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摘 要:思想品德教育是建立正确“三观”的基本途径,是提升学生道德水平与素养的基本过程。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无论是课程内容安排中的权责相等,还是实际校园生活中的校园暴力均对学生权利意识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适应当下的教学新形势,建立有效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模式,本文对现阶段教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策略展开研究,旨在通过本文的分析找到一条可行通径,在提升学生权利意识、规范学生维权行为、构建学生健康心态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初中生;思想品德教学;学生权利意识
思想品德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向学生宣传道德、法律等基础知识,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向上的人生观,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是学生成长的必修内容。尤其是初中阶段,学生思想容易波动,对于世界的认识逐步成熟,为此相关的引导显得尤为重要。面对上述背景,学术界与教育界对如何开展初中思想品德教学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取得了广泛的成绩。然而,思想品德教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很难寄希望于一下子解决全部问题,为此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学还要根据新问题给出新对策。目前,学生权力意识日益淡薄,出现了包括学生对权利的无知放弃或者在保护自己权利的过程中采用不当方式的情况。本文将对上述目标指向的相关培养体系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后续的实际建设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指导。
一、初中生行为特征及其思想品德要求
初中生年龄阶段普遍分布在12~16周岁之间,无论是生理健康还是心理发育均处于成长与成熟的过渡期,在初中阶段形成的价值观对其未来学习与生活会造成显著的影响,同时也是指导其一生的关键。从其行为特征的角度来考虑,初中生兼具幼稚与成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常常表现出显著的情绪化,尤其是在自身情感表达、感情交流、心理状态调节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进而从宏观层面容易形成厌学、顶撞,甚至是自我封闭等不良现象。
在初中阶段的课程设置中,思想品德不仅包括对于学生行为方向的指引,更应该注重学生心理层面的构建,尤其是对于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构成与正确方向进行梳理。不可否认,现阶段学生权利意识的淡薄是形成该阶段校园问题频发,甚至出现校园暴力等恶劣事件的原因,避免学生由于对权利的不了解而产生隐性的侵权行为,同时也要避免学生对于权利的误解而产生不良权利应用等现象是该门课程的主要要求。
二、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对于权利意识的教学困境
从现阶段的教学体系来看,其对于学生权利教育的开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学内容对相关问题采取回避状态。现阶段的教学内容更多强调基于学生义务以及社会责任的要求类知识,如对于基本道德的讲解,对道德体系的构建,对学生讲奉献、做好事等优良习惯的培养等。此方面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是从根本角度而言没有做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也就无法形成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这使得学生不了解自己的权利,不明晰权利的范围,不知道权利表达与落实的途径。
第二,课程设置与学生理解无法做到良好的匹配。课程的设置无论是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法均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现阶段的教学体系对于该年龄而言存在一定的艰涩。因此,学生对于权利的理解往往存在两个极端,一部分人认为学生应该对学校、家长、教师无条件遵从,进而放弃自身的权利,并在一定程度上忍耐对自身的侵权行为。另一部分人则过度或者不当使用权利,包括认为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自我为中心等现象十分显著。上述的两个极端是由于学生权利体系与意识没有得到良好的匹配及落实而造成的。
第三,学校缺乏学生权利保障的主体机构与环境。学校在学生权利保障机制的建设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进而无法与思想品德课程中的相关权利意识培养形成互动,使得课堂教授内容与实际生活相脱离,也进一步促使教学体系流于形式。
三、基于培养学生权利意识视角的课堂改革方案
为了避免上述三个方面问题,并切实从学生权利意识培养层面构建新形势下的思想品德课堂体系,本文认为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予以课堂改革。
首先,构建内容合规、形势合理且与学生理解力相匹配的权利教材内容。培养学生权利意识应该按照“了解—深入—探讨—应用”的基本流程,为此在教学过程中也应该构建预制匹配的教学内容,同时考量该阶段学生的理解能力,不能以纯理论模式来进行,应该配合学生更容易接受的教学模式与方法来进行构建。在具体的内容构建过程中重点注意如下问题:第一,对学生的权利体系应该进行完善的分类,如家庭权利、社会权利、校园权利、法制权利等,此种模式使得教学体系更为具体与严谨,也便于学生从知识体系建立的层面上进行学习与构建。第二,学生权利体系的教学应该以生动的案例为指引,不仅加深学生的理解,更能够形成更大的吸引力,帮助学生建立自主学习的基本动力。第三,要重点对学生对于权利的理解进行把控,不得出现偏差。尤其在涉及他人的权利应用层面上更应该建立系统的规避策略,避免由于学生对于权利的理解不到位与不正确而产生的客观问题。
其次,强调权利与责任的相当以及权利获得的正确方式及条件,进一步规范引导学生权利意识的科学性与基本方向。学生对于权利的了解仅是其构建完善的权利意识的基础,还应该通过一定的途径建设来使其在现实生活中得以表达。而学生产生的权利问题往往是由于缺乏合理的表达途径与方法而造成的。为此,在实际的课堂构建体系过程中,不仅要进行如上的教学,还要使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如何要求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在存在侵犯时如何保护自己权利等实际内容均需要纳入后续的教学体系中去,进而形成完整的教学环节。
最后,加强校园学生权利保障机制与环境的构建,努力形成课上与课下的一体化构建,进而利用生活培养的方式形成学生的权利意识。权利意识的培养不能够寄希望于一节课或者某些课程设置,而需要在长期的不断实践培养中予以形成。此种培养不仅需要形成一定的校园学生权利保障体系,更需要通过长期的环境建设与规划来予以配合。可以毫不客气地讲,完善的学生权利意识培养要上升到校园层面、社会层面甚至是文化层面才能够达成较为合规的遵从。为此,除了上述思想品德教学体系的优化之外,学校内部还应该通过与心理辅导的联合、教学管理的联合、学校运营的联合等体系共同构建学生权利保障系统,并引导学生主动维护自身的权利,最终形成从执行层面上达成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体系。
四、总结
学生权利是与学生义务对等的天然属性,是学生自我保护以及社会保护共同赋予的神圣权益。然而,现阶段思想品德教学体系对于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进而导致学生对于自身权益了解不全面、理解有偏差、执行较过激等问题的存在。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本文系统总结了初中阶段学生行动的特征以及在学生权利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与缺失,并从思想品德课程教学内容构建、教学行为构建以及校园学生权利保障体系与环境建设等三个方面阐述对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途径。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今后的相关教学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与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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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方莹(1980— ),广东东莞人,本科学历,中学政治一级教师,研究方向:初中思想品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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