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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机制的思考

时间:2024-06-04

文/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周艺津

党的二十大报告是国有企业纪委未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遵循。国有企业纪委作为党的监督机关,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完善纪检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政治监督工作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国有企业纪委要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着力构建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一)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要根据企业实际建立完善政治监督的具体内容与责任清单,包括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情况、企业经营可持续发展情况以及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等纳入政治监督具体内容。

(二)推动政治监督精准化。要通过有效的政治监督指向,加强国有企业上下对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工作。

(三)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要推动政治监督经常化,把政治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一体、协同开展,增强实效性;通过严格科学的考评检查机制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落地,着力实现政治监督与推进业务工作有机统一。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使命任务,要求建立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等方面开展工作。国有企业纪委应当结合国有企业内控治理体系和合规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一)构建“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企业改革发展有机统一,切实做到主体责任履责内容清单化、履责载体项目化、履责过程痕迹化、履责考核数据化、履责导向科学化,将主体责任压深压实压细。

(二)构建“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的工作机制。完善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的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约谈制度,支持下级纪检组织开展同级监督,督促各企业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完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提醒督促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构建纪委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廉政档案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运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以及职能部门专业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的大监督格局,在监督和协助中不断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党内监督主导和各类监督贯通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监督体制包括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外部董事监督、监事会监督等,由于监督合力不够,监督效果质量较差,腐败和风险问题频发。国有企业纪委应当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根本职责,着力推动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作用。压实党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重点通过召开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加强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同时,通过各级领导不定期对下提醒谈话制度、建立专项或综合监督机制、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定期报告或沟通联系等工作机制,使多种监督在党内监督的引领下融合一体。各类监督既能够依据自身职责发挥效能,又能够强化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二)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加强纪检组织与各部门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创新“监督的再监督”方式方法,使纪检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整合各职能部门专业监督力量,发挥各业务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完善监督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推动“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挥纪委书记的工作优势。针对企业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大多由各专业部门制订并执行这一特点,强化各专业部门职能监督作用,推动纪检监督、审计监督、业务监督整体联动,以党委综合监督为主导,着力构建监督部门与业务部门既分工负责、衔接贯通,又协同配合、相得益彰的综合监督开展工作机制。使各级业务部门知道怎样发现查找问题、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又能将职能监督的责任全面压紧压实到每个业务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充分彰显“党内监督为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作用。

四、推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机制落实落地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

(一)构建“不敢腐”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的上级交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监督、信访举报移交案件问题线索和健全案件线索收集、查处、惩治、运用的工作机制,找准发现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切入点、着力点,切实做到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彻底斩断利益交换链条,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构建“不能腐”的工作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制度着手,以权力运行点和廉洁风险点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管权治企的体制机制,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由执纪监督室牵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纪检、审计、各职能部门等对上级巡视巡察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不断推动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导向原则,推动企业制度建设补齐短板,建立合理分权用权机制。对于查办的案件,按照以案促改原则,持续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坚持反腐败和防风险相结合,推动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三)构建“不想腐”的工作机制。牢牢抓住“不想腐”这个根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积极构建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和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建立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融为一体的廉洁文化建设体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编印典型案例集;利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廉政信息、节前廉洁提醒以及廉洁家书进家庭等方式,经常性开展廉洁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构建“不想腐”的思想根基。

五、推动“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贯穿纪检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提出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等要求。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识。国企纪委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并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把强党性、正党风、严党纪贯穿于纪委工作全过程。

(一)构建党员以“初心使命责任”为主题的党性教育工作机制。党性是每个企业党员干部“德”的核心与关键之所在。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史教育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通过参观见学、党史讲座、思想感悟,促进党员干部知道党的初心使命是什么,明确肩上的责任担当是什么,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伟大事业,时刻以人民利益为重,让自己的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构建党员以“过硬优良作风”为目标的端正党风工作机制。国有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好头、作表率,促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抓业务、抓建设与讲政治是统一的,抓工作作风与抓党风建设是统一的,时刻要以建设、经营的最高标准来体现党风端正的最高标准。建立完善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机制,督使广大干部员工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对“四风”反弹回潮、冒头萌芽的动辄则咎,对风腐交织、隐形变异的精准处置,对不知敬畏、屡教不改的严肃惩治,以对“四风”的有效整治成果体现端正党风工作机制的实效。建立锲而不舍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机制,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严查推拖等靠、慵懒无为、效率低下、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此推动党风建设取得真正实效。

(三)构建“风腐一体同查”的党纪监督工作机制。党纪对党性具有能动作用,对党风具有保证作用。只有严肃党纪、自觉遵守党纪,构建起严密的“风腐一体同查”的党纪监督工作机制,才能充分彰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工作成效。要建立党纪教育工作常态化机制,通过开展不定期案件警示宣传教育、重大节日前廉洁教育、重要岗位廉政提醒教育等形式,强化广大企业员工的纪法意识和党纪观念。建立“四风问题”“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把反“四风”与反腐败统筹起来,增强系统观念,在党风作风监督、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中一体谋划和纠治,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也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以党性修养为基础、以党风为基本抓手,以严肃党的纪律为保证,坚持一起抓的系统思维,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治理效能。

六、推动纪检组织规范化和法治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各级纪检干部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做对党忠诚、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卫士,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这既是企业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纪委正确履行执纪执法职责的重要保障。

(一)构建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机制。紧盯制约和阻碍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从规范化建设入手,推行“清单化、项目化、程序化”管理,形成按职责分工、按流程运转、按制度办事的良好秩序。强化纪检组织内控机制建设,坚持立改废并举,从常用文书入手,对机构现行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梳理,编印纪检工作手册,建立国有企业纪委与地方纪委监委反腐败协作机制,打通监督难点堵点,全面提高纪检组织严格按程序权限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

(二)构建纪检组织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工作机制。把依规依纪依法理念贯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方面,在所属企业深入推行“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制,施行“说案明纪”警示教育制度,推动同级监督走深走实。积极开展系统扎实的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思维、纪法意识、纪法素养,提升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

(三)构建纪检组织队伍正规化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纪检组织正规化的编制建设,对进入纪检队伍人员严格政治审查,确保纪检队伍纯洁忠诚、能力胜任,做到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纪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以会代训;分层分类采取自训、送训多种形式开展纪检队伍全员培训,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建立审查调查“老带新”机制,加强执纪审查人员梯队培养并积极参与实践。完善对下属企业纪检机构人员提名考察、能力培训、轮岗交流、考核评价工作体系,提升监督治理实效。构建纪委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分离工作机制,完善纪检监督责任清单,着力提升纪检干部执纪监督业务水平和审查调查办案能力。推动形成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完善国有企业纪检队伍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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