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4
文/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 邓宏勃
纪检监察单位作为我国新时代廉政建设的有机组成部门,需要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能,从严治党,体现党章的权威性与实效性。结合纪检监察单位的工作职责,其既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还决定着基层群众建设国家凝聚力的大小,在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上党的十九大方针政策的基本内容,纪检监察单位需要切合实际履行自身监督责任,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国家。
总体而言,我国纪检监察单位开展工作存在些许不足之处,主要分为几下两点:第一,廉政教育力度不够。现阶段纪检监察单位在管理党员日常工作期间,没有把八个小时之外的管理机制进行有效监督,且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开展的监督工作趋于表面化,重视程度不高,尤其是缺乏本质监督的手段,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建设力度不够。因此需要强化廉政教育,尽力营造廉政的监察工作氛围。第二,监督力度不够。目前一些纪检监察单位履行的监督职责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对于纪检监察单位而言,监察人员需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还要承担一些本质工作之外的监察责任,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数量有限,而实际的检查任务比较多,容易出现监督力度不够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单位需要扩增专业监察队伍,提升单位工作人员的监察水平,结合相关规定与监察事项培养更多的纪检监察专业型人才,进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
(一)制定监察目标,创新监察制度。依据纪检监察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因履行监督职责期间存在一些问题,以致于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以及思想建设不够全面,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纪检监察单位需要在监察实践中强化反思与归纳,创新纪检监察管理观念与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单位履行职责的能力。这就需要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准确定位,依据纪检监察单位的工作职能,制定监察目标,促使在新时代纪委组织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同时纪检监察单位需要有效转变自身的工作方式,整理监督管理思路,在解决问题期间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善自身监督工作结构,改善以往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借助计算机信息技术对监督工作的具体适宜进行记录,防止出现监察差错。
(二)利用现有资源,增强监察工作的时效性。在纪检监察单位人员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能时,主要的执行者是纪委成员,其执行自己监督职能程度的大小,决定了纪检监察的监督效果。要想有效调动纪委成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其监察效率,需要建立相对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以确定监督目标与监督具体工作为前提,将纪委成员自身的监督职责落实到绩效考核上,时常检查纪委成员的监督工作。与此同时,制定奖励与惩罚策略,基于绩效考核的结果增加纪委成员的补贴资金,再结合纪检监察的量化标准,确保绩效考核制度公平公正落实。除此之外,纪检监察单位管理者需要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兴趣,扩展纪检监察团队,完善纪检组织结构,增强监察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依法治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新时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严格执行依法治理的监督方针,发展协同监察工作模式,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与防腐管理体系,进而减小或者消除纪检监察单位运行的风险。例如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单位,其在履行自身监督职能期间,需要动态管理与监督自身企业经营的具体环节与重点,尤其是资金链与腐败监督环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单位、财务管理机构以及内部审核机构等共同完成监察工作,立足于减小能源消耗并减小企业经营成本层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纪检监察管理计划,保证纪检监察单位管理工作的精准化。除此之外,积极对可能存在风险的企业项目以及相关合同进行监督,提高纪检监察单位的监督水平,从而确保企业各项事务顺利进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开展纪检监察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思路与启示研究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价值,因纪检监察是我国诸多企业中重要的一个部门,能够为企业的持续化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因此国家需要强化纪检监察单位的监督责任,采用有效方式,调动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相关人员在履行自己监督责任的同时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进而推动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进程。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