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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不尽的《风筝》(外一篇)

时间:2024-06-03

李萌

鲁迅先生的《风筝》过去被放在沪教版语文课本八年级,后调整到九年级上,但不管是八年级还是九年级,语文老师在解读这篇文章总会遇到三个难题,这使得老师在处理教材时不免困惑。

首先是关于本文的文体,这篇小文是小说还是散文?文章多处使用了小说笔法。例如“我”对小兄弟风筝的摧毁过程描述。但更多人愿意把这篇文章解读为散文,而且是带有回忆性的散文。

但是,从文章出处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显然把它归入了散文诗一类。本文选自《野草》——鲁迅先生的散文诗集,所以复旦大学教授吴中杰在评点该文时称之为散文诗。(见吴中杰评点鲁迅作品500页)。熟悉鲁迅作品的人都知道,鲁迅将自己对过去生活回忆的片段写作回忆性散文,编在了《朝花夕拾》中,且鲁迅在其中一篇文章中写道:“仁厚黑暗的地母呀,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表明这些文章是鲁迅受到外部种种伤害以后所发出的对生命的呼唤。所以在他的散文集中,评论家都说可以读到关于鲁迅其他作品中不曾见到的温馨、慈爱,它展示的恰恰是鲁迅心灵中最柔和的一面。《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藤野先生》也是,都可以感受到这一点。

但《风筝》不在其中,却在《野草》集里。

关于《野草》集,鲁迅也曾说过,“那是我碰了很多钉子之后写出来的”,这本书成书在1924—1927年之间,当时社会局势变化非常之多,三·一八惨案,四·一二事变等,所以在这本集子里,鲁迅的文章更多发出从生活中的事情有所触发从而引起的生命深处的拷问,是对“人”的生存困境的最基本的思考。

例如那句最有名的句子“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还有另外一句:“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做装饰的地面。”倘细读《风筝》,可以看出其中作者对“人”的生存困境的思考,也是鲁迅式的思考。

其次,关于《风筝》事件的真假。

鲁迅的三弟周建人曾说过:鲁迅有时候会把一件事特别强调起来,……例如他所写的关于反对他的兄弟糊风筝的文章就是这样。实际上,他没有那么反对得厉害,他自己的确不放风筝,但并不严厉地反对别人放风筝。于是,很多人便根据这句话,认定文章属于鲁迅先生为了表达某种主旨的臆想之作。

但是,鲁迅的夫人许广平先生对此却有着不同的说法。例如她在谈话中是把《风筝》中的“我”与鲁迅、小兄弟与周建人当作同一个人来向人们介绍的。她说:鲁迅长大后曾检讨自己过去对待兄弟有些太凶了。他还说过一件事:有一次,放学回家后他不知道弟弟(周建人)到哪里去了,后来看见他在一间堆积杂物的小屋里糊风筝,他觉得这是件没出息的事,就把弟弟的风筝撕毁了,当他长大后觉得这样对弟弟是很不对的,并曾对弟弟提起这件事,他弟弟说有这件事吗?他都记不得了。后来鲁迅就说,兄弟不记得这件事使他更不好受。还说:自己做过的错事应该牢牢记住,并不是人家不记得就可以过去了。

如果这些还不足以说明事件的真伪,那么从鲁迅先生六年前写就的一篇小文——《我的兄弟》来看,作者似乎也不必要特意虚构此事,《我的兄弟》更像一篇生活随笔,而在《风筝》中,作者确实添加了诸多文学笔法,但主体事件应该不假。

第三,关于文章主旨

透过两文的比较,但我们可以比较明显地看出,《我的兄弟》重在表达亲情。而《风筝》则明显重在对孩童,或者是对弱小者“精神虐杀”的思考。什么是“精神的虐杀”?学生阅读时多半读出“哥哥做得有点儿过分了”,很难读出鲁迅痛彻心扉的自省与思考,这或许能从初三整个单元鲁迅作品的单元教学思考,整个单元的文章都离不开“鲁迅对人的生存状况的思考”,包括鲁迅先生内心深处的那种罪己感。在鲁迅先生看来,因为“遗忘”,“伤害与被伤害”就会重演。在鲁迅先生看来,俗世的人们,总是关注着自己日常生活的琐碎,以至于减弱了对整个人类的同情心,对世界上普遍痛苦的麻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精神世界平庸化的倾向。

文中的那种自省,不如称之为“罪感”,并非简单的自责,它意味着尚未泯灭的良知,“罪感”来源于西方宗教文化中“人生而平等”的思想。所以,西方的知识分子面对生活中的不幸时,总会意识到自己对这种困苦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被“自己有罪”的念头折磨得卑微而恐惧。相反,在我们的中国文化中很难见到这种浓重的罪感,中国的知识分子常常具备的是一种悲天悯人的高姿态。然而,那些能撼动我们心灵直抵人灵魂深处的艺术作品,常常带有艺术家对于罪恶的自我忏悔,因为这种意识可以让他们的笔触突破表层到达社会与人的心灵深处。例如《复活》例如《安娜卡列尼娜》等大师级别的著作。如果不能体悟到“风筝”作品中的罪感,可能还没有走进这篇“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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