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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

时间:2024-06-04

文/赣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李荣华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而且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一、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服务意识不强。一方面,受几千年封建官僚思想的影响,一些公务员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高高在上,目中无人,将自己凌驾于人民之上,习惯于“为民作主”,而不是“让民作主”,民主意识匮乏、服务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受几十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一直都是强调管理、忽视服务,从而使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产生“权力本位”思想,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政府缺乏为公民服务并接受监督的行政理念”。在“官本位”“权力本位”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下,有的政府官员没有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政府宗旨内化为自己的行政观念,而是抽象化、口号化、形式化,注重对上级负责,关注上级满意度,忽视群众的满意度。“官本位”“权力本位”等落后行政理念,缺乏对公权力的敬畏,忽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严重背离了服务型政府的宗旨,阻碍了我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进程。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改革开放40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逐渐退出了经济领域,政企分开取得很大进展,但政社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政府职能部门不愿放弃部门权力,想方设法进入新的领域,以谋求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政府职能“重政府轻市场和社会、重发展轻服务”,定位不准,依然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一是“放管服”改革中简政放权不到位。有些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搞变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偏多,放权的有效性不高。有些地方只注重下放权力的数量,不注重服务。二是机构设置不够合理,职责重叠,职能交叉,分段管理,存在“政出多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影响政府职责的履行。三是下级政府间事权不明,责任不清,地方政府财力与公共服务职责不匹配。

(三)人民群众参与度不高。在我国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践中,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有很大的提高,但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从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来看,人民群众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效性不足。一是政府部门存在关起门来搞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象,没能使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来,忽视了人民群众的重要参与作用。二是人民群众缺乏强烈的参政议政的思想意识,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热情和主动性不够,对政府事务习惯于采取事不关己的观望态度,被动消极参与,其自身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三是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制度建设不完善,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参与渠道有限,表达渠道不顺畅,人民群众难以感受到自身在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价值体现,有效参与大打折扣,影响了人民群众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积极性。

(四)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合理。目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和实践尚处在探索阶段,缺乏系统规范的评估制度。在实际绩效评估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绩效评估体系主体相对单一,大多只是上级对下级的评估,缺乏公民和第三方的有效参与。这种“自上而下”的单向评估方式使政府权力失去外部监督,造成“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对公众缺少服务意识。二是评估指标往往存在主观判断的片面性,缺乏科学性,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过分偏向GDP增长率,强调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全面发展和人民切身利益,导致有些政府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为了政绩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劳民伤财。三是政府的绩效评估信息公开不够,政府部门很少将内部绩效评估的基本信息公开,人民群众知晓率不高,导致绩效评估形式化,评估的作用难以发挥。

二、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行政理念。建设服务型政府离不开思想观念的更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行政理念,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摒弃过去长期形成的“官本位”“权力本位”陈旧思想,树立“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把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宗旨,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贯穿到政府行政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政府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努力方向,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尊重人民的意愿,体现执政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和执政观,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

(二)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建设服务型政府,“首 先要划清政府权限,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明确政府权限范围”,将“越位、错位、缺位”的政府职能,通过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弱化政府微观管理职能、转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把该管的事、该放的权、该提供的服务都做到位,使政府职能重新“归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要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引领,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强化政府经济调控、市场监管职能,为经济发展和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环境。要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基本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基层建立“政务超市”,提高政府效能。

(三)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加强政府与公民的互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单靠政府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需要公民始终参与进来。针对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公众参与度不高这一问题,应做到如下几点:一是政府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民参与的理念,使公众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之改变对政府事务置身事外的观念,引导公民积极参与。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公民提高自身参政议政能力,提高参与的有效性。三是为社会参与提供广阔的平台,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渠道,为人民群众更好了解政府、监督政府创造条件,在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上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形成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必须要有让政府在阳光下运作的制度安排和制度保证”,从而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注入强大的动力。

(四)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有利于增进政府的服务理念,使政府工作更加高效、廉洁。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一环。一是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建构多元化绩效评价主体。不仅需要内部评估,更需要外部评估,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作用,强化第三方参与评估。三是研究制定专门的评估法,使评估工作更加制度化和常规化。要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四是完善行政问责机制。行政问责机制有助于提高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形成勤政、廉洁的执政氛围,有助于政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公务员是政府行政职责的实际履行者,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其整体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人民群众对政府行政的评价。建设新时代服务型政府,需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熟、作风好的公务员队伍。但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一是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公务员,严格把好公务员入口关;二是推行辞职和辞退制度,对工作涣散、效率低下的公务员及时调岗或辞退,对违法乱纪者,给予严厉惩处;三是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地学习专业知识和实践锻炼,强化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加强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公务员素质;四是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晋升和薪酬制度,从根本上促进公务员积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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