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高 远 ,刘泉红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2400;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00)
良好的营商环境会有效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创新效率不断提升。在国内较权威的研究中,Stigler[1]提出,政府在社会各行业中具有潜在的积极作用,这一观点引起了广泛且持续的讨论。夏杰长等[2]认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费用以及社会成本,提高企业研发效率的同时推动经济发展。谢众等[3]研究了企业家精神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探讨了营商环境对企业家精神的影响及其对经济增长的传导效应。但总体而言,现有研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以经验实证为主,缺乏对微观理论基础的推演、分析。二是缺乏对营商环境各个方面的综合考量。营商环境内涵丰富,而许多文献只是从某一侧面着眼,这导致对营商环境影响企业创新的全貌理解不足。本文立足微观视角,运用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分析方法探讨营商环境影响企业创新的理论基础,并提出研究假设;围绕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四个方面构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对31个省份进行测度,将其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同时,基于中国上市企业数据库,实证检验营商环境与企业创新产出的关系。
在企业层面,对营商环境的优化主要通过减少企业的制度性障碍来影响企业的创新决策。这些制度性障碍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由于政府在企业管理活动各环节的限制所产生的交易成本;二是企业为摆脱政策限制和获得非正当竞争优势而付出的寻租成本。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是减少由于制度因素产生的成本。一方面,通过改革政府管理等方式,尽可能帮助企业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通过优化法律环境,打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寻租关系,打击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消除寻租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抑制和扭曲。
为了从理论上探索营商环境对企业创新决策的影响机制,本文借鉴夏后学等[4]的理论研究成果。他们在Blackburn et al.[5]的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将营商环境引致的制度性成本纳入企业创新收益的分析框架。本文基于上述模型来探讨营商环境与企业创新活动的关系。
约瑟夫·熊彼特[6]在《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中最先提出,创新主要发生在中间产品环节,因为这是生产过程中最具有能动性的环节。基于此,假设一个封闭的经济体,企业的生产严格分为中间品生产和最终消费品生产两个环节,创新活动仅在中间产品环节发生。投入要素仅考虑人力资本,中间产品生产环节使用技能型工人,最终产品生产环节使用非技能型工人。中间品生产环节的创新活动需要经过政府审批同意,但其产品可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中间产品市场属于垄断竞争市场,最终产品市场属于完全竞争市场。
假设中间品生产企业仅使用技能型工人的劳动力作为创新活动的投入,令kt(j)表示第j个中间品企业在t时刻投入的技能型劳动力。由于创新活动是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设创新活动成功的概率q是关于kt(j)的函数q(kt(j)),且服从q(k)≥0,(k)>0(k)<0。同时,概率函数q(k)满足:(·)≤1 和(k)<q(k)。
令πt(j)为企业j在t期售出中间品获得的利润。假设中间品企业的创新活动存在以下成本:一是创新投入B,令Wt为技能型劳动力的工资率,则B=kt(j)Wt;二是为应对政府审批所需支付的寻租成本Z=,其中zm为寻租企业为通过第m(m=1,2,…,n)项行政审批而花费的成本。由于每项创新活动都需投入技能型工人的劳动力,并根据审批强度支付寻租成本,因此创新活动的成本C是关于B和Z的函数。由于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创新企业的净利润函数可表示为:
令最终产品企业使用两种生产投入:一是xt(i)单位的中间投入品i;二是lt单位的非技能劳动力。产出函数采用C-D 函数形式:
假设最终产品部门雇佣的非技能工人在t时刻的工资为wt,中间投入品的价格为zt(i),成本函数为:
由于最终产品市场属于完全竞争市场,所以其价格为固定的常数,假定在t时刻为Pt,则最终产品代表性企业的利润函数为:
由式(2)、(3)、(4)可知,最终产品部门利润最大化的均衡投入量为:
再看中间产品企业的净利润函数,只有当中间产品企业的净利润函数Vt(j)≥0 时,企业才会开展创新活动。由于q(k)取决于kt(j),所以净利润函数Vt(j)取决于技能型工人的投入量kt(j),以及研发企业j在t期的利润πt(j)。由于前文已假定中间产品企业为垄断企业,因此利润最大化问题即为考虑市场需求的产品定价问题。假设生产一单位中间产品的成本为μ,则中间品企业利润函数为:
由标准常数最优规则可得中间产品的最优价格:
接下来,通过计算中间品代表企业和最终产品代表企业所需的技能型劳动力和非技能型劳动力的均衡需求量,以确定劳动力市场出清条件。已知:中间产品的最优价格为zt=z。假设非技能型工人向生产活动提供一单位劳动,在均衡条件下,非技能型劳动市场均衡劳动需求量为lt=1,将其带入(2)、(5)、(6)式,可得:
再由(1)式可求kt(j)的最大化:
令创新投入k为关于C的函数,即k=θ(C),则该函数满足>0。该式表明在均衡状态下,创新型企业的研发投入与制度成本正相关。也就是说,当营商环境恶化时,研发投入的均衡水平会随着制度成本的升高而升高;反之,营商环境优化时,研发投入的均衡水平也会随着制度成本降低,相应代表创新部门的中间品市场的进入门槛也会降低。这意味着,优化营商环境可以通过降低中间品市场创新活动的均衡投入水平,来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竞争的门槛,进而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创新活动,提升创新投入和产出的效率。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1:营商环境的改善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效率。
由于营商环境数据可获得性的限制,本文实证以2013—2019 年省级和企业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省级面板数据主要涉及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测量指标,这些数据主要来源于官方的各类统计年鉴和数据库。企业面板数据则选择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来源于CSMAR 数据库。为重点研究实体经济中的创新,本文剔除了较为特殊的金融、保险行业,以及ST 企业,最终确定了13 212 个观测值,并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上下1%的缩尾处理,以尽可能消除极端值带来的影响。本文采用企业申请以及获得使用的专利数量作为衡量企业创新水平的指标,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
1.核心解释变量:各省份营商环境水平(BUS)。营商环境没有规范的定义和范畴,其外延涉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现有研究多理解为企业经营面临的制度性“软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内容,本文在对营商环境指标反复筛查验证后,选取最具影响力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四个方面为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15 项二级指标,如表1 所示。
表1 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数据可获得性的最大公约数,选取2013—2019年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数据作为取值。
参考王小鲁等[7]所著《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8)》的作法,本文使用各基础数据的算术平均值来近似反映全国的营商环境水平。按照以上评价指标体系,将获取的原始数据采用效用值法进行标准化,效用值值域为[0,100],再按照等权重法进行加权平均,最后得到一级指标得分与营商环境总分。全国31 个省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2013—2019 年营商环境测度结果的平均值如图1 所示。
图1 全国分省份2013—2019 年营商环境平均得分排名
2.被解释变量:上市企业创新产出水平。本文借鉴了方先明等[8]的方法,将上市公司独立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类型的专利数量总和的自然对数(Patent)作为企业创新水平的第一个度量指标。一般来说,发明专利在三种专利类型中的原创性最高。同时,为了检验模型的稳健性,本文选择了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的自然对数(Invention1),以及最终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的自然对数(Invention2)作为另外两个被解释变量。本文采用了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的方法,以控制营商环境对企业创新的滞后效应和因逆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
3.控制变量。参考相关文献,本文控制了公司、行业层面的变量,包括企业年龄(Age)、股权集中度(Big)、现金持 有(Cash)、企业增长率(Growth)、杠杆率(Leverage)、账面市值比(MTB)、盈利能力(ROA)、企业规模(Size)、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Duality)、固定资产占比(FixRatio)、行业竞争性(HHI)、独立董事占比(IndependentDirector)、高管持股比例(ManagerHolding)、产权属性(SOE)以及行业和年份固定效应,以控制行业和宏观经济情况等因素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
为考察各省份营商环境对本地企业创新产出水平的影响,本文构建以下实证模型:
其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样本个体和年份,ε表示随机误差项。
按照式(13)、(14)、(15),对营商环境指数影响企业创新效率的假设进行基准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从回归结果看,不管是否加入控制变量,营商环境对于衡量企业创新水平的三个解释变量均显著,且系数相差很小,假设H1得到验证。
1.观察核心解释变量营商环境对企业创新水平三个衡量指标的影响。营商环境对Patent的影响系数为正,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意味着营商环境的改善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创新水平。当我们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Invention1 或Invention2后,营商环境对于前者的影响系数略有增加,仍在1%的水平上显著;营商环境对于后者的影响大幅度下降,且仅在10%的水平上显著。由此可见,营商环境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主要在于促进企业专利发明和申请的积极性。专利是否能获得授权不仅仅取决于外部环境,还要看专利本身的质量和审核标准等因素。
2.观察控制变量对企业专利申请数量的影响。企业年龄对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存在明显的负向影响(系数较大,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随着企业经营时间的增长,可能由于现金流日趋稳定、机构和人员冗余等因素,企业越来越缺乏创新积极性,从而影响创新产出。固定资产比例对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具有一定的负向影响,这表明常规资本投资对创新投资产生了挤出效应,不利于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此外,账面市值比和企业杠杆率对企业专利申请数量也存在明显的消极影响。这两项数据偏高可能意味着企业没有充分利用其资产或高效的资本运作能力,投资者可能会对企业未来的创新能力持怀疑态度,从而抑制企业获得创新所需的资金。然而,盈利能力、企业规模和高管持股比例则对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存在积极影响,这与盈利能力越强、规模越大、高管话语权越强,创新投入和产出规模也越高的猜想一致。
1.替换关键解释变量。如前所述,营商环境的优化能够提升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创新水平。但由于营商环境的内涵较为丰富,因此按照相关性进行分解,使用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指数分别替代营商环境总指数作为解释变量。这可以检验上述四个方面的环境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力,也可以检验模型的稳健性。被解释变量仍然采用前置一期的处理方式。从表3 的回归结果来看,营商环境的各维度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均是显著的,影响程度依次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开放环境和法治环境。
表3 营商环境四个维度回归结果
2.替换被解释变量。好的营商环境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更加包容的创新环境,增强企业的冒险意愿,从而有利于推动企业创新。本文借鉴朱焱等[9]的研究方法,分别采用企业R&D支出占总资产百分比(RiskTake1),对数化人均R&D支出(Risk-Take2)和研发人员占总职工人数比例(RiskTake3)衡量企业对风险项目的投入意愿,将其作为被解释变量,重新估计基准模型。表4 的回归结果验证了,营商环境优化确实提升了企业创新的风险承担意愿。
表4 风险承担意愿的回归结果
3.重新考虑滞后效应。虽然基准回归中采用将被解释变量前置一期的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逆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但是不能排除部分创新项目的进度可能更快或更慢,导致营商环境对不同项目的影响存在差异。因此,为了进一步检验模型的稳健性,将t年和t+2 年的三种类型专利数量之和加1 的自然对数(Patent)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并重新估计基准模型。结果显示,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结论保持不变。
1.关于企业规模的异质性。企业规模对企业创新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大型企业通常具备资金、人员和技术储备等优势,因此创新能力较强,但可能面临机构臃肿等问题。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受制于融资约束,即使具备较高的创新意愿,但往往面临研发投入不足的问题[10]。提升营商环境水平,一方面有助于吸引有社会责任的创新型人才,改善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本结构,进而提高创新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状况。我们将企业规模最小的30%的上市公司定义为小型企业,最大的30%定义为大型企业,然后重新估计了基准模型。结果如表5(1)显示:当被解释变量为三种专利数量之和(Patent)时,小型企业营商环境系数为0.047,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而大型企业营商环境系数为0.072,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因此,认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提升,营商环境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变得更加明显。
表5 异质性检验结果
2.关于产权属性的异质性。企业产权属性可能会对营商环境与企业创新间的关系产生影响。从政治角度看,国有企业通常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并具有经济与政治双重属性。在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成为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相比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受到更严格的政府规制压力和市场监督,并且普遍存在更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由于创新项目具有较高的沉没成本和研发失败的可能性,管理层可能会出于自身晋升压力和政治因素等考虑,而不愿承担创新风险。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营商环境改善对民营企业创新的刺激作用可能会高于国有企业。为了验证这一假设,根据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属性,将样本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并重新估计基准模型。结果如表5(2)显示,营商环境的优化对民营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要远高于国有企业。当被解释变量为三种专利申请数量之和(Patent)时,营商环境对国有企业的影响不显著。与此相对,营商环境优化对民营企业创新水平影响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一结果表明,国有企业因其特殊性,生产经营和研发创新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不大,而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也说明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原因。
本文研究发现,营商环境改善可以显著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从稳健性检验看,营商环境各分项指标影响程度依次是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开放环境、法治环境,而且营商环境改善可以显著提升企业创新的风险承担意愿。从异质性检验看,这种促进作用在大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中更为显著。因此,本文建议如下:
1.纵深推进营商环境的优化。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较快的经济体,但是与国际公认的一流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应该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创新的制度成本,并消除隐性寻租成本,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激发企业的创新积极性[11]。
2.着力补短板。从营商环境各维度对企业创新的回归分析看,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素自由流动的开放环境、公平正义且高效的法治环境,均对技术创新效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当前政策类的优化措施基本都已落实,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精力,应放在破解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竞争中性原则的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上。
3.针对不同规模和产权属性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的政策措施。比如,针对中小企业,由于它们往往有更高的创新风险,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创新基金、风险投资、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以鼓励其进行创新。针对大型企业,政府可以引导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发展。针对国有企业,政府应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同时鼓励国企与民企进行合作创新,激发其创新积极性。针对民营企业,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创新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帮助其解决融资约束与人才约束,提升其风险承担能力,同时要保障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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