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近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对湖南省委的反馈意见中提到,要严查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内外勾结“提篮子”以及教育、科研、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提篮子”问题引发热议。
湖南人把“空手套白狼”的中间商称为“提篮子的”。据调查,“提篮子”的手法和途径可分为三类。
“官商权钱利益互补型”。一人弄权,一人经商,“权为商开路,商为权巩固”。如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构筑“王氏家族”。王保安的弟弟当中,老二老三从政,老四经商,他为二弟和三弟提拔使用打招呼,又为四弟做的业务牟取巨额利益。
“借壳捞钱型”。“提篮子”经商办企业,但公司只是贪污受贿的“壳”。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将刚从国外回来不久的儿子刘德成交给了某民营企业董事长邱某,并暗示他“带一带儿子”。此后不久,邱某与他人共同出资100万元,为刘德成注册成立了化纤公司,通过虚假贸易直接为刘德成的公司输送利益825万元。
“利益集团交换型”。领导先施惠于下级、商人,再打招呼让其“照顾”自己的特定关系人,或领导干部达成某种“默契”,通过彼此权力,异地利益互换。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陈明宪出面给高速公路项目负责人打招呼,另外联系施工单位参加招投标,中标后收取“业务费”,待陈明宪退休后三人平均分配。陈明宪等先后在8个项目上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中标,收取现金1690万元。
湖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认为,“提篮子”就是政商“勾肩搭背”,必须盯住“空手套白狼”问题,深化对政商交往、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变相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的治理与打击力度,铲除其滋生土壤。此外,还要利用中央巡视整改契机,既打击“提篮子”的掮客,又惩治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行贿受贿一起查。不断推进简政放权,有效防止或避免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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