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李忠华 王鼎文
摘 要:科技创新体系是由科技创新的主体、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与外界互动等要素构成的一个整体。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科技创新环境是科技进步的基础。通过归纳各类文献,研究科技创新环境发挥作用的机理;通过数量分析,分析沈阳科技创新环境的现状;通过对各类权威发布、各类排名、各类数据指标的解读,总结沈阳科技创新环境存在的问题;运用理论分析、经验分析、归纳分析等方法,提出优化沈阳科技创新环境的建议。
关键词:区域中心城市;沈阳;科技创新环境;问题;优化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36-0094-02
党的十九大将“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系”作为重要的议题。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2019年10月31日,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做出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并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举措。近些年,国际部分区域中心城市在“科技创新”“绿色先行”“促进经济低碳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一些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问题依旧存在,如绿色技术的主体不强,作用不突出;创新基础设施与企业需求不匹配,基础设施利用不充分;缺少创新人才、创新资金和高水平创新平台;创新法规不健全,创新服务有待提高;外界互动规模小、层次低等。应在培育创新主体的发展,打造贴近企业需要的基础设施,吸引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改变招商引资策略,优化创新环境、提高外界互动水平等方面采取更为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沈阳科技创新环境存在的问题
1.科技创新发展指数不高。2020年1月,由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和中国社科院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指数(2019)》,在这份对全国28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2019科技创新发展指数排名中,沈阳、杭州、南京、大连、武汉、西安、成都分别排在第28位、第6位、第5位、第26位、第8位、第9位、第13位,这个排名的一级指标共有4个,包括创新资源、创新环境、创新服务、创新绩效。二级指标11个,包括创新人才、研发经费、营商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创业服务、金融服务、科技产出、经济发展、绿色发展、辐射引领。三级指标26个,创新资源5个,创新环境7个、创新服务4个、创新绩效10个。经济下行倒逼创新上行,城市经济密度低,治理能力薄弱,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强等,说明沈阳科技创新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城市竞争力排名较低。科技创新环境是指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制度、社会服务、办事效率等。近年来,沈阳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有许多有益的举措,如持续推进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社保费,下调工商电价,增加应急转贷资金投放,增加对小微企业贷款等(见下表),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城市竞争力仍与国内发展较好的城市有较大差距,需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缩小差距,实现快速发展。由恒大研究院公布的2019中国城市竞争力排名,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的排名分别为第34位、第25位、第6位、第10位。从这份排名来看,沈阳不单落后于国内发展较好的省会城市,也落后于一些二线非省会城市。
3.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份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编撰发布的第三方营商环境权威报告——《2019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通过五个维度的分项排名,覆盖了制度、市场、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关键环节,全方位评价了各城市营商环境状态水平,在这份报告中,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的排名分别为第19位、第22位、第6位、第7位。其中,基础设施的排名分别为第21位、第22位、第6位、第7位;人力资源排名分别为第26位、第23位、第3位、第6位;金融服务排名分别为第24位、第27位、第8位、第9位;政务服务排名分别为第31位、第17位、第16位、第6位;普惠创新排名分别为第10位、第19位、第12位、第11位。从这份报告可以看出,沈阳的营商环境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4.金融支持需要加强。近些年,沈阳金融业发展非常快,增长速度快于许多行业,但金融在服务科技创新方面的力度仍显不足。其一,支持力度不够。沈阳市对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落户本市最高可给予1 000万元的奖励,这与国内的许多城市相比都是较低的水平,如济南的奖励最高标准是1亿元。其二,政策范围较小。如北京、天津、广州等地都有对金融创新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等的支持政策,而沈阳几乎没有。其三,一些金融支持政策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如在本市落户股权投资机构的奖励门槛10亿元标准太高,导致能引进的企业非常少。
二、优化沈阳科技创新环境的建议
1.改善财政金融支持环境。首先,改善财政支持。包装总量上适度地倾斜,结构上力求优化。更多地采用“一事一议”,如以个性化补贴、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绿色政府采购等代替传统的不加区分的方式;进一步精细化财政补贴、财政贴息、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其次,改善金融支持。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资源向科技创新集聚,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国企技术创新、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活动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地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发挥绿色贷款、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融资租赁、绿色融资融券等绿色金融支持工具在支持科技创新中的政策优势,提升政策效果。
2.改善税收支持环境。重点是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和提供更贴心的纳税服务。比如落实好科技创新领域的关于技术创新成果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创新投入所得税前加计扣除50%,企业转让科技创新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前全额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的规定等。同时在税务机关设立专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技术创新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税收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构建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学习借鉴湖北、浙江、河北、云南等地鼓励民间资本、国际资本等参与绿色环保基金、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和运转的经验,提升绿色基金的运作、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在政府引导下,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学习借鉴江苏、重庆、浙江等地设立民间投资引导基金的经验,在节能环保项目建设领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先进的装备制造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域等扶持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壮大和发展。
4.努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打造和完善政产学研一体化的协作机制来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及时转化。首先,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让企业有创新目标、创新计划,而且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保证有足够的科技创新需求。其次,实现研发与企业需求对接,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与本地产业相关的国内外最新的科技创新项目的索引,征集企业的科技创新需求,以便供需双方及时掌握信息;通过组织洽谈会、技术交流会等各种活动让供需双方见面、熟悉和建立固定联系,既可以增进合作,又可以及时沟通交流,以便开展持续性的合作,保证研发项目来自企业需求。最后,政府通过数据采集、存储、备案,以便研究对项目的支持方式和支持力度,对于非来自企业需求的项目政府不予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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