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文/崔 健 苏 菲
天津是一座老工业城市,与一线城市相比工业技术水平偏低,工业附加值比重不高,“两高一剩”行业占比偏高。2020年,天津地区生产总值为14083.73亿元,同比增长1.5%,低于全国整体增速0.8个百分点,在城市级排名中跌出前十。总体来看,当前天津经济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市场主体偏少,发展新动能“底盘”偏小、支撑作用不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供给不足,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力度不够(张国清,2020)。
本文力图以国际视野审视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借鉴内外部发展经验,针对天津的具体情况向地方政府和区域金融机构提出行之有效的绿色金融发展建议,以期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为天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绿色金融支持,从而助力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愿景。
绿色金融是指为能改善环境、气候和节约高效利用资源的经济活动,是对项目投融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转型的系统性制度安排。
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要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项目的环境外部性问题。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美国的绿色金融起步较早,主要通过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两个方面发展绿色金融。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国会、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均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约束和激励金融机构、企业、市场中介等主体参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欧盟与美国相比,在政府直接参与度上明显偏高,欧盟及各成员国政府主动运用市场化方式促进绿色项目发展,其主要方式包括:一是通过贷款贴息、利率优惠、税收优惠、政府担保等措施,帮助绿色环保项目获得低成本融资;二是通过政策性银行、政策性基金、政府性基金等带动私有资本投入绿色经济。2020年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可持续欧洲投资计划”,提出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日本同样重视政策法规的引导作用和绿色金融的创新。政府通过税收、财政补助、绿色金融等手段引导产业向绿色发展,促进绿色环保技术开发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各个国家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的尝试,为全球统一标准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绿色金融的发展呈现全球统一标准和协调发展的大趋势。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京都议定书》相继推出之后,绿色发展理念逐渐成为全球各国的发展共识。目前,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均签署了由联合国主导的,于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的《巴黎气候变化协定》。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绿色信贷标准《赤道原则》第四版于2019年11月底发布,截至2019年11月底,全球共有38个国家的101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用《赤道原则》。
自2016年以来,我国沿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两条路径,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着力完善制度框架和激励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委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指导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
据央行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11.95万亿元,同比增长16.93%。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统计,2019年我国发行人在境内外市场共发行贴标绿色债券3862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非金融企业发行量占比为37%。截至2019年底,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市场的余额为9772亿元。
据Wind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共颁布股票类绿色指数57个,债权类绿色指数78个。共发行股票类绿色指数基金产品103只,基金规模为903.52亿元,其中QDII产品4只,基金规模为19.78亿元;债权类绿色指数基金产品4只,基金规模为157.01亿元。
2020年7月15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该基金是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共同设立的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基金首期总规模达885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0年4月底,我国9个碳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3.87亿吨,成交额86.05亿元,其中线上交易共计1.54亿吨,成交额38.68亿元;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共成交2.23亿吨。
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绿色信贷,积极完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建立银行绿色评价机制,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助力天津绿色金融引导绿色产业的发展。如图1所示,截至2019年末,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3491亿元,占天津全辖贷款余额的比重为9.05%(天津银行业协会,2020)。
2020年3月,天津市属国有企业第一次发行绿色债券,规模为4亿元,实现零的突破。在碳金融领域,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的碳配额交易量、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在全国9个碳市场交易总量中的占比均不高。
在我国大力倡导绿色金融的背景下,很多学者如王志强和王一凡(2020)和孙颖(2020)等,提出了绿色金融有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实现“双碳”愿景的重要保障。然而在研究绿色金融通过哪种途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证研究非常有限。下文将通过实证分析,借鉴张芳等(2020)的实证研究思路并利用温忠麟等(2005)的中介效应模型,研究天津产业结构调整在绿色金融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及程度。这对天津地方政府制定经济发展方针和合理布局,实现地区“碳达峰”和“碳中和”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指标的选取
“经济高质量发展”可以分解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高效率发展”。本文选取全要素生产率(TotalFactors Productivity,TFP)作为经济发展效率指标的体现,同时用绿色GDP[GreenGDP(GGDP)]指标作为可持续发展指标。这两个指标将共同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现。
作为一座老牌工业城市,天津的经济总量近一半都来自工业的贡献。在响应国家环境保护,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号召下,天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调优第二产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如图2所示,从2014年起,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值已超越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值已从2007年的1.29降为2017年的0.75。
由于第一产业对全市GDP贡献很小(占比一直低于5%),因此本文只选择第三和第二产业的比值作为天津产业结构变动指标。
图1 天津2013—2019年银行业绿色信贷余额
受绿色金融数据可得性的限制,本文选用六大高能耗行业利息支出占比代表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反向指标,并假设高能耗行业的利息支出主要来源于债券发行和银行贷款。
2.指标计算
具体各个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要素生产率(TFP)
全要素生产率是用来衡量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指标,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学家祝宝良曾提出,提高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王璐,2020),因此本文选取全要素生产率作为衡量“高质量发展”的效率指标。通过Matlab的DEAToolbox计算基于超效率模型(super-Efficiency Models,SEM)(Andersen和Petersen,1993)的天津地区全要素生产率(方法见lvarezetal.,2020)。
本文选取劳动力、资本、能源、技术进步作为投入指标,以天津地区GDP作为产出指标来测算天津经济的综合生产效率。具体指标构建见表1。
图2 天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GDP贡献值及比率
表1 天津全要素生产率测算指标构建示意图
表2 绿色金融GDP指标构建示意图
(2)绿色GDP(GGDP)
绿色GDP可以反映经济增长当中由可持续发展GDP所组成的部分,该指标由GDP与资源耗减积累和环境降级成本的差值构成[张芳,李想紧等(2020)]。其中资源耗减积累又由水资源消耗值和能源消耗值组成:水资源消耗值由天津工业水价(元/吨)和工业用水量(亿立方米)的乘积来求得;能源消耗价值(万元)由天津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与能源终端消费量(万吨标准煤)的乘积求得。由于数据的限制,环境降级成本由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来代表。具体数据构建见表2。本文将选用绿色GDP占GDP的百分比作为GGDP的指标。
(3)绿色金融发展水平(GFDL)
天津绿色金融相关数据记录从2013年开始,受此限制本文选取高能耗企业利息支出占天津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利息支出——间接反映绿色金融信贷、绿色债券发展水平的指标来代表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从统计上来看,高能耗行业主要包括以下六个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由于利息支出占比为绿色发展的反向指标,因此在数据处理时将指标做正向化处理(处理方法见叶宗裕,2003)。
(4)产业结构指标(IS)
由于天津第一产业占比较低,因此产业结构指标由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比值来表示。
以上所有指标是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天津统计年鉴》、Wind数据库、同花顺数据库数据整理。受数据限制,时间区间选为2007—2017年。
本文将根据温忠麟,侯杰泰等(2005)的中介效应模型研究产业结构变化是否为绿色金融发展对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传导路径。由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有TFP和GGDP,因此构建以下两组计量模型来探讨IS是否为绿色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介变量。
组一:以全要素生产率(TFP)作为因变量,构建以下计量模型:
其中绿色金融发展水平(GFDL)为自变量,产业结构变化(IS)为中介变量;方程(1)GFDL的系数c为GFDL对TFP的总效应;方程(2)GFDL的 系 数 和 方 程(3)IS的系数乘积ab为经过中介变量IS的中介效应,方程(3)的系数c′为直接效应。效应之间的相互关系为:
组二:同理,以绿色GDP(GGDP)作为因变量所构建的第二组计量模型为:
其中d为GFDL对GGDP的总效应;ab为经过中介变量IS的中介效应,d′为直接效应。
1.数据统计性描述
通过Matlab计算基于SEM下的天津全要素生产率(TFP),天津TFP指标趋势如图3所示。可以看到,2007—2017年该指标走势呈现“U型”。2007年和2017年TFP超过最优值1,分别为1.257和1.4283,且2017年的效率更高。
通过对2007—2017年的行业利息支出数据进行整理,天津六大高能耗行业利息支出及占比如图4所示:
图3 天津全要素生产率(2007—2017年)
天津六大行业利息支出占比在2007—2013年小幅波动;在2013—2016年开始小幅下降;在2016—2017年急剧下降为2007年的一半。可以猜测这与2016年我国大力倡导绿色金融的政策背景是有紧密联系的。将利息支出占比这一指标做正向化处理,即为本文所用的绿色金融发展指标 (结果见表1)。
所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所示:
2007—2017年,天津产业结构指标(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2007—2008年,产业结构变化率仅为0.03%(如图5所示)。而在2015—2016年,变化率达到了19.08%。
图4 天津六大高能耗行业利息支出及占比(2007—2017年)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
图5 天津产业结构变化率(2008—2017年)
综合以上数据,在2007—2008年IS指标最低为0.78,产业结构变化率为0.03%,而TFP指标却显示效率达到最优;在2016—2017年IS指标已提高到1.4,产业结构变化率在2016年达到了19%,TFP指标再次达到最优。这展现了天津从工业经济效率最优向绿色经济效率最优转变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绿色金融发展指标也由2007年的7.36%提高到了2017年的41.99%,且在2017年增长幅度最大。由此可以猜测绿色金融和产业结构调整正向促进经济效率提升。同理在2007—2017年,绿色GDP指标也在持续增长。因此下文将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来验证绿色金融是否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而达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2.中介效应检验
由于所有的变量都是显变量,因此可以对以上两组的三个方程依次做回归(见温忠麟等,2005)。组一结果显示在95%的置信区间下三个方程回归系数均显著,表明产业结构调整中介效应显著。这说明天津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提升天津的经济发展效率。绿色金融的发展正向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即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的比值增加),而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而促进经济发展效率的提高。在这当中产业结构调整的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为58.4%,为总效应的一半。
组二结果显示方程(4)在95%的置信区间,绿色金融发展与绿色GDP存在显著性关系。方程(5)存在一个系数不显著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做Sobel检验。Sobel检验结果在95%的置信区间下显著,因此IS的中介效应显著。该组结果表明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正向促进绿色GDP的增长。绿色金融发展在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产业结构的调整又会进一步促进绿色GDP的提高。然而在这当中,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很小仅为5.64%,为第一组的10%左右。
以上两组结果综合表明,天津绿色金融的发展会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而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率的提升。在这当中,产业结构调整是绿色金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中间路径。根据天津2007—2017年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到,绿色金融在促进经济效率方面的作用要高于其对于提升可持续经济的作用。由此可以解释为,绿色金融在促进绿色经济方面,天津还未明显体现,当前天津绿色经济仍展现动力不足的特点。因此天津应防止无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避免造成第二产业动力急剧减弱,第三产业动力没有加强,造成经济增长失速。天津要积极研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的动态平衡点,有效利用绿色金融,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天津相关制度供给不足,缺乏落实落细的相关细则。2017年颁布的《关于构建天津市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涵盖的方面很全,但后续缺少能够落地的配套政策,使得实施意见中的工作要求很难落地。
天津有关绿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没有紧跟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最新发展形势进行调整和完善,导致天津绿色金融发展缺乏制度和法律保障,从而抑制了企业获得绿色金融资金、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的意愿。
绿色信贷占据主体地位,绿色债券的发展较为滞后,在碳金融领域起步较早,具有先期试点的先发优势,但是交易规模与碳排放能力并不匹配,在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产业基金等其他多样化的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基本为空白。
由此可以看出,天津的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不够紧密,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金融创新活力,造成天津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并不完善,从而不能有效地支持天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天津缺少绿色信息服务机构、咨询公司、检测机构、核查机构、绿色评级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提供绿色中介服务的机构,导致发展绿色金融缺少有公信力的信息,相关信息不公开、不对称,也加大了绿色金融风险的评估难度。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缺乏有效的信息联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缺乏统一、清晰的统计口径,导致数据缺乏可比性,绿色金融发展较慢,业务风险难以准确管控。
借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做法,由分管金融的副市长牵头成立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天津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政策扶持、配套体系等方面做出明确安排,监督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地实施。
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加快完善促进天津绿色金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通过成立政府绿色引导基金、税收减免、补贴、贴息、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等方式,降低企业绿色发展的融资成本,激发企业绿色发展的动力。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建议政府应更多利用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手段调控工业的产能,从总量控制、单位产量不断优化等角度,制定正向激励和反向惩罚机制,从法制角度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超量排放要进行累进制的罚款。
按照国际和国内的标准,借鉴经济发达省份的发展经验,细化天津绿色金融标准。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全市生产、生活的智能化改造和监控,实现系统性搜集、监测、分析和控制,通过建立绿色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认定标准和绿色项目库。提供便于社会各界掌握污染排放的数据,降低环保执法成本,金融机构可以迅速鉴别绿色项目,从而加快对绿色项目的金融服务速度。
绿色项目要严格按照国际和国内的标准,约束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这样便于金融机构跟踪绿色金融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估绿色金融对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例如,绿色债券募集资金95%以上,应投向符合监管机构或国际自律组织定义的绿色项目。要求企业提高募集资金用途的透明度,不能简单披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将募集资金与特定的绿色资产、项目或活动进行挂钩,这样便于提高海外资金对绿色项目的认可度。
建议政府通过自筹、发行地方绿色专项债等方式筹集绿色发展资金,通过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引导基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共同投资区域内绿色产业项目。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金融市场建设,以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为基础, 参与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序发展碳期货、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
通过设立绿色金融创新奖等奖励机制,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的创新工作,开发多种类型的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开发针对个人客户的绿色金融产品,加强与国际和国内金融机构的交流,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加入本地绿色金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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