上述的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市以及未能提及的杭州、深圳等,其科技金融发展与政府引导作用发挥为济南市提供了众多宝贵经验,鉴于武汉市与济南市同为二线省会城市,可比性相对较高,本文拟采用耦合方法客观展示两者科技金融发展历程,明确济南市现实定位,突出问题导向,以便进一步认识地方政府引导作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科技创新和金融发展间存在耦合现象。金融资源可以分担科技创新中的不确定性,减少创新主体的财务风险,从而助推科技活动产业化、促进科技繁荣;另一方面,科技创新创造金融需求、支撑金融发展、提升金融竞争力,同时,科技创新成果也会极大地改变金融运行方式。在此理念基础上,本文构建科技金融耦合协调模型,对比分析济南、武汉科技金融耦合程度,对济南市科技金融发展进行定位,进而为地方政府引导作用发挥提供现实基础。
(一)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耦合协调模型构建
1. 功效函数。科技金融耦合关系涉及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两个领域,因此分别设置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子系统:[Xit=(Xi1,Xi2,...Xi3)],i=1表示科技创新子系统,i=2表示金融发展子系统。因为各指标计量单位不一致,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作为科技金融耦合的子系统,其对科技金融系统的总贡献采用集成法实现,通过线性加权计算,公式为:
[Ui=j=1nwjUij],[j=1nwj=1] (1)
其中[Ui]为子系统i对总系统的贡献值,[0≤Ui≤1],其值越大表明子系统i对耦合系统有序的贡献度越大;[wj]为指标权重,代表[Uij]在保证系统有序运行中所发挥的作用。
2. 耦合度模型。科技金融耦合模型涉及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两个子系统,相应的模型为:
[C=2×(U1U2)/(U1+U2)] (2)
从式(2)可以看出,[0≤C≤1],当C=1时,耦合度最大,表明子系统间达到良性共振耦合,总系统发展有序、协调;当C=0时,耦合度最小,表明子系统间各自独立、互不相关,总系统发展失衡。
3. 耦合协调度模型。耦合度可用来衡量科技创新系统与金融发展系统间的协同作用程度,但耦合度指标存在缺陷,当科技创新系统综合序参量U1与金融发展系统综合序参量U2取值较低且相近时,耦合度会呈现较高的“伪协同”结果,因此,为获得客观的耦合评价结果,需在耦合度模型基础上进一步构建耦合协调度评价模型:
[D=C×H]
[H=αU1+βU2] (3)
其中,D为耦合协调度,C为耦合度,H为反映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整体系统效应的综合调和指数。[α]、[β]分别为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系统的权重系数,本文假定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系统对科技金融发展同等重要,并结合相关文献,设定[α=0.5]、[β=0.5]。根据耦合协调度的取值确定划分标准(见表3)。
(二)武汉市、济南市科技金融耦合协调度实证分析
1. 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根据金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基本内涵及特征,按照科学性、全面性、重要性和可操作性等基本原则,本文建立如表2所示的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系统综合测度指标体系。全部数据来源于《济南统计年鉴》、《武汉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以及万得数据库。
2. 指标体系权重计算。熵值法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测算,从而分析指标权重,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因此本文采用熵值法测算各个指标的权重,结果见表5、表6。
从指标权重看,科技创新系统中权重最高的前两位指标分别为“财政科技支出/财政总支出”、“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支出/地区生产总值”,这两项均与政府投入有关,表明地方政府在引导、推动科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金融发展系统中权重最高的为“股票交易额”,这与科技型企业融资特点相关,表明直接融资对科技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金融市场作为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市场,代表银行融资的存贷比指标权重却相对较低,侧面表明银行系统在服务科技金融领域尚存在诸多短板,需要政府、银行等各方在机制、产品等多方面共同创新。
3. 耦合协调分析。根据耦合协调度的测算模型,分别求出武汉市与济南市在2007—2016年间的耦合协调度(见表7、表8)。
通过对武汉市与济南市科技金融耦合协调度分析,可以发现:
(1)两地科技金融耦合协调度总体均呈现上升趋势。分地区看,样本期间武汉市科技金融协调度提升了0.6320,协调程度以金融主导型低水平协调为起点,跨越4个阶段迈进科技主导型高水平协调;济南市科技金融协调度提升了0.2669,协调程度以科技主导型中等水平协调为起点,上升2个阶段至科技主导型较高水平协调。从时间节点看,2007—2011年两市科技金融协调度分别提升了0.2512、0.0727,2012—2016年两市科技金融协调度提升了0.3005、0.1919。样本期间,随着科技创新投入以及金融支持能力的提升,科技金融耦合协调度整体逐年上升,且上升速度有所加快,其中,武漢作为2011年第一批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取得更大成绩。
(2)金融发展滞后科技创新,造成科技主导型渐成两地科技金融耦合协调趋势。从子系统综合序参量看,样本期间武汉市科技创新序参量提升了0.9420、金融发展序参量提升了0.5045,协调程度实现了金融主导型—同步发展型—科技主导型的转变;济南市科技创新序参量提升了0.4873、金融发展序参量提升了0.2190,协调程度从科技主导型向同步发展型及科技主导型回归。科技主导型意味着科技创新子系统对整体的贡献大于金融发展,表明金融发展系统中的资源体量、金融融资渠道、金融产品设计等方面尚需进一步提高。
(3)两地科技金融协调度起点不同,发展速度差异较大。武汉科技金融耦合发展的起点更低,2007年,武汉科技金融协调度处于金融主导型低水平协调、济南市为科技主导型中等水平协调,武汉市科技创新序参量、金融发展序参量以及协调度分别较济南低0.2328、0.1245、0.2482;但此后10年间,武汉市科技金融耦合发展速度更快,2016年武汉科技金融协调度处于科技主导型高水平协调、济南为科技主导型较高水平协调,武汉科技创新序参量、金融发展序参量以及协调度分别较济南高0.222、0.1609、0.1169,表明济南科技金融发展在样本期间全面落后,经历了高起点、低增速的失落10年,现阶段需要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子系统同时发力,并通过加强子系统间联系,促进区域科技金融快速健康发展。
五、政府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济南市于2016年被圈定为第二批科技金融试点城市,陆续出台多项政策③支持科技企业发展,但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政府部门优惠政策与金融体系无法结合、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没有建立、知识产权评估流转存在困难等问题。根据国内外科技金融发展经验,结合本文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完善科技金融政策
一是细化完善科技金融政策。目前济南出台了《济南市加快技术市场发展管理办法(暂行)》、《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济南市中小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14项扶持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但具体扶持科技金融的只有《济南市科技金融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一项,内容主要是扶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建议出台或整合散见于不同部门的相关科技金融政策,大力扶持科技金融机构聚集,科技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及针对担保机构、创业投资等方面的风险补偿措施。二是注重扶持政策与金融服务的衔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中对贷款风险采取了分担的方式,政府承担贷款损失70%的风险,银行自担30%。具体实践中因与银行考核要求有差距导致政策无法顺利落地,例如补偿时间,办法要求形成不良贷款后三个月内启动补偿程序,而银行贷款一旦形成不良就已纳入考核;补贴范围与银行考核范围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建议政策制定过程中能够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广泛征求政策使用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政策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财政直接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财政直接投入。我国目前财政科技直接投入的方式主要有科技经费投入、研发经费投入、各种科技计划投入等,对促进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济南市2016年科技财政支出11.86亿元,仅占全市财政支出的1.6%,远低于全国4.13%的平均水平;2010—2016年财政科技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比重均值为1.8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7个百分点。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科技金融的财政直接投入力度,包括财政科技投入的绝对数额和相对占比;并逐步形成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長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在引导科技金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以及提高财政直接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大科技财政间接投入。建议加大财政对科技贷款的贴息力度;构建政府信用担保机制,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加强财政担保体系建设;通过减税和奖励的方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贷款保险业务;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扶持科技贷款发展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等。
(三)推动完善科技金融发展的支撑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建设,缓解评估难、变现难问题。科技型企业的首要资产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但目前评估难、变现难是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质押担保面临的普遍性问题。目前在济南市科技产业市场上尚未出现大量类似会计师事务所及房地产评估事务所等市场化、有公信力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制约了银行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业务,建议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建设,繁荣知识产权市场。二是构建信用担保体系及服务中介体系。建议建立科技担保机构,并为科技型小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如由济南金控集团下设专业担保公司并专门为轻资产科技型企业担保。三是完善科技金融信用服务体系。为科技金融的供给方与需求方提供资金供需相关信息以减少科技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包括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建议加强政府部门管理职能,凭借政府优势组织相关平台为科技金融供需双方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引导资金流向。四是组建科技金融服务共同体。中小企业的创始人多数是科研人员出身,在运营管理、风险评估、市场开拓经验和能力等方面相对缺乏经验,降低了其融资实力;同时,金融机构人员多专精于经济、金融等领域,对于科技创新、无形资产价值评判和风险评估相对缺乏,导致不能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作出正确评估。建议政府出面组建科技金融服务共同体,吸收科技专家、科技企业、科技评估机构、金融专家、金融机构作为成员,为不同主体提供不同类型的科技金融服务。五是强化全市范围内的科技资源整合。通过国外科技园区的发展路径可以看出,高新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能够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独特的集群文化,集群的竞争推动力、合作氛围以及良好的组织环境是产业集群持续发展的基本要素。建议政府加快推动全市范围内的科技资源整合,在高新区内大力鼓励敢冒险、敢创业、积极进取与善待失败的企业家精神,推崇信任与合作文化,培育出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集群文化,吸引企业聚集,促进产业网集群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
注:
①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温湖甬”地区、安徽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武汉市、长沙高新区、广东省“广佛莞”地区、重庆市、成都市高新区、绵阳市、关中-天水经济区(陕西)、大连市、青岛市、深圳市。
②郑州、厦门、济南、南昌、贵阳、银川、包头、沈阳、宁波。
③《济南市加快技术市场发展管理办法(暂行)》、《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济南市中小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施行)实施细则》、《济南市科技金融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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