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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财富观

时间:2024-06-04

侯本勇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表明增加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将成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目标,这不仅体现了党中央藏富于民的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在当前的收入分配体制背景下,一方面要看到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居民收入迅速提高。统计表明,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759元,比2002年增长了52.7%,扣除价格因素,五年间年均递增9.2%。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完全符合现阶段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实际状况的。然而,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深层次矛盾和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使得如何让广大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面对挑战,我们应从深化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健全法律和产权制度、完善资本市场、普及大众投资理财知识等几个方面继续深化改革,使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理论和目标变成现实。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大多数群众的财富积累

“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广大群众拥有财产。应深化居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能够分享到更多经济增长的成果。十七大报告首次在初次分配问题上引入公平概念,由以往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提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些都蕴涵着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的重大变化,意味着要调整和改善政府、企业、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分配关系,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逐步改善初次分配结构。这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将为防止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差距过大提供了体制和制度的保障,从而保证广大群众拥有更多的劳动收入除用于消费外,进而向财产性收入转化。调整居民收入分配关系,要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还要注重“调节过高收入”等。总之,要通过一些综合性改革举措,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实现中等收入者比例居多的新要求,让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为更多的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宏观调控,防治通货膨胀,保证群众现有财产的“保值”

在目前我国银行利率实际为负的情况下,广大低收入群体获取财产性收入变得十分困难。虽然政府增加了退休金、上调了存款利率让他们很高兴,但他们更愿意看到政府努力把物价稳定下来,使增加的那一部分收入不至于被物价上涨“吞噬掉”。

为了防止经济从过快转为过热和全面的通货膨胀,我国政府必须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审时度势,未雨绸缪,采取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注重通货膨胀的防治。为了保证大多数劳动者储备起来的财产价值能够实现长期的保值增值,我们的社会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保持商品价格,包括资产价格的相对稳定,既要防止消费品价格的暴涨,也要防止投资品的价格暴跌;二是必须不断发展发达公平的资本市场,开辟更多的投资市场,使越来越多的财产储备有公平安全的投资场所;三更重要的条件是,大多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能够稳定地提高,这既有社会劳动生产率整体提高的因素,更有公平分配的要求。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人提供可靠的保障

财产性收入一般来说是人们保证了基本生活需要之后的财产投资所得。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社会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特别是占全国人口多数的广大农民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已经具有了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覆盖面和保障力度的能力。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公共财政支出等,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尽快覆盖到城乡每一个居民。

从法律和产权制度上保证广大群众财产性收入

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是人民群众合法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前提和基础。在当前财产分布和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应该运用不同的财税政策手段和制度安排,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使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更加均衡。由于财产性收入是一种衍生财富,于是就可能产生“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效应。因此,在对待财产性收入时,还应该有不同的政策安排:对那些更有可能获得数量有限的财产性收入的多数中低收入者宜减免一些税费,比如居民储蓄利息税;对那些更有可能获得数量庞大的财产性收入的少数富人宜根据暴利程度的不同采取累进税率。

完善资本市场,使资本市场成为增加广大群众财产性收入的重要平台

国际经验告诉我们,通过资本市场,财产性收入将会有大幅提高的空间。特别是,资本市场成为全社会重要的财富管理平台,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更多群众”来说,资本市场将成为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主要选择。

同时我们应看到:我国现在的资本市场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面对市场中存在的许多非理性因素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构、投资者以及各方面皆有很多事情要做,任重而道远。为此,我们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金融产品创新,降低投资门槛,拓宽投资渠道,营造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宽松、良好的金融投资环境,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使拥有财产的群众不管其财产的多寡,都有机会通过资产运营获取财富,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普及大众投资理财知识,让居民获得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从存款保值,到投资生财,中国人的理财观念正在经历一场空前的变革。要创造条件增强普通百姓的理财观念,提高百姓理财水平,使得普通百姓成为懂投资、善理财的行家里手,学会让已有的财产保值增值。在资产的配置上应讲求“多元化”,要根据个人的财产特点和个性特征,合理安排不动产、股票、基金、债券、储蓄、财产保险之间的比例配置,为自己量身定做理财计划并且做到坚持理财。只要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选择适当的理财工具,随着时间推移即可获得不菲的财产性收入。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投资者人数急剧增加,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已经成为当前证券市场的一个庞大群体。他们有投资的冲动,但相关的投资知识储备不足,缺乏风险意识,加之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在非理性炒作氛围中进行赌博式投机。其结果非但得不到财产性收入,反而会将他们自己的财产输光。因此,除了要普及有关投资理财知识外,还应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坚持理性投资。政府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一些不道德的投资机构操控市场价格,制造和利用虚假信息来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社会主义的财富观。重效率更要注重公平。我们要认真总结30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改革,为建设和谐的全面的小康社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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