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中国金融产品创新中的信息需求

时间:2024-04-24

丁玲华

摘要: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产品创新的启示主要在于: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市场实际需求、投资者的实际需求和现实服务技术水平。中国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要求是,提高信息敏感程度,提高与投资者关系的互动能力,提高金融产品创新能力。

关键词:金融产品;创新;信息;需求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9)08-0049-03

金融产品创新作为一种高技术含量、高风险、高度依赖团队配合的过程,它集中地体现了金融企业信息的获取、利用、转化和集成。近年来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投入到金融产品创新的行列中,但其成效往往低于预期。造成金融创新产品不适用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企业对投资者的需求了解不全面,金融创新过程脱离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创新产品不能满足大多数投资者的需求。美国次贷危机也显示,金融危机的爆发一方面是源于金融监管的不力,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由于金融产品的创新脱离了市场需求及投资者的需要。

一、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产品创新的启示

(一)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市场实际需求

美国金融机构在创新产品时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标,产品创新大多以“供给创造需求”的形式产生,金融机构通过复杂的技术手段创造出预期收益率较高的产品来吸引投资人购买,使得金融创新产品严重脱离市场实际需要。

目前,中国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设计过程中缺乏对市场调研的足够重视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在不完全了解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就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形成了所谓的“三边”作业,即一边提需求、一边设计、一边开发。不仅新产品的开发质量不高,而且常常是未经市场试验便匆匆将产品推向市场,从而导致金融机构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开发出来的产品与市场的需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产品没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难以得到市场的认同,金融产品开发出来后无人问津。

(二)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投资者的实际需要

美国金融机构创新出的一些产品,如抵押担保债券(CDO),在设计之初是为了逃避政府的金融监管,减少交易费用,专门为专业投资者设计的。鉴于这些产品的复杂性和高风险,在其推出的时候,主要投资者都是一些有专业背景的机构投资者或有足够承受风险能力的个人投资者。然而,这些产品在美国房地产泡沫膨胀的过程中创造出的高额利润吸引了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以及养老基金等投资者,因此,贷款公司、投行、信用评级机构把新产品大量推向市场,使得金融创新产品与投资者承受风险的能力严重脱节。

当前中国的金融产品创新,更多地是跟随和学习国外金融产品,基本上以吸纳性和移植性的创新为主导,结合国内实际的原创性产品比较少,金融机构间的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使各家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品种大同小异,没有对投资者需求进行细分,市场适应性有限,不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不同时段、不同空间上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后,缺乏对投资者定位的把握,没有很好地根据创新产品的风险程度来正确地确定它的投资者群体,金融创新产品和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脱节,造成投资者风险的加大。

(三)金融产品创新不能脱离现实服务技术水平

次贷危机从某种程度上看是由极其复杂的创新产品造成的,华尔街很多结构性金融产品的研发都是通过极为复杂的公式推算出来的,复杂的数学模型和产品结构使得一般投资者甚至机构投资者并不清楚如何估值及控制风险,导致创新产品适应性较差。

在中国,由于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权限高度集中在上级管理部门,而上级管理部门在产品开发中过于偏向于和国际接轨,难以充分考虑区域性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排斥效应以及创新产品的适用性及市场潜力,有的金融产品甚至在发达国家至今都还仅仅是处于尝试阶段,难以适应大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投资者需求,和目前金融整体服务的技术水严重脱节。

二、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类型

(一)市场信息

金融机构在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中,要在加强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促进创新和开发的产品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实际,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投资者为中心”,推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产品创新要有投资者群体和市场需求,且要对当地经济、区域特色和发展趋势作出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后,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的区域性差异、投资者的群体性差异设置产品的内容和要素。

(二)投资者信息

在配置收益和风险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个基本问题,即风险必须由那些愿意且有能力承受风险的市场参与者去承担。投资者在参与市场过程中,既是风险的承担者,也是市场风险的发现者。在创新金融产品时,金融机构要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根据投资者获取、解读信息和风险承受的能力不同,对投资者进行类别区分,为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人创造不同的产品,产品与投资者的承受能力要配套。

(三)金融机构自身的信息

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金融创新下,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应该也必然会体现出差异化和个性化。市场对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需求具有多层次性和多样化特点,面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产品需求,每一家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特定的目标市场或优势市场,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各自的优势市场上进行产品创新,也只有在自己熟悉和具有优势的市场上才能真正产生有效、安全的创新。

三、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特征

(一)全面性

信息需求贯穿于金融产品创新的各个阶段。在金融产品创新战略制订阶段,金融企业最重视对竞争对手、产品本身和企业自身所有相关影响因素的分析。在计划制订阶段,金融企业更加注重对企业自身和产品技术本身的分析,制订出符合本企业总体战略和技术能力的创新计划。在计划实施阶段,金融企业注重对产品本身的分析,要跟踪前沿,开发出最先进、最有价值并最适用的产品。在评价阶段,金融企业主要评价企业产品创新工作的效率,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与市场需要的匹配程度以及消费者对创新产品的满意程度,相比竞争者的优势和弱势,并在此基础上谋求持续的改进。因此,在这一阶段最重视对企业自身、市场环境、消费者及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分析。

(二)预测性

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激烈化是促使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外在压力。但是,金融产品的同质性和无专利性的特点,决定了它具有明显的易模仿性。一家金融机构推出一种新的业务品种,其它金融机构可以迅速开发出同样的产品。这样,金融产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服务上,包括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效率、服务的方式和服务的设施等。同样一种产品,由于不同金融机构的不同服务,便会产生差异性,因此,金融机构在推出新产品的同时,要形成自己独特的服务功能,要用一种不同的个性化服务来区分自己和竞争对手,发展属于自己的特殊优势,提供有竞争力的、有别于他人的差异化服务。

(三)及时性

企业竞争比的是效率,比的是速度,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及时地获取相关的信息。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是金融全球化,金融市场上消费需求逐步多样化,这就要求金融机构提供更高效、快捷的服务,从而促进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产品的创新贵在“新”字,若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够及时,也许就会被他人抢先一步而失去了创新产品的机会。

四、金融产品创新中信息需求的满足途径

(一)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广泛搜集信息,提高信息敏感程度

1. 利用外部信息资源,多方了解相关企业和个人财务状况,为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同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资料,加大金融机构间信息的共享共用,比如不同的金融机构对某企业或个人经济实力的调查材料、其主要收入来源等。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