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张兴骞
“学困生”现象一直困扰着广大教育工作者,可以说只要教育存在,这类现象便无法消除。如何使这类学生的学习能力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符合义务教育的质量标准,是摆在广大教师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认为,转化这类学生就一定要找到他们变成“学困生”的原因,只有掌握他们的具体情况,才能“对症下药”,成功转化。
一、“学困生”的家庭教育存在问题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学困生”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家庭教育造成的。大多数“学困生”的家庭教育方法不对,这类家长有时对学生“过份溺爱,百般呵护”,有时却是“严加管教,大声训斥”。当望子成龙的期望破灭后,轻则罚站,重则打骂,严重挫伤了学生的自尊。有的家长有一些不良嗜好,如酗酒、抽烟、赌博等恶习;或夫妻二人关系不是太好,家庭纠纷不断,家长根本无暇照顾学生的日常起居和学习。这些因素都使得学生得不到正确的家庭教育和应有的家庭温暖,使他们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致使他们易情绪化,极易自暴自弃、悲观厌世。对于因为这些因素而产生的“学困生”,教师在转化过程中一定要摸清学生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的精神需求,做好家访工作,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良好的教育方法,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学校和家庭的温暖,体会到亲情、友情的珍贵,从小养成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精神品质。教师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互相配合,随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和学习动态,准确掌握学生的细微变化,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增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二、不良社会环境影响着“学困生”
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社会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今社会一些消极的社会思潮和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了一部分学生,致使他们偏离了健康成长的道路。其次,社会上的不良影视作品也使自身免疫力不强的学生深受其害,他们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严重者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因为这类因素产生的“学困生”,我们一定要找准原因,协调好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关系,努力提高全学生的素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积极向社会不良风气宣战,全社会都有责任把学生教育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成为社会的一种负担,让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三位一体”,形成合力。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提高他们自身免疫能力,尊重学生的人格,了解其内心世界,进一步唤醒他们的学习欲望。通过全社会的努力,相信他们都会成为优秀的人才。
三、教師的教育教学方法不当
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为了追求升学率,不少教师把精力集中到学生的考分上,偏爱“好学生”,对“学困生”不重视。对“学困生”的教育不公,批评不当,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教师对其态度冷漠,缺乏应有的同情心;或态度粗暴,经常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使这些学生极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悲观思想。有的教师教学工作不认真,自身修养不高,对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教师必须加强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思想的学习,尊重每一个学生,这是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教师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一个也不能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教学观、质量观、学生观,对“学困生”多一份尊重,少一份责备;多一份关爱,少一份严厉;多一分理解,少一份强求;多一份鼓励安慰,少一份冷漠指责。同时,建立“学困生”转化工作的评价与激励机制,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等生同等重要”的理念。对“学困生”的教育要耐心细致,用自己高尚的人格影响鼓舞学生,及时发现他们的进步和闪光点,同时对他们加以表扬、鼓励,与他们建立平等、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
四、学生对自身要求不高,不求进步
从辩证法的角度来讲,造成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内因”而不是“外因”。因此,“学困生”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自身。一个学生之所以成为“学困生”,根本在于自身意志薄弱,自我要求不高,对自己不严格,主观不努力等。这些“学困生”学习成绩落后,往往缺乏对学习动机的正确认识,学习态度马虎,学习行为懒散,学习习惯和方法存在很大缺陷。对于这类“学困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重视和尊重他们,能主动走进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了解他们,认识他们,同他们建立融洽的关系,成为他们的朋友;同时,要善于因材施教,循序渐进,使“学困生”在点滴进步中体验成功的喜悦和乐趣;从培养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做起,挖掘出他们身上的潜能。教师要有一颗平常心,牢固树立“一视同仁”的观念;以发展的眼光,从再树学生自信心着手,把爱心捧给他们,对他们多一分理解与信任,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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