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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助推生鲜行业企业转型升级

时间:2024-04-24

董奕森 王振邦

摘   要:作为实现企业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技术如何推动企业降本提质增效,一直受到各行业企业关注。因此,以数字技术如何推进生鲜行业企业转型升级为命题,从企业内和企业间两个维度分析基于价值链升级理论框架的数字技术作用机制。经研究发现,数字技术的应用能显著推动生鲜行业企业内部业务流程再造和企业间数字生态系统构建,加快转型程度较高的生鲜企业间供应链合作与商业生态系统构建,共同压缩转型程度较低生鲜企业的生存空间,倒逼生鲜行业企业整体转型升级。

关鍵词:数字技术;企业转型;生鲜行业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16-0082-04

引言

面对新常态下数字中国建设要求及新冠疫情影响,随着近年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推动生鲜行业企业数字赋能使生鲜行业企业成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力量。生鲜行业企业是指包括生鲜供应方、生鲜电商、物流仓储提供方等在内的从事生鲜供应链各环节业务的生鲜企业。2020年,服务业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比重达40.7%,同比增长2.9%[1]。数字技术正成为第三产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对数字技术如何影响生鲜行业企业要素配置,以及能否推动生鲜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尚未有明确的理论模型与经验分析,也就无法为生鲜行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

基于上述背景和企业内部与企业间的不同情况,本文首先研究数字技术对生鲜行业企业业务流程再造与商业生态系统构建的推动效应,进而分析其对生鲜行业企业降本增质提效的优化作用;其次分析数字技术对各生鲜行业企业间的生产要素再分配效应,探索其对行业转型的促进作用。

一、文献综述

关于数字技术与企业效率关系的研究一直备受学界关注,关注点主要集中于以下三方面。第一,数字技术通过扩展企业业务范畴,形成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应降低成本,并通过提高劳动投资效率,促进企业价值创造与管理创新[2]。第二,数字技术会加剧企业及其商业模式的竞争,从而加速企业管理变革、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进而提升行业的整体转型效率[3]。第三,数字技术会加强企业间业务合作,包括供应链整合和平台生态圈建设,能显著加快行业内企业效率提升[4,5]。

已有文献虽提供了对数字技术与企业效率关系的见解,但还存在不足之处。首先,现有研究主要关注的企业中,一类是以产业为分类标准,主要关注数字技术对制造业企业的影响,也有部分关于零售业的研究;另一类是以“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等抽象概念为分类标准,主要根据宏观经济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而较少以供应链为分类标准[6]分析数字技术对“生鲜行业企业”的效率影响等。现有文献证明,数字经济发展对竞争性行业内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不显著[7],且不同于制造业受到“双碳战略”强制要求,大批零售端小型生鲜企业的转型诉求并不突出,所以现有理论无法完全满足生鲜行业企业的现实需求。其次,在数字化产业逻辑已从竞争优势逐渐转变为价值创造背景下,企业间的竞争不会因为创新模式的转变而更改。由于市场的有限性,企业必须尽可能争取市场势力。而协同创造的逻辑本质上是企业为了共同持续占有并扩大市场份额的选择,数字化为此提供了技术支持。生鲜行业企业由于基于同一供应链,所以易于形成共同的商业生态系统。但各生态系统之间的企业仍存在着业务往来,即生态系统之间存在交集,这与现有商业生态系统论述存在差异。同时,已有研究虽证明了数字化赋能对商业生态系统演化具有促进作用,共创的价值也由交换价值向平台价值、社会价值演变[8],但商业生态系统内外企业间的关系鲜少被提及,因此,商业系统内外企业间的竞争合作、联系制约关系选择冲击了已有文献理论的适用性。

目前关于生鲜行业企业转型升级的文献偏重于从供应链的不同环节——产地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消费者进行研究,分别对应生鲜供应方[9]、物流体系与供应链[10]、生鲜电商[11]等几方面,忽视了处于供应链不同环节企业间的整体协作效应。本文利用价值共创视角,在分析上述三者的同时,将三方主体统一于相同供应链下的商业生态系统构建,从而说明数字技术对生鲜行业整体转型升级的影响机制。

本文的主要贡献有以下几方面。首先,以供应链为分类标准,研究数字技术对基于同供应链下的生鲜行业企业转型的影响,丰富了数字技术与企业效率关系的研究情景。其次,关于处于不同生态系统之间企业的竞争合作选择论述,较好填补了已有关于商业生态系统研究未注意到的企业间竞争性不足。最后,通过研究价值共创视角下的数字技术助推生鲜行业企业内、企业间转型机制的构建,为生鲜行业企业转型提供了有益的理论依据。

二、数字技术助推生鲜行业企业内转型

基于价值链升级理论框架[2]的数字技术具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具有网络连接效应,增强了数据的可获得性。数字技术降低了企业与价值链网络连接的成本,加强了企业与外界数据交流频率,改善了企业面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第二,具有成本节约效应,提高了交易的便利性。数字技术减少了地理距离的影响,降低了信息搜寻成本,增强了口碑效应,增加了企业交易频率。第三,具有价值创造效应,优化了生产率结构。数字技术为企业搭建了“现实+虚拟”的业务路径,使企业能够完成闭环价值创造,从而以更少的劳动力实现更高的效率,完成人力资源优化。第四,具有价值链治理效应,改革了供应链生态系统。零售端的“平台+电商”模式细化了生鲜企业的分工,算法优化大数据分析也在助推企业内供应链各环节的互联。

基于上述特点,我们可以从数据的可获得性、交易的便利性、生产率结构的优化、供应链生态系统的改革四个角度,分析数字技术助推生鲜行业企业内转型机理。

(一)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视角

对于生鲜供应商,数据的可获得性直接扩展了供应商的业务辐射范围。数字技术出现之前,受信息采集局限性影响,产地供应商与销地供应商所面向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数量有限、集散型供应商辐射范围狭小,从而整个市场形成“多供应商+小市场”的区域性市场壁垒,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也造成一定的资源配置浪费。当数字技术应用于供应商采集货源、联系下游买方时,区域性壁垒消除,有效减少了供应商与其上下游的信息不对称情况。

对于物流仓储提供方,一方面,可运用物联网传感技术实现客户需求的实时追踪,基于后向关联,运用大数据分析提升预测准确性,无时延地将数据传输到供应链各个环节;另一方面,有助于实现语言、接口、流程等信息交换标准的统一。

对于生鲜电商,数据的可获得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易于对“人、货、场”三方主体数据的收集与处理。从人的层面,数据可获得性的增强使得用户运营由碎片化的信息发展为用户画像;从货的层面,以目标客户需求为中心进行的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营销使得供应链向柔性化、网络化发展;从场的层面,“线上+线下”场景的交互融合,在承载产品与服务的同时,不断沉淀人、货的数据资产。

(二)基于交易的便利性视角

交易的便利性对于生鲜行业三方企业主体的作用相似。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应用降低了生鲜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展了生鲜企业融资渠道。与传统模式相比,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够集约化处理供应链运行过程中各节点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拓宽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资金获取路径[12]。另一方面,在疫情助推“宅”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三方交易主体间电子支付的需求剧增,而数字技术为其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设施保证。

(三)基于生产率结构的优化视角

三类生鲜供应商所面临的转型目的有所差异,数字技术的作用机制也有所不同。首先,产地供应商须“以直采为特色,向电商平台转型”,通过构建或融入网络平台,将其拥有的上游生产者资源转移至线上;与此同时,发挥自身接近产品的优势,通过如产地预冷、田间加工等方式,配合冷链运输,提升产品品质。其次,销地供应商“以客源为优势,精细与产地合作”,通过构建或融入网络平台将其拥有的下游消费者资源移至线上,通过细化客户类型细化市场、提供细分市场产品。最后,集散型供应商需“以供应链为依托,向物流仓储转型”,通过对上下游供应商的整合,依托自身原有的供应链,借助数字技术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或融入其他物流企业进行供应链整合。

对于物流仓储提供方,一方面,为降低仓储成本,信息共享后可对产品供求状况进行实时分析,通过少量多次的采购以精确控制库存、减少损耗;另一方面,供应链各环节逐渐从串联走向并联,使得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三流合一”,极大提升物流环节的协同效能与运作效率。

对于生鲜电商,如今“线上+线下”的销售模式已是行业共识,不同模式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仓储环节的差异化及消费场景的细化。对于大部分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的生鲜企业,可加强与电商平台的业务合作,将优质生鲜电商嵌入自身供应链;对于龙头生鲜电商平台,则须根据自身细分市场需求,进行针对性的模式设计与营销设计。

(四)基于供应链生态系统的改革视角

对于生鲜供应商,生鲜供应链结构的优化升级要求其减少中间环节,尽可能实现终端直采。产地供应商及销地供应商更多采取嵌入方式融入其他生态系统,但对于集散型供应商,由于其具有自有供应链及上下游客源优势,则须考虑构建自身数字商业生态系统。一方面,与上游生鲜供应方合作,结合冷链运输整合产品资源;另一方面,与下游供应商结合,借助数字平台整合其客户资源,最终实现“集散型供应商主导,三方供应商相互合作”的新型商业生态系统。

对于物流仓储提供方,改革方向为加强供应链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溯源管理。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供应链主体间的应用构建出跨组织关系网络,使企业与其同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协同改进业务流程、信息交互,以推动其生鲜供应链的整体创新发展。

对于生鲜电商,一方面,在供应链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通过服务标准化建设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增加线上生鲜业务流量入口、细分目标客户需求以实现供应链业务的转型升级。

三、数字技术助推生鲜行业企业间转型

不同于制造业企业间生产专业化的价值链分工,处于垄断竞争市场的生鲜行业企业为保证自身产品质量可控、供应链循环流畅,在企业自身经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以龙头企业为代表,或自行构建、或外包合作,使其业务范围涵盖从产地到运输到销售的供应链全环节。目前生鲜行业正形成多个“大企业主导、小企业依附”下的全供应链数字生态系统,且各生态系统之间存在“整体性竞争、局部性合作”的发展态势。本部分将生鲜行业企业分为生鲜供应方(供应链前端)、物流仓储提供方(供应链中端)、生鲜零售商(供应链终端)。引入数字经济作为推动力,刻画生鲜行业企业间转型机制与路径。

对于生鲜供应方,企业间将存在“整合+淘汰”的关系。由于产地与销地供应商掌握着产品与消费者渠道,在属于垄断竞争性质的生鲜市场中不易发生市场分割的过多变化,而且集散型供应商之间的相互替代性使得其竞争性更强。因而,在此过程中,整合过程更多体现在产地供应商、销地供应商企业间,淘汰过程更多体现在集散型供应商间的渠道竞争。基于上述论述,可推断生鲜行业供应商的改革方向将是“以集散型供应商为核心展开的对产品及消费者渠道的争夺”。

对于物流仓储提供方,与集散型供应商的性质类似,物流仓储提供方间的替代性与竞争性十分强烈。一方面,物流企业应主动寻求与生鲜行业上下游企业的业务合作,参与多方生鲜商业生态系统;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应进一步寻求业务拓展,增加电商平台及供应商业务,构建自身的闭环供应链。

对于生鲜电商,首先,由于“直采”模式的推广,对于消费者而言,生鲜电商与生鲜提供商的边界正逐渐模糊。事实上,生鲜电商与生鲜供应商之间存在着大量整合空间。一方面,生鲜电商可與生鲜供应商合作,联系更多的产品渠道及消费者渠道;另一方面,生鲜电商可以供应商的身份建立起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新的产业链,与部分传统供应商形成竞争替代关系。其次,由于不同电商模式所依赖的客户、货源、物流及其他公共资源存在差异,故各电商模式将分别构建不同供应链及商业生态系统,生鲜电商模式间的竞争将演化为不同商业生态系统之间的竞争。

如图1所示,物流方B1、生鲜供应商A2、生鲜电商C2分别主导三组生鲜企业商业生态系统,分别对应上述三种转型机制。不同生态系统间既包含自身所建设的生鲜供应链,也与其他生态系统间存在交集。例如,生鲜供应商A2同时是生态系统1与生态系统2参与者;生鲜电商C2同时利用生态系统1与生态系统3的资源进行销售。一方面,当下三组生态系统的相互依赖有将三组生态系统进一步整合的趋势;另一方面,生态系统的主导者须考虑自身生态系统的安全性与独立性,即自身可控的供应链可持续运行。这将导致三组生态系统间存在竞争与去依附的趋势;两种不同趋势选择的关键在于合作过程中是否做到市场势力的合理划分,即合作方之间是否利益共享。

四、结论与启示

数字技术与生鲜行业企业转型升级之间的融合方兴未艾。企业转型升级核心目标是“降本增效提质”,数字化则是达成这一愿景的必由之路。数字技术通过增强数据的可获得性、提高交易的便利性、优化生产率结构、改革供应链生态系统四方面机制推动生鲜行业企业内转型升级。生鲜行业的转型表现在企业内的转型,但应注意到企业间的相互作用机制共同促进了行业的转型。龙头企业为使得自身主導的数字生态系统良性持续发展,须在数字化创新方面起到引领作用。对于依附于龙头企业、在所处数字生态系统中分工专业化的小企业而言,应在充分共享数据资源、充分接受数字生态系统中数字技术溢出效应的同时,将更多的投入用于专业化业务的转型升级,以提升自身的不可替代性,共同维持生鲜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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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戚聿东,肖旭.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管理变革[J].管理世界,2020,36(6):135-15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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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一华,张振刚,黄璐.制造企业数字赋能商业模式创新的机制与路径[J].管理学报,2021,18(5):731-740.

[6]   李美羽,王成敏,朱艳新.数字经济下生鲜供应链创新机理与路径[J].商业经济与管理,2021(11):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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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胡海波,卢海涛.企业商业生态系统演化中价值共创研究:数字化赋能视角[J].经济管理,2018,40(8):55-71.

[9]   王磊,但斌,王钊.基于功能拓展的生鲜农产品供应商“互联网+”转型策略[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8(12):5-17.

[10]   冯燕芳.“互联网+”环境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升级途径选择[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1(5):140-143.

[11]   焦志伦,刘秉镰.品类差异下的消费者购物价值与零售业转型升级路径:兼议“新零售”的实践形式[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9(7):5-17.

[12]   刘迪,孙剑,王攀.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数字化演进形态与机理:以永辉超市为例[J].农村经济,2021(7):25-33.

[责任编辑   若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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