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廖建英 王珂
摘 要: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对于生态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共生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2016—2018年绍兴市经济与环境指标为主要研究对象,先采用因子分析法对绍兴市生态经济与生态环境进行综合评价,而后通过耦合协调度测算绍兴市生态经济—环境系统协调情况。研究发现,绍兴市2016—2018年生态经济—环境耦合协调程度均为勉强协调,且相对稳定,但纵向上相比于浙江省其他地级市,绍兴市生态经济—环境系统协调性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間。最后,针对绍兴市生态经济—环境系统协调共生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绍兴市;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共生;耦合协调度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13-0137-05
一、相关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篇详细论述,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生态文明建设指引方向。经济的发展不能以资源过度消耗、环境过度破坏为代价,而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寻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实现经济—环境系统协调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短期来看,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入开展对城市经济的腾飞有制约作用。但长远来看,其优化产业布局,倒逼经济绿色转型,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够为城市经济带来量与质的双重改善。绍兴经济发展原有以纺织、黄酒等传统产业为基础,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绍兴实现原有产业的更新升级,并积极引入数字经济、节能环保、健康产品、高端装备、时尚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产业,加快发展新动能,为城市生态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绍兴市位于浙江省中北部、杭州湾南岸,毗邻浙江省会杭州市,是长三角大湾区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城市之一。绍兴市探索相互依存又对立统一的生态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共生路径,能够为长三角大湾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基于此,研究选择生态文明视域下绍兴市经济—环境系统协调共生进行探索。
二、生态经济与生态环境评价
(一)生态经济评价
1.指标选取及来源。通过查阅浙江省及浙江各地市统计年鉴,综合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可比较性等因素,最初选择了2016—2018年浙江省辖区11个地级市26项生态经济指标,而后通过相关性检验剔除部分数据,最终确定10项生态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2.因子分析实证。通过KMO值进行因子分析可行性检验,KMO的检测值为0.709,大于Kaiser提出0.6的检验标准,同时巴特利特球形度检验近似卡方为787.044,Sig值为0.000,较为适合进行因子分析。表2中,公因子方差显示了分析中各个指标的提取率,我们可以看到最低提取率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9.5%,其余指标提取率均高于85%,具有较高信度。
主成分分析中,按照特征值大于1提取公因子,成功提取2个公因子,前2个公因子解释了原始变量92.84%的数据。同时,图1中前两个公因子特征值较大,而后明显降低,再次验证公因子代表性较强。
通过Kaiser标准化的正交旋转法得到下页表3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第三产业增加值等6项指标构成成分1宏观生态经济实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4项指标构成成分2居民生态经济实力。
3.因子得分。结合因子得分矩阵,采用回归法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F1、F2为SPSS系统测算得分,Q1、Q2为公因子解释方差,经测算得出2016—2018年浙江省各地级市得分,其中绍兴市宏观生态经济实力、居民生态经济实力、生态经济实力总分得分(如表4所示)。
(二)生态环境评价
1.指标选取及来源。生态环境评价最终选择了2016—2018年浙江省辖区11个地级市8项生态环境指标,包括了生态环境宜居能力、治理能力、减排能力3项一级指标(如表5所示)。各二级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各城市统计年鉴,指标中生态环境减排能力4项二级指标为逆向指标,需进行数据正向化预处理。
2.因子分析实证。下页表6数据显示,KMO值为0.675,显著性为0.000,生态环境通过因子分析可行性检验。进而对各指标进行公因子方差检验,其中数据缺失率最高的是城镇污水处理率的23.7%,但低于40%的标准,说明各项指标提取是合理可行的。
表7展示了生态环境运用主成分分析提取出的三个公因子,累积可以解释原始变量86.04%的数据,公因子提取成功。
通过Kaiser 标准化的正交旋转法求得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每个因子上载荷系数绝对值尽可能地向1靠近。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归于成分1,命名为生态环境减排能力;绿化覆盖面积、公园面积归于成分2,命名为生态环境宜居能力;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归于成分3,命名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3.因子得分。结合因子得分矩阵,采用回归法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F1、F2、F3为SPSS系统测算得分,Q1、Q2、Q3为公因子解释方差,经测算得出2016—2018年浙江省各地级市得分,其中绍兴市生态环境减排能力、生态环境宜居能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生态环境总分得分(如表8所示)。
三、生态经济与生态环境发展的协调性
经济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破坏,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并不是不可平衡的矛盾,探寻经济—环境系统生态共生,发展经济时将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持续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从相克到相生的转变。参照廖重斌对耦合协调度的区间及等级的划分,绍兴市2016—2018年生态经济—环境耦合协调程度均为勉强协调,且相对稳定。但纵观浙江省其他地级市,杭州市为良好协调,宁波市、温州市为初级协调,绍兴市生态经济—环境系统协调性仍有较大进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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